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及发展趋势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李新锁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及发展趋势概述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煤层气发展趋势关于安全生产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及发展趋势概述概述随着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对优质能源需求迅猛增长。因此,寻找和开发新的油气替代资源已经迫在眉睫。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促进了新能源的发展。煤层气作为气体能源家族三大成员之一,与天然气、天然气水合物的勘探开发一样,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煤层气则是最理想、最现实的化石能接替资源。概述煤层气,是指赋存在煤层中以甲烷为主要成分、以吸附在煤基质颗粒表面为主、部分游离于煤孔隙中或溶解于煤层水中的烃类气体,是煤的伴生矿产资源,属非常规天然气,是近一二十年在国际上崛起的洁净、优质能源和化工原料。概述俗称“瓦斯”的煤层气通常令人闻之色变。但作为一种重要的清洁能源,煤层气好比“天使与魔鬼”的结合体。在中国大力调整能源结构的当下,煤层气的发展前景早已被业内所一致看好。概述据国际能源机构估计,全球陆上煤田2000米以上的煤层气资源量约为260万亿立方米,约为常规天然气探明储量的2倍多。概述我国煤层气资源量位居世界第三,埋藏2000米以上的煤层气总资源量36.81万亿立方米,其中可采储量为10.87万亿立方米。概述——世界煤层气产业发展状况全世界煤层气总资源量约91-260万亿立方米。中国位居前三位。020406080100120俄罗斯加拿大中国美国澳大利亚德国波兰英国煤层气资源量(万亿m3)17-1136-7631.411-198-14332单位:万亿立方米概述山西是全国煤层气资源最为富集的地区,全省含气总面积39011平方公里,2000米以上的资源储量超过10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具有分布集中、埋层浅,可采性好,甲烷含量高(大于95%)的特点。山西六大煤田中,以沁水煤田和河东煤田为最大,其储量占全国的30.8%,占全省的93.2%,是煤层气开发的两大重点区域。概述:煤层气产业的形成早在1733年,英国一家煤矿首次进行了煤矿瓦斯抽放和管道输送的尝试。1844年又有另一个发生过瓦斯爆炸事故的矿井将采空区的瓦斯抽放至地面。19世纪后期,英国的威尔士开始进行从煤层中抽排瓦斯的试验。英国生产矿井中45%的甲烷通过管道抽排到地面进行利用。20世纪40年代,德国的一座煤矿首次大规模利用瓦斯。概述:煤层气产业的形成美国是世界上煤层气商业化开发最成功的国家,从1983年到1995年的12年间,煤层气年产量从1.7亿立方米猛增至250亿立方米,2005年煤层气产量达到500亿立方米。预计2020年至2030年前后,燃气在世界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将赶上和超过煤炭和石油。概述:煤层气产业的形成中国的煤层气(瓦斯)开发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的煤矿井下瓦斯抽放。1952年,在辽宁的抚顺矿务局龙凤煤矿进行了井下瓦斯抽放试验并获得成功。通过五十年的发展,我国煤矿井下瓦斯抽放,已由最初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抽放发展到安全-能源-环保综合开发型抽采;抽采技术也由早期的只能对高透气性煤层进行本煤层抽放,而逐渐发展到对低透气性煤层进行邻近层卸压抽放。目前年抽采量超过1亿立方米的矿区有阳泉、淮南、水城、盘江、松藻、晋城、抚顺。概述:煤层气开发原则先采气后采煤,采煤采气一体化。在已设置煤层气矿业权的区域,根据国家煤炭建设规划5年内需要建设煤矿的,按照煤层气开发服务于煤炭开发的原则,调整煤层气矿业权范围,保证煤炭开发的需要,兼顾合理有效开发利用煤层气资源。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及发展趋势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我国煤层气开采的起步: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4年3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将“煤成气”首次列入矿产资源分类;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修正案;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以第240号、第241号、第242号令发布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三个行政法规(简称“三个办法”)。“三个办法”将“煤成(层)气”作为独立矿种列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矿种目录。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我国煤层气开采的起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美国煤层气地面开发技术的传入,我国煤层气地面勘探和开发工作逐步出现热潮,先后在众多地区进行不同目的的煤层气地面开发试验。煤层气勘探开发领域开始倡导所谓的“资源—安全—环境”的商业理念。随着山西沁水盆地晋城地区的煤层气开发取得商业性突破和煤矿瓦斯灾害越来越严重,煤层气开发与煤炭开采的关系愈来愈被关注。国家发改委提出了先采气、后采煤、采煤采气一体化的煤层气开发的“安全—资源—环境”新理念。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我国煤层气开采的起步:我国煤层气产业化起步于“十一五”,国家出台了许多支持、鼓励煤层气发展的产业政策,为煤层气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期间商业化程度及产业规模显著提高。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序号时间政策基本内容1200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提出煤层气抽采利用项目享受有关鼓励和扶持政策,坚持采气采煤一体化。22006年6月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提出煤层气产量、新探明储量目标32006年10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规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42007年4月财政部关于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的实施意见明确国家按照0.2元/立方米对煤层气开采企业进行补贴。52007年4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探开采管理的通知支持、鼓励采矿权人参与煤层气开发,加快坚决矿权、气权重叠问题等。62007年5月国家发改委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当地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每千瓦时0.25元补贴。72007年10月关于进一步扩大煤层气开采对外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吸引国外技术,推出与外国企业开展煤层气合作开采的试点。82007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允许加速折旧,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等。92008年4月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21522-2008)提出煤层气、高浓度煤矿瓦斯禁止排放要求。102011年8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国内煤层气开发单位,经申请可针对进口开发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112011年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提出产量、新探明储量目标为300亿立方米和1万亿立方米。122013年3月国家能源局关于《煤层气产业政策》明确了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目标、市场准入条件、勘探开发布局、技术装备研发、资源协调开发、安全节能环保等内容。13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强化了财政资金、税收、价格和发电上网等政策支持。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政策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开采现状:按照“十一五”规划,2010年全国煤层气总产量将达到1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及井下抽采各为50亿立方米,新探明储量达到3000亿立方米。然而,由于种种原因,2010年底的实际数与规划相比差距较大。但是,从“十一五”后期到“十二五”以来,煤层气产业发展速度明星加快,2009年到2013年,我国地面煤层气产量以每年5亿立方米左右的速度增长,2013年达到30亿立方米以上。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开采现状:山西省是全国最大的煤层气富集区和开发基地,2000米以浅的煤层气资源总量约为10.39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主要赋存于沁水、河东、西山、霍西、宁武等煤田。其中,沁水煤田煤层气资源量为6.85万亿立方米,河东煤田煤层气资源量为2.84万亿立方米,共占到全省煤层气资源量的93.4%。山西也是煤层气产业发展最快的地区,目前,煤层气产量占到全国的80%左右。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开采现状:经过对全省煤层气抽采企业的排查摸底,截至到目前全省煤层气抽采企业共29家,其中已取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的企业5家,取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探矿权证的企业7家,没有取得任何证件的煤层气抽采企业共8家;与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合作开采的煤层气企业5家,与取得探矿权证的企业进行合作勘探的煤层气企业4家。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开采现状:截止2013年底,全省累计钻井数共11990口;累计投运井数共7895口;已建成一级加压站共54座;2013年煤层气产量在25亿立方米以上。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煤层气的利用:煤层气的热值为通用煤的2~5倍,1立方米的纯煤层气相当于1.13千克汽油、1.21千克标准煤,热值与天然气相当,可与天然气混输混用,且燃烧后几乎不产生废气,目前在终端用于十分广泛,需求较为旺盛。具体来讲,煤层气目前主要用途有:发电、工业应用、民用等。煤层气压缩:CNG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煤层气加工技术煤层气的利用:煤层气液化:LNG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煤层气加工技术煤层气的利用:煤层气利用煤层气发电民用燃气工业用气CNG清洁能源汽车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煤层气的利用:瓦斯发电:寺河瓦斯电厂装机容量达120兆瓦。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煤层气的利用:煤层气民用和清洁能源汽车: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煤层气的利用: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煤层气开采安全监察与监管:2006年,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了《关于对煤矿瓦斯(煤层气)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请示》(晋安监管一字[2006]233号),国家总局以安监总厅管一函[2006]289号予以答复:煤矿企业的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系统,不再另行申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安全监管工作由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非煤矿企业开采煤层气(煤矿瓦斯)且不进行煤炭开采活动的,属于天然气开采范畴,应当依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的规定,向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安全监管工作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煤层气开采安全监察与监管:2010年,国家总局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煤层气抽采企业安全监管监察职能的通知》(安监总厅﹝2010﹞22号),明确了:各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安全监察工作。煤层气抽采企业依法申请领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再申请领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煤层气抽采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2013年,国家煤矿安监局下发了《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山西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准入有关问题的函》(煤安监司函办﹝2013﹞19号),批准在山西先行开展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生产许可及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在国家局的正确指导下,在有关煤层气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山西煤监局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两个办法终于印发了(43号文件),至此,煤层气安全许可工作正式启动。煤层气开采安全监察与监管:煤层气地面开采现状及发展趋势煤层气发展趋势煤层气发展趋势发展环境:能源战略转变(六大转变):1、从偏重保障供给为主,向科学调控能源生产和消费总量转变;2、从严重依赖煤炭资源,向绿色、多元、低碳化能源发展转变;3、从过度依赖国内能源供应,向立足国内和加强国际合作转变;4、从生态环境保护滞后于能源发展,向生态环境保护和能源协调发展转变;5、从资源依赖型的发展模式,向科技创新驱动型的发展模式转变;6、从各能源品种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