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合同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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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合同最新4篇今天给大家推荐1篇内容丰富的“保障合同最新4篇”网络文章,假如这篇文章对您有赞助,记得分享到您的朋友圈哦。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扩展,合同的运用率大幅度晋级。签署合同时,合同时语的陈述必需准确明了、严密,回避模糊不清的举动。保障合同【第一篇】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中职工权益保障问题的调查与思考王兴华劳动合同法实施也已经有近三年时间了,虽然有调查报告显示在过去这三年时间里劳动合同法得到了重视,其执行情况也令人鼓舞。但是,真实情况是不是真如这些报告所显示的那样?为此,笔者走访了甘肃境内的一些企业职工、人力资源管理干部及企业工会干部,从他们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劳动合同法的执行存在着诸多不能令人满意之处,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归纳起来,较为普遍的现象有:1、仍然有部分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能规范的签订劳动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无视劳动合同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一些企业在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在续延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并不续签劳动合同;也有一些用人单位以录用合同代替劳动合同。有部分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在签订合同时不能严格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具体表现在:第一,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订立合同必须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很难得到遵循,所签订劳动合同中没有体现出劳动者的意愿,合同的产生并没有协商一致的过程,劳动者只能被动接受;第二,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如劳动合同法所规定,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第三,用人单位基于“管理”的需要,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故意缺少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2、企业规章制度及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有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其内容与广大职工利益紧密相关的企业规章制度及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为体现其民主性与科学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但是,在笔者所走访企业中,没有一家企业规章制度是经平等协商确定的,除个别企业在颁布有关操作规范、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外,其他规章制度也缺少告知程序。许多职工表示,企业规章制度总是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制定和颁布的,在许多情况下他们是被处罚了才知道有那么个规定,对于许多他们认为不合理、甚至违法的规章制度也只能被动的遵守,企业没有、也不可能给他们参与规章制度制定的机会的。3、违法收取押金、保证金现象普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但在实际用工中,一些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扣押证件、收取押金保证金现象十分普遍:有以服装押金名义收取的;有以风险保证金名义收取的;也有任何名义都不要,直接要求职工缴纳押金的。而且,当职工离职时,押金总会被以各种名目扣减。在笔者所走访的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入职时每人缴纳押金2000元,而所有离职职工的押金均被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百分之百的扣留,没有一人领回一分钱。4、劳动定额缺乏科学依据,加班加点现象普遍,加班工资不能依法给付。对于劳动定额等事项的决定,完全由企业行政掌控,为降低成本,多数企业采取了增加定额的手段。某企业职工这样陈述:他们所在企业每个工作班原有职工15人,该公司操作规程中规定一个工作班不得少于13人;但现在每班人数已经降到不足7人,所有人都是超负荷工作,由于人手短缺,有病都不能休息。然而,企业行政方面还在计划进一步裁减人员。加班加点现象在大多数企业中都存在。对于法律所规定的加班工资,有些企业总会千方百计寻找借口不予支付,如对于延长的工作时间、安排在休息日会议、学习班以及其他要求职工参加的活动企业并不按加班计算,因而也就没有加班费了;对于像节假日的加班,如果不得不要支付加班工资时,企业往往在计算基数或者支付比例上做文章,不能全额支付。如,一些企业计算加班费时只以基本工资作为基数,而将占工资总额60%以上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算在内,从而使职工获得的加班费只有应得加班费的40%左右;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将应当按照300%计算的加班费却按200%、或者更低比例来计算。5、随意、甚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许多用人单位习惯于用运所谓的“管理权”单方面处理劳动关系中应当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问题,随意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现象时有发生,“不能胜任工作”、“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领导”、“企业改革”等都是被经常用来解除和职工劳动关系或者对职工进行处罚的理由,甚至一些在因工伤残职工、因病在医疗期正在接受治疗的职工、哺乳期的女职工等都被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至于以裁员为借口解除劳动合同的,就更为常见了。6、集体合同制度形式化。集体合同制度在劳动合同制度中之所以成为一项重要制度,是因为在集体合同制度中,集体合同是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集体与企业行政通过集体谈判确定劳动条件的,这样就可以克服个人劳动合同中由于劳动者与企业力量对比过于悬殊而致使合同中权利义务失衡的问题,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职工的利益。但到目前为止,集体合同只是一种形式。集体合同的内容不能体现职工的意愿,不能在职工权益的确定中发挥应由的作用。7、劳务派遣制度被滥用。劳务派遣制度作为一种低成本用工形式和低质量就业形式,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现实条件下成了一种被许多用人单位所亲睐。但基于其可能对劳动者带来的不利影响,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做了一些限制性规定。如,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等。但是,在走访中发现,一些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以一年期限为主,经两次签订合同后为防止出现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选择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自己设立劳务派遣公司,向所属单位派遣员工;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在常年性的、甚至是重要岗位也使用派遣工,笔者走访到一家冶金企业,三千名职工,有两千多人是派遣工。这类问题的存在,不仅使职工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同时也严重影响到劳动法制的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1、用人单位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对于法律所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在一些企业管理者看来是可有可无的,是可以被任意剥夺的。在这些管理者来看,只要是企业经营管理上的需要,企业对职工是可以任意为之的:对于“管理”,职工只能温顺的“服从”;为了企业的利益,职工的利益必须牺牲;为了节约成本,职工的权益可以被任意侵犯。这种以管理为本、以企业为本,职工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对象,是企业盈利的工具保障合同【第二篇】河流卫生防护22班学生聚会活动安全保证协议书为进一步规范本次同学聚会活动的安全管理,提高同学们参加集体活动的安全意识,进一步约束参加人员在活动期间的行为,现同学聚会筹备组与参加聚会同学达成如下协议:1、聚会同学参加聚会活动系本人自愿,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2本次学生聚会是学生自愿参加的非赢利性活动,组织者只负责组织。(即人员组织、活动安排、活动成本核算、统一归集等)3、为确保聚会活动的安全,在聚会活动期间,各位同学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组织者的安排,听从指挥、互相协助、遵守纪律,不得私自离开组织自行活动,未经许可私自离开者,出现任何后果责任自负。4.本次同学聚会安排有外出漂流、游玩等各项活动,带有一定危险性,任何不可**的情况均可能发生,参加本次活动的同学须认同这点且完全自愿参加。5、组织者对同学们在聚会活动期间的财产安全概不负责任,同学们在聚会活动期间发生致使本人造成的损害、疾病及其他民事责任与活动组织者无关,活动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赔尝责任。6、凡参加本次同学会活动的同学必须互爱互助,要服从大局利益,听从组织者统一指挥,不准中途未经请示组织管理者私自离开。7、接受以上条款,双方签字;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活动结束后自动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筹备组和参加聚会的学生签名**背面)参加同学聚会同学签名:同学聚会筹备组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保障合同【第三篇】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保险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元化。在过去,保险更多地是指成人的保险,而现在,保险公司也纷纷推出了专门针对儿童的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这种保险旨在为孩子提供全方位的保障,从健康到教育,直到将来的婚姻和任何可能的不可预见情况。首先,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提供了全面的健康保障。这一方面体现在对于儿童健康的保障方面,保险公司会为孩子提供定期的健康体检服务,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发育得健康并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另一方面是在儿童患病时提供及时的救治和全额的医疗费用报销。不仅如此,保险公司还会提供一定的疾病津贴,以保证孩子们在疾病期间得到足够的关怀和照顾。其次,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还重视教育保障。教育是孩子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而保险公司意识到了这一点。根据合同,保险公司会提供一定金额的教育基金,以确保孩子们能够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无论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阶段的教育,保险公司都会为孩子们提供资金支持,让他们能够选择和追求自己理想的教育路径。此外,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还包含了对于孩子未来的婚姻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的保障。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公司会为孩子留下一定的婚姻基金,以确保他们能够在未来的婚姻生活中有一定的经济支持。同时,合同还明确了对于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的保障措施,例如意外伤害、残疾等。无论是身体上的不幸还是经济上的困境,保险公司都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补偿。总的来说,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为孩子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从健康到教育,再到人生中的其他重要时刻,保险公司都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提供相应的保险金和服务。这种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的出现,不仅能够为家长们提供更多的安心,也能够为孩子们的未来提供更多的可能性和保障。每篇文章的字数超过1000字保障合同【第四篇】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通常是指为未成年人购买保险计划,以保障其未来所有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和风险。这种保险合同通常由保险公司与家长或监护人签订,以确保被保险人能够获得完善的身体和财产保障。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成年人还是儿童,都可能面临很多不可预测的风险和意外事件。出门时可能会遇到车祸、人身伤害事故或突发疾病等问题,而这些问题也同样可能会发生在儿童身上。因此,保险公司推出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为儿童提供全方面的保险保障。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覆盖了众多保险产品,如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教育金等保险。如果孩子因为教育方面的原因或其他原因面临困难,家长或监护人可以通过这些保险获得巨大的帮助。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这些保险计划可以更好地保障他们的安全与未来。对于少年人来说,“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是投资其身体和未来的长期计划。这类计划通常经济实惠,保费较为低廉,而且保障范围比较广泛。家长或监护人可以根据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以及需要,选择最适合孩子的保险计划。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之前,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保单内容,以避免任何误解或争议。此外,保险需要与信任,也需要一个稳定的保险公司来保障您的权益。选择一家资产雄厚、声誉良好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障您孩子的未来十分重要。总之,在如今需要面对各种风险的社会中,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是一项必要的投资。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关注下,这个合同将帮助您的孩子受益终身,未来健康幸福,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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