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方案(5篇)写好方案都有什么妙招呢?在我们想要尽快完成工作计划的时候。做方案是我们首先要面对的事。您可以看看“饮用水方案(5篇)”或许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启发请别忘了收藏下来!饮用水方案篇【第一篇】二、巡查工作执行小组为加强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督管理,及时排查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长沙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巡查方案。一、巡查范围组长:彭亮副组长:徐佳辉、熊锡军、虢再华成员单位:水环境管理科、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固废站三、巡查频次环境监察大队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每月巡查一次,适时开展突击巡查、专项巡查和重点巡查,在敏感时间段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巡查频次。四、巡查内容(一)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需巡查有无以下行为;1、新建、扩建水上加油站、油库、制药、造纸、化工等严重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2、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医疗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或者贮存、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3、设置排污口;4、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5、设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6、设置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7、组织进行旅游的活动。8、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行为。(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要求巡查的行为外,还需巡查有无以下行为:1、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2、水上餐饮;3、个人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四)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主要巡查有无设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向水体倾倒排放生活垃圾、污水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物质等行为。(五)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情况。(六)历次巡查发现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五、巡查工作要求(一)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巡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取证,依法予以制止,并严格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二)做好巡查记录工作。每次巡查应按照巡查范围、内容要求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描述及处理情况应进行仔细填写,及时填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表》(见附件),建立巡查工作档案。(三)依法进行责任追究。严格按要求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督查,对未按照规定开展饮用水水源巡查的,或未按照规定及时排查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或者处置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饮用水方案篇【第二篇】为进一步改善我县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状况,提高桶装饮用水产品合格率水平,消除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局《生产加工环节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我局决定于5月至9月组织开展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全县桶装饮用水生产状况,遏制无证生产、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杜绝使用以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黑桶”和盖,解决桶装饮用水微生物、重金属、余氯等指标超标量安全隐患,达到规范生产行为、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净化市场竞争秩序的目的,促进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二)查循环使用回收废旧塑料制成的桶和盖的存放是否符合要求;(三)查源水卫生情况,看源水水质是否进行了检验,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四)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制度;(五)查原辅料管理情况:查原辅料进货台账所记录的相关信息是否详细明确;随机抽取一批次原辅料,查看采购验证、出入库等记录情况,查是否能追溯;(六)查产品出厂检验管理情况:查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和出厂检验报告是否相符,是否批批检验;(七)查产品标识标注情况:看成品标签是否符合标识管理相关规定,看包装车间相关包材是否存在虚假标注日期等行为;(八)查生产条件保持情况:看生产车间环境、生产条件是否发生变化,是否擅自改变工艺,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九)查从业人员管理情况:看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十)查产品销售管理情况:看销售台账是否详细记录相关信息,是否能够追溯;(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20日)。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及时出台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县桶装饮用水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会议、文件精神。各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也要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将此次专项整治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个员工。(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6月10日)。全县各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认真对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表》的各项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纠正。(三)整治规范阶段(6月11日-8月31日)。1、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综合执法队对全县所有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逐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切实摸清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底子,摸排桶装饮用水生产安全隐患,对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生产企业整改到位。2、开展产品抽样检验。在专项整治期间食安股对所有生产企业的桶装饮用水进行一次专项抽查,样品送市质检所检验。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一律由综合执法队依法进行处置。3、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综合执法队在检查中对已获证但不能持续满足许可要求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对已不再符合生产许可必备条件的企业,食安股按程序依法撤销相关许可,并对无证生产的黑窝点,立即报请县政府依法组织取缔。4、集中曝光销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络等媒体,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主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对整治行动中查处和收缴的问题产品及使用废旧塑料制成的“黑桶”进行集中销毁。(四)巩固阶段(9月1日-20日)。在企业自查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食安股及时进行跟踪回访,进一步巩固整治的效果。需整改的企业,要求企业整改完成后提出书面申请进行现场核查和产品验证,验证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生产活动,对逾期不改或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相关许可。认真对比分析整治前后桶装饮用水生产状况,将工作的'开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抽检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等形成工作总结,连同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局食品监管科,工作中如遇重大情况及时报县政府和食安委。(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县桶装饮用水行业具有企业数量多、基础条件相对较差、质量管理水平不高的特点,在近年来的各类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产品所占的比例仍然较高。成立局长张涛任组长,副局长舒中伟、刘益洲、谭永忠、贺安华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促进我县桶装饮用水行业健康发展。(二)自始至终,注重实效。此次专项整治时间跨度较长,各相关部门要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认真按照本方案的精神,自始至终抓好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工作。要认真实施约谈制度,分管领导亲自约谈屡次不合格企业负责人,明确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要结合食品企业“三分”、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电子动态监管等工作,实行标本兼治,加强对企业诚信不良记录的收集、管理、通报以及违规退出机制,根据企业信用记录状况实行分类监管,切实提高专项整治的效果。公司各部门:为了加强桶装饮用水的管理,逐步推进公司成本核算精细化,现特作如下规定:2、生活用水部门:总经理办公室、财务办公室、营销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总办办公室、餐饮办公室、厨务办公室、传菜组、保安办公室、员工宿舍活动室。1、桶装饮用水统一由公司订制,提前购买水票,送水公司凭水票送水。2、水票购买合同由行政部跟进,合同财务备份。3、水票的购买由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使用情况购买,由财务部保管。4、除行政部以外,其他部门无权直接通知送水公司送水,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发放水票,相应款项,财务不予支付,由相应责任人承担。1、桶装饮用水部门、区域按公司既定范围领用。2、如有新部门、区域需要使用桶装饮用水,向行政部提成用水申请,公司批准后方可领用。3、经营用水部门、区域,桶装水由行政部通知送水公司直接送到指定区域,由相关部门、区域妥当保管;生活用水暂定集中存放在行政部领用。4、经营区域根据当日用水需求量,每天将将所需数量报至行政部,然后到财务部领取相应水票;生活用水可临时到财务部领取水票。5、相应部门、区域领用水票,由财务部进行登记;相应部门、区域到行政部领水,由行政部负责登记;相应用水部门、区域,爱护设备、节约用水。若违反以上规定,追究相应责任。6、行政部每日留有5桶备用水,以备经营及生活用水紧急所需。1、经营用水,实行部门、区域接收人登记、签字确认。2、其他部门、区域用水,凭水票统一在行政部登记。3、生活用水由行政部负责月度统计报财务部,茶艺用水由茶艺部月度统计报财务部。4、单次购买水票之前,由行政部、财务部核对上次水票领用、使用情况,核对清楚后方可购买。5、经营用水列为部门经营成本进行核算,生活用水列为办公费用支出,财务部核算按月度进行。6、财务部、行政部共同负责公司桶装饮用水的监管,确保符合规定,按照流程执行。附件:1、曲靖【味·道】饮食文化有限公司桶装饮用水登记表;2、曲靖【味·道】饮食文化有限公司部门桶装饮用水登记表;3、曲靖【味·道】饮食文化有限公司水票登记表;备注:本登记表仅限行政部使用:1、记录经营部门使用通知数量,以便和财务核对领取水票数量及对用水部门接收数量的核对;2、记录生活用水领取实际数量;3、月度报财务部。备注:此表仅限经营用水部门登记使用,月底统计报财务部。备注:此表仅限财务部水票发放登记使用,月底统计。对饮用水生产企业的要求:一是饮用水生产企业必须是取得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并年检合格,才具有为学校供水资格;二是饮用水生产企业必须持续保持必备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环境条件和检验条件,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做到不合格产品坚决不出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三是饮用水生产企业作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企业产品出厂前做到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同时应定期在市级质检机构进行强制检验,并为学校提供检验报告;四是加大对饮用水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力度,对年内只要有一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取消对学校供水资格;五是对生产销售不合格饮用水的企业和故意生产劣制饮用水的违法行为一律拒绝进入校园。对学校内部自身的管理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由总务处具体分管桶装饮用水质量、卫生等相关工作。进入校园的桶装饮用水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桶装水厂家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销售的桶装饮用水标识上标注QS标志。二、学校要严格执行索证制度,除索取上述证明材料外,对每批供应产品须索取该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三、学校要严格执行登记和备案制度。进入校园的桶装水,每一批次的索证情况学校都要有专门记录和复印件备案。四、学校要选择有一定生产规模、知名度大、产品质量比较稳定、售后服务较好的企业,合同期不得超过一年。五、饮水机必须由企业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清洗、消毒,确保饮水机的清洁。六、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健康证,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七、学校设立独立的桶装水存放间,环境符合卫生要求,同时安排专职人员管理和运送,确保桶装水在运送过程的安全。八、教室做好通风、防尘、环境整洁,桶装水启封后,应在一周内饮用完,不要放置在阳光照射的地方。饮用水方案篇【第三篇】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一致同意,就_______桶装水的购销事项达成以下约定,共同遵守: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桶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