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方案【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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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方案【参考5篇】栏目网友为您提供了一份详细的“疫苗方案【参考5篇】”知识笔记,希望我的观点能够让您更加全面地看待一个问题。没有规划的人生,就像没有轨道的火车一样,无法前行。为了高效地开展工作,我们需要提前制定一个方案,这样我们才能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到后续的工作中。疫苗方案篇【第一篇】为了加强对新冠状病毒疫苗急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的指导,确保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顺利、秩序、规范实施,西峡县西坪町卫生院特别制定了《新冠状病毒疫苗紧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2021年1月6日下午在门诊三楼会议室组织了全院医务人员新的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训练。在研修会上,郑江华院长解读了我院《新冠状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急救工作方案》,主要对我院设立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急救工作专家组,加强医务人员训练,加强医疗资源配置,加强急救设备和药品配置,规范急救工作之后,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急救专家李灵国副院长从疫苗过敏反应的分类、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应急处理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全面说明,进一步阐述了新冠状疫苗接种的重要性。通过这次训练,医务人员进一步掌握了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的紧急处理技术要求,提高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能力,丰富了疫苗相关知识,为下一个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安全、高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我院作为县域内新冠状病毒疫苗的基础接种点之一,对我县全面预防疫情,顺利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疫苗方案篇【第二篇】一、组织机构不良反应管理指导。1.组织部门应积极关注受种者的健康状况,通过部门已经建立的新冠预防管理每天的健康监测等渠道积极了解受种者的健康状况。2、利用卫生健康部门宣传材料推广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相关知识,科学处置。例如,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发热和注射部位的疼痛、红肿、硬结、全身不适、疲劳、食欲不振、疲劳等症状,这些反应通常是一次性的,不需要处理,一般1~2天就可以自己恢复。3.受种者发热超过℃,反复发热或发热持续时间超过48小时,或其他身体明显不适症状(腹泻超过5次/天,反复恶心、呕吐),应立即劝医生,避免偶像和其他疾病延误治疗。4.高度怀疑受种者的疾病与疫苗有关,除了立即就医外,还应积极向接种部门或辖区疾病对策中心报告。二、接种单位不良反应管理指南。1.各接种机构应严格执行接种人完成接种后30分钟的观察制度,安排专家在观察区流动巡视。发现身体不舒服的人必须积极询问,必要时请现场急救人员协助处理。2.各接种机构收到组织机构或接种者的不良反应报告后,应立即指导接种者对症治疗或临床治疗。并严格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方案》的工作要求进行信息报告。3.各接种部门应严格按照辖区疾病对策中心的要求,协助异常反应的追踪访问。三、区疾病对策中心不良反应管理指导。1.区疾病对策中心必须指导组织部门和接种部门进行不良反应管理。2.区疾病对策中心应在两周内完成疑似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和分类。3.区疾病对策中心应对明确异常反应的受种者进行每天访问,了解最终情况的分类待定的病例,在未明确诊断分类之前,每天访问,直到病例痊愈或明确排除异常反应诊断。疫苗方案篇【第三篇】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推进疫苗接种。(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20xx年1月-3月)。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二)推进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20xx年4月-6月)。第二阶段,首先将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级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工作。(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xx年7月-8月)。继续做好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工作。(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20xx年8月-12月)。在做好前两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全县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一)接种单位设置。在原有县医院、县中医院、x社区、x社区四个新冠疫苗接种点的基础上,新增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为第二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3月中旬启用。新增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为第三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3月下旬启用。(二)规范接种流程。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进行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三)加强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各接种单位要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各接种单位、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疾控机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预防接种导致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立即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调查、处理。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疾控机构和医学会按照国家关于调查诊断和鉴定的规定开展。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县卫生健康部门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按照县医共体区域划分,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口负责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严格疫苗运输、使用、出境等流向管理,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扎实细致开展摸底工作,及时上报接种对象信息,有序组织开展接种工作,确保各辖区各行业管理内符合接种条件的目标人群“应种尽种”。(二)落实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县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部署,充分利用疫苗储运管理、冷链扩容、提升接种能力、追溯信息化建设、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等工作现有资源,切实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确有不足的地区,县财政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全面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疫苗方案篇【第四篇】中港府办[2009]4号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社区)、学校及有关单位:《港口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9年3月2日麻疹是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消除麻疹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保护儿童健康,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所有国家承诺到2012年消除麻疹。2006年,卫生部制定了《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2007年,广东省卫生厅下发了《2007-2012年广东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我省消除麻疹目标:“到2012年,全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不含输入病例),无本地麻疹病毒传播”。为确保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根据《广东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粤卫办〔2008〕88号)和《中山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中卫〔2009〕13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1、实施范围:在全镇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2、实施时间:2009年3月(3月1-15日接种,3月16-22日复种)。三、目标儿童:辖区内8月龄至14周岁(1994年3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期间出生)的所有儿童(含外来儿童),不论免疫史和麻疹患病史,均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4、结果指标:目标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95%。五、组织措施㈠加强领导,落实职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是消除麻疹病例的重要策略措施之一,关系到儿童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能否在2012年如期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为加强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卫生、财政、教育、宣传、流动人口办等成员部门组成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协调小组,负责我镇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活动实施前,乡**组织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召开协调会,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麻疹强化免疫工作顺利开展。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袁贤芬(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副组长:黄荆钟(院长)、黄永欢(教育办副主任)成员:罗瑞燕、马军、苏锡添、韦肖飞、林毅、陈树洪、刘怡、林艺谋、黄光熹、张庭光、梁带有、陈春恩、苏长华、吴少红、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