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两套文】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及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全面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经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在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五十三条配套措施、盟级七十四条具体工作要求及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任务清单,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建筑施工(含自建房)、消防、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旅游、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校园、医疗卫生等其他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法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为我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安全保障。(二)工作目标。结合全安全评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矿山领域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四不两直”安全检查、县市(区)“交叉互检”、专项督导等近期部署的重点工作,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提高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各有关部门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面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一)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苏木镇(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1.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安全专家作用,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强化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积极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到位、落实到位,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其开展工作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2.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常态化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并熟练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动态闭环管理。制定并严格实施隐患治理方案,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至少1次(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分管副职每月至少进行2次、其他副职每月至少进行1次安全隐患检查。检查记录要存档备查;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解决问题,确保安全。3.全面排查整治动火等危险作业,有效治理各类火灾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组织开展至少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至少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要深刻吸取近期浙江武义木材加工厂、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等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电焊切割施工作业专项治理,盯紧看牢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电焊热切割动火作业,要落实好动火作业现场安全防范工作。4.全面排查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整治安全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结合正在开展的违法违规分包、发包、承包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完善承包商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作业审批、负责人现场带班等制度,严防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管理边界出现“真空地带”,严禁以信任代替安全监督、以既往业绩代替安全管理。5.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增强从业人员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并留存好影像资料,检验应急救援预案可操作性,补充应急装备物资,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特别是矿山、危化品、森林草原防火及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根据行业特点,结合实际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和综合应急演练,并将应急演练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报备。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掌握逃生避险路线、熟知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常识,增强风险防范、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能力。(二)全面夯实部门监管责任,提高严格精准执法能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有效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1.按照全统一部署,尽快制定出台各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立即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方案内容要具体,落实本行业领域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准或指导意见,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房屋市政、水利工程、冶金工贸等已出台重大隐患事故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在积极对接盟行业管理部门的基础上,结合事故教训和本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规定等,在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事项。安委会成员单位可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同时深入宣传解读隐患排查整治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指导督促企业明白“查什么、怎么查”,促使企业尽快熟知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整治重点,确保企业“会自查、会整改”。2.常态化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各相关部门利用企业自查自改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要结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制作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细致讲解,面对面解答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困惑。3.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严格精准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严格精准执法。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每月公布一批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通过严格精准有效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4.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专项行动工作要与4月25日至5月30日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导、5月份和8月份开展的县市(区)交叉互检和持续到年底的“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工作进行有效衔接,将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全部纳入各类督导检查工作范围,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各苏木镇(场)、各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一对一跟进指导,督帮结合、协助整改,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安委办依据工作需要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苏木镇(场)、各部门及企业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本级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城镇燃气、民用爆炸物品、两客一危、电力、冶金工贸、特种设备、畜禽屠宰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评估+执法+服务工作,做到安全评估全覆盖。充分利用安全评估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提高执法专业性和精准度,切实加大重大隐患排查力度。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5.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倒逼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全面履职。各苏木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确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四级责任倒查表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地区和部门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对有关苏木镇(场)、有关部门约谈并全通报,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深挖彻查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