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巡察与审计监督联动模式的调研与思考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要促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这既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也是对整合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力量作出的新部署。巡察和审计虽然存在监督方式、范围、权限上的差别,但两者都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推进“巡审一体”聚力借力,合力发力,充分发挥巡察监督政治性和审计监督专业性优势,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深刻领会“巡审一体”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巡察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手段,要切实做好巡察和审计工作的融合贯通,围绕监督检查、审计调查等关键环节,促进消防救援队伍队伍内部巡审一体化进程,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创新从严管党治队监督办法。(一)“巡审一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调了监督贯通协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A总书记亲自授旗的纪律队伍,要深刻理解开展“巡察+审计”监督新模式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把巡察与纪检、审计等监督贯通起来,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手段,是带有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的思想理念,对提高监督质量、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消防救援队伍纵深发展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二)“巡审一体”是凝聚队伍监督合力的有益实践纪检和审计作为消防队伍纪委的职能部门,具有贯通融合的先天优势,而巡察工作作为推动监督检查的重要抓手,将巡察的政治性与审计的专业性有机结合,进一步构建队伍内部的“大监督”体系,有效打破纪检干部单打独斗的局面。利用纪检干部熟悉被监督单位日常情况、审计人员精通业务熟悉财经的优势互补,有效加强监督前信息互补和监督中线索互通,为线索移送和后续整改督办提供精准支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衔接中问题线索难定性、证据标准不清等难题,拓展了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是整合队伍监督资源的有益实践。(三)“巡审一体”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重要手段审计是巡察的“关口”前移,巡察是审计的延续深化。通过年度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审前调查工作,适时变巡为审,突破常规审计的程序性限制,抓住重点问题开展“点穴式”审计。利用各自工作优势,深入核实疑点线索,共同查核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提高合作成效,不断提升移送线索的成案率。实时跟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团”督促监督对象真抓实改,推进体制机制优化和治理能力提升,体现“巡审”监督实效。二、深刻认识“巡审一体”在队伍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与不足从支队巡察和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两者联动还处于初期实践、边总结边推进阶段,有三方面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力求更好地推进“巡审一体”在队伍内部监督工作中走深走实。(一)巡审统筹协调机制还有待破解“巡察”监督工作本着惩前感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更多运用“四种形态”容错纠错。而审计工作坚持依法审计、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的原则,按照模块化标准来判断、分析和处理审计监督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巡审归口管理机制畅通性不够,两者交换各自掌握有效信息的节点、内容以及形式不尽相同,部分内容还受规定的限制,导致在工作中还有许多不顺或梗阻,需要建立更高层级的统筹协调机制。(二)巡审联动综合成效还有待显现审计以经济监督为主,而巡察以“政治体检”为主,二者监督侧重点以及被监督单位实际情况的不同,导致开展“巡审”联动的项目数量不多、程度不深、成果不显,存在对被巡单位巡不深、察不透,蜻蜓点水、雾里看花等情况,特别是财务、采购、基建、信息通讯等领域项目繁多复杂,一些深层次风险隐患难以暴露。(三)巡审推动治理效果还有待提升目前,巡察工作更多关注重点问题及其相关联的重点人、重点事,盯住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表面上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问题,只能起到“蜻蜓点水”“隔靴搔痒”的作用,导致“屡审屡犯”“屡巡屡犯”现象突出,反映出“巡审”监督问责警示不强,震慑威力不大,被监督单位主要领导不重视,整改浮于表面等问题,通过监督推动治理效能提升的效果还不够明显。三、积极拓宽“巡审一体”在队伍长效推进过程中的贯通维度在巡察中引入审计力量,实现政治站位和业务优势的深度融合,把“巡审联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积极探索更适合消防队伍监督工作运行的联动工作模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队伍纵深发展。(一)进一步健全巡审联动机制依托党委全面领导,完善内外协调机制,打通“巡审”工作中各环节的“梗阻”,把“巡审”监督网络拓展夯实,进一步提升监督范围和层级,优化“巡审”一体化资源配置,把审计全覆盖和巡察全覆盖有机结合起来,将纪检部门确定的重点监督事项纳入年度审计范围,有效加强监督执法、干部人事、资产资金使用工作的深度与力度,不断推进“政治体检”“经济体检”双覆盖。将审计部门熟悉政策法规、实践经验丰富、综合能力强的干部吸纳为巡察工作的备选人才,对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相关政策界限、问题定性等进行答疑,对重要、复杂、敏感的问题与巡察组集体会商,形成党委统揽、纪检监督、巡察督办、主管部门督导、审计部门跟踪的协作联动机制;做好整改公示联动,各职能部门分别公示整改清单,要求各单位逐项回应,以全面公开倒逼整改。(二)进一步推动巡审监督全面贯通深入探索“双统筹”新模式,以监督项目“同频共振”、组织方式“殊途同归”为抓手,就被监督单位侧重点不同的情况,实施按需协助和协同作战,真正实现“巡审”监督全覆盖。审计从业务角度查问题,提建议,巡察从政治角度促整改,建机制,依托双方监督范围、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的互补性,综合运用监督结果,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问题整改问责落实的深度融合机制,形成一体运行的监督合力,打造监督新格局。消防队伍点多面广,面对不同的单位,要积极开展走访调研,因事制宜、灵活机动,做到方法随着任务变、措施跟着效果走,对被巡审单位精准画像,帮助寻偏纠差,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和审计“免疫功能”,确保五责贯通,责任有效压实,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全面提高从严管党治队向纵深发展的能力。(三)进一步强化巡审监督成果运用依托支队现行的“三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将日常巡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年度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共同计入干部廉政档案,促成监督结果与队伍建设有机衔接、深度融合。将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相互及时移送,对重要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归纳整理,并及时通报相关处科室单位推动整改落实;对于一些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找准工作薄弱点、矛盾聚焦点、问题风险点,及时提醒谈话,并适时开展专题会商,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好整改举措,坚持以巡察监督督促审计整改,以审计监督深化巡察整改,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