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2023年安全施工应急预案专项方案【最新5篇】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以下是网友精心分享的“2023年安全施工应急预案专项方案【最新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参考下载。安全施工应急预案专项方案【第一篇】1.为确保浙江省省直机关后勤房地产开发公司政苑公建项目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政苑公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应急预案的目的和原则: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优先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做到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面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触电、倒塌、坠落、塌方、火灾以及机械伤害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都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2/19懈、救人第一”的方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冷静有序、团结协作,遵循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在现场实施监理业务中,一旦发现存在各种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现事故预兆及险情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地告知施工单位,指令施工单位在有效的时间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或准备启动应急救援预案。4.本预案适用于政苑公建项目安全监理单位在安全事故的发生后的应急处理。二.组织机构1、施工现场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投资规模较大;工地紧靠交通要道,车辆、人流往返频繁;周围居民身份特殊复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将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的特点,编制现场监理项目部应急预案,成立相适应的应急组织机构。2、监理项目部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召集人:3、施工现场发生突发事件一旦成为灾害或是重大人员伤亡,监理项目部应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接到通知或得知信息后,立即赶到到场,参加应急工作。三.报告程序3/19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害,工程施工的险兆、险情等,现场总监或总监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立即向浙江省省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部报告,一般事故6小时内,重大事故半小时内。公司工程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公司业务主管领导报告。与此同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应向建设单位驻地代表报告。2.公司工程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在报告监理公司负责人的同时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事故程序逐级上报。3.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工程部负责人参与施工现场事故调查小组的调查。四.应急预案职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突发事件、事故的发生,作为建设工程参建单位之一,我们监理项目部应该尽到安全监理的职责。1.现场监理机构的当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离开现场,自始自终应该了解现场情况、起始过程和发展、并保持信息畅通。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护好事故现场。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故,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总监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和本监理公司负责人报告。同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类事故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进行报告。3.对火灾、火险应参与扑救,并立即向城市消防部门求救4/19(“119”呼救)。4.对管线事故立即向管线主管单位报告处置救援。5.对人身伤害事故、除现场人工自救外应立即送专业医院机构抢救或打“120”电话呼救。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故时,监理项目部立即填写“监理项目施工现场人员伤亡事故速报表”(表见附件)书面报公司。7.应急工作组的全体成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保持讯息畅通。8.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引发的社会投诉,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接待,安抚工作,积极地缩小事态及其影响和危害,并对施工引发的因素立即进行整改和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做到不扰民,不侵害社会公众利益。如发生重大社会投诉应报告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积极应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媒体报道。9.现场监理机构应对建设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突法事件、事故处置必须积极、慎重、冷静、规范地处置,在任何情况下坚守岗位,配合建设单位,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正确,果断地启动紧急状态下各项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落实措施、努力把时间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危害和损失及对社会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10.在参于控制事态发展的抢险同时应配合建设单位利用一切先进的、可行的技术手段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包括影视、5/19声像、文字、语言、实物证据,以利对事件、事故的调查,取证和索赔。11.发生事故或险情后,现场监理项目部的一切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均应立即封存,不得将资料外传,同时也不签认外来文件和资料,发生可能危机文件、资料的险情应立即将文件、资料转移至安全处。五.有关救援主管部门及人员1、火灾扑救指挥中心电话1192、市救护中心电话1203、公安报警电话1104、地区自来水、煤气、电力保修电话;5、主要人员电话(手机)建设单位驻地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公司负责人;监理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主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安全监理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安全施工应急预案专项方案【第二篇】1、本公司成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副经理、安6/19全科科长、项目经理参加的公司意外伤害应急领导小组。施工项目根据承建项目情况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施工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的现场意外伤害应急领导小组。2、根据公司承包经营范围,我公司主要以房屋建筑施工为主,根据以往施工安全意外伤害发生频率,主要意外伤害有: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事物中毒、窒息。3、为确保人员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坚持以认为本的宗旨,当发生意外伤害时,建立畅通的应急联络渠道,公司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联系电话:联系人:4、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使事故人员得到及时求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规定,公司承建项目在《施工现场安全条件备案》时,必须参加施工现场职工意外伤害保险。5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根据公司is09001质量体系文件及《施工项目管理规范》要求,编制特殊及关键过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开工前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专职安全,对施工现场安全条件进行验收,做好“三宝”的使用,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分析,及施工注意事项交待。7、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配备医用担架、急救药品、7/19卫生绷带等,并就近联系卫生医疗点,职工发生中毒、意外伤害时及时拔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抢救。二、现场人员伤害抢救实施办法1、事故后,由班组长或施工员、项目经理的指挥下,根据伤情开展抢救工作,同时拔打医疗急救电话(120)请求援,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情况下,对伤者实施有效的急救治疗。2、现场人员根据受伤原因立即开展应急抢救。3、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在发生事故后1小时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公司领导小组在接到电话100km范围内2小时到达事故现场,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急救工作。4、公司各部门,施工项目部所在的施工人员必须为抢救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或支持。5、现场施工用车即为紧急情况下的抢救用车,必要时租用社会车辆,费用从项目部安全措施费用中列支。(1)、高空坠落1)、高空坠落、撞击、挤压可能在胸部内脏破裂出血,伤者表面无出血,但表面出现面色苍白、腹痛、意识不清、四肢发冷等征兆。应首先观察或询问是否出现上述特征,确认或怀疑存在上述特征时,严禁移动伤者,应平躺并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2)、如有骨折,应就地取材,使用夹板或竹棍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位,开放性骨折并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在固定,8/19用担架或自制简易担架运送伤者至医院治疗。(2)、物体打击1)、首先伤口看法的打击物体,同时查看被打击部位伤害情况。2)、根据伤情确定救护方案,需要包扎的进行现场简易包扎,若有骨折,应就地取材,使用夹板或竹棍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位。开放性骨折并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在固定,用担架或自制简易担架运送伤者至医院治疗。(3)、触电1)、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使带电体与伤员分开。2)、观察神智是否清醒,应使其在安全区就地平躺,暂时不要使其站立或走动;伤员若不清醒,应立即使在安全区域就地平躺,以确保呼吸道畅通。3)、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4)、机械伤害1)、立即关闭施工机械。2)、如造成短肢或骨折,应立即进行现场固定包扎,找回被切断肢体,以便送医院后救治工作。1)、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说明属于何种食物中毒及中毒人数。2)、保留中毒食物,以便医疗机构进行检化验。(6)、窒息1)、主要为井桩开挖时发生。9/192)、加强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避免出现窒息情况。3)、进入下水道、井桩前,先点燃报纸及其他可燃物,观察燃烧情况,如发现熄灭,应找出原因,采用机械通风或防化设施,后再进行施工。4)、如有发生,立即将作业人员拉出地面并进行人工呼吸,如情况严重,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安全施工应急预案专项方案【第三篇】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以指导和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质,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解决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隐患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过程控制,消除和减少施工全过程的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凡在企业范围内从事建筑起重、吊装施工生产和管理的有关活动,并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3.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3.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与监督检查。3.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考10/19核合格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3.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3.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3.6每日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检查,随时发现隐患行为,并解决新的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设备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灯是否熄灭,方可离开现场。3.7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证,方可进行特种作业。严禁无证作业。3.8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工程起重吊装作业。3.9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3.10施工现场用火,应按照规定申请批准。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动用烟火。配备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应保证其有效性。11/193.11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3.12电动机械的用电箱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箱门过错整并上锁,由专人负责。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的软线或电缆应保证外皮和接头等处的完整,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3.13机械的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的外露部位,必须安装防护或防护板。操作机械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禁止直接用手清理操作台面的残屑,不得在机械运转时,清理或维修。3.14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