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调解记录【最新4篇】邻里纠纷调解记录【第一篇】邻里纠纷调解记录【第二篇】案例:1.张三住五楼,因刚装修好后外出一月,回来发现一墙面浸水,造成表层脱落,室内空气潮湿,木地板发霉变型翻翘。找到六楼户主刘某,要求赔偿,但被拒绝。找***,物业不管。为节约维权成本,张三立即向抚琴***投诉,调解员薛某接受投诉后,因为张某某提供了六楼住户的基本信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损害是由六楼住户的基本信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损害是由六楼刘某故意造成的,不能确定责任,所以没有当场受理,但根据社区律师意见,责成其补充证据。张三通过努力,收集到了相关证据,其中有:1、物证;2证人证言;3、录音、照片等。共同证明以下事实:六楼刘某为增大住房使用面积,在装修时改设了一道门,为此将XX管改成暗水管,水管的街头正好在张三房子侵水墙的顶上方。因此,推测水是从接头流出的。为了查明事实真相,张三承诺,如果砸开刘某家的地面查实不是水管漏水,愿意支付刘某损失2000元,并将钱交给调解员以表明态度。***砸开刘某家的地板,查实水管接头漏水。刘某心服口服,立即维修,并向张三道歉,赔偿张三损失3000元。邻里纠纷调解记录【第三篇】调解过程2018年6月26日,泉舜锦泉苑2-1-1805业主王某到社区投诉说自己家中漏水卫生间和客厅顶部多次漏水,自己也和1905业主及物业公司反映多次,两方一直没有人出面解决此事,造成家中无法住人,无法生活。泉舜社区调解员夏师傅接到王树投诉后马上找物业公司和1905业主了解情况,此事确实属实。随即,夏师傅带1905业主到1805家观看漏水情况,也一直与1905户主做思想工作讲漏水的危害性及对1805户的伤害,最终1905业主同意维修此次产生漏水的区域,并答应三天以内维修好。后来,因房屋内有些家具遭到损坏,需要赔偿等问题产生了矛盾。1805业主要求赔偿家具维修费用一千元,1905业主不同意,双方意见不统一,无法达成一致。调解结果炎炎夏日,夏师傅顶着太阳又挨个单独到双方家中做思想工作,1805业主开始让步,但双方还是无法达成共识,第二天,夏师傅找到了1805业主王树的儿子作思想工作,经过多次协商、劝导,最终,王树的儿子说只要1905把房子漏水的问题维修好,以后保证不再漏水,并不追究赔偿问题。并答应夏师傅愿意给自己的母亲也做思想工作。通过王树儿子的帮忙,王树及王树老婆最终同意了夏师傅的建议。隔天下午,夏师傅把双方人员聚集到一起共同协商,最终达成共识,1905业主三天内把房子漏水问题维修好,并一次性赔偿撒百元给1805业主做损害家具的维修金,1805业主并不再追究责任。在社区平时生活中,邻里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如果处理不当或多或少会影响着社区安定。其实邻里纠纷大部分都是些小事,但就因为双方互不相让,导致矛盾激化。邻里双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友善和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邻里关系。如给对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案例点评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出现主体多、范围广、原因复杂等特点,民间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等重大性案件。(现在,一般矛盾纠纷的类型有物业纠纷、邻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复杂的矛盾纠纷类型有经济债务纠纷、伤害赔偿纠纷;重大矛盾纠纷的类型有刑事案件纠纷,复杂矛盾转化重大矛盾、医疗纠纷以及网上流传的跳楼事件等等)。为维护社会稳定,要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组织,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翠云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洛龙区司法局的指导下,从实践出发做好新时期的人民调解,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改革,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机构建设,健全调委会组织,培养调解技能人才资源,特聘请调解专家,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最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调解作为一种方便高效率、经济实用的纠纷处理方式,在处理邻里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贴近人民的生活;人民调解工作人员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了解我们的生活。邻里纠纷也就那些小事情,不至于闹的你死我活的,更不至于闹上法庭,而人民调解就很快捷方便的满足了居民的需要,维护了邻里关系的和谐和稳定,促进了社区的健康与文明,是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急民所急,忧民所忧,这是与民打成一片的关键所在,也是一名优秀调解员调解生涯的生命线,作为人民调解员首先要热爱这项工作,全身心的投入到调解工作中,又因为人民调解工作繁锁复杂,纠纷案例随时都会发生,所以不论白天还是黑夜,不论刮大风还是下大雨,在接到纠纷后,我总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先了解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根据不同的人和事,采取相应的方法进行调解。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仅靠调解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在调解工作中,我始终努力带领办事处调委会成员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特别是对可能诱发的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介入进行化解,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现矛盾纠纷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有效化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坚持调防结合,标本兼治,在我从事调解工作这么多年以来,我办事处从未发生过因调解不满、不公而引发重大群众信访和重大群体事件邻里纠纷调解记录【第四篇】河东社区居民崔某家住7号楼1单元1号与三楼居民孙某发生纠纷,因孙某经常倒垃圾时,不经意间把垃圾掉在楼道里,崔某多次对此事进行交涉无果,最终发生争执,引发吵架,两家矛盾比较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得知此事后,主动找到当事人,在民调大厅对此事进行了调解。鹤山司法所协同河东社区受理后,了解到两家关系自重发生矛盾后就一直不好,经常有小摩擦,调委会认为双方都有过错,两家需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去理解对方的态度。至此调委会分别找两家人谈话,了解了两家人的要求与想法,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出解释,分析了有关法律关系和利害后果,就问题的解决进行协商,充分尊重两家人的意见。经过一段时间的多次调解,当事人双方都对此事进行了理解,孙某也注意了自己的行为,了解到事情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主要注意就不会再发生矛盾。崔某也表示邻里之间要多谦让,远亲不如近邻,双方没有在为此事发生矛盾。从这个案例看,两家因小事引发大矛盾,双方都憋着一口气,都不肯让步,是这次矛盾纠纷的最大起因点。从某种意义上说相邻关系是最为重要的法律关系,两家互为邻里,不管平时是否经常来往,也不管是否曾经有过矛盾,在一家出现问题需要相邻方配合协商时,相邻一方应该提供方便,而不能以任何理由设置各种障碍,避免损失的扩大。对这次建房屋引起的邻里纠纷,我们运用情、理、法相结合原则与调解的技巧,对问题的解决进行全面分析,最终化解了这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