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023年商品买卖合同标准版_商品买卖合同【推荐5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3年商品买卖合同标准版_商品买卖合同【推荐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商品买卖合同标准版【第一篇】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今就连续性商品交易事宜订立契约条款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其制造下列内容的商品连续卖给乙方,乙方买进。商品内容:合成清洁剂、肥皂、牙膏、洗发精。第二条货款的支付方式,以每月底甲方所交货物的数量为准,乙方于第二个月底前以现金支付。但如获甲方的同意,乙方可以九十日内的支票支付甲方。第三条乙方若有不支付货款、支票无法兑现、停止付款或违反本合约条款的情况,则无需通知催告,乙方即失去货款债务期限的利益,并需一次付清本合约所规定的一切债务。第四条本合约不预先订定期限。2/21第五条乙方就第一条的产品保证,以甲方所定的批发价销售,并指导其所属的零售店亦当以此价格销售。前项甲乙双方,及乙方所属的零售店间,得另根据甲方所定的条件订立再销售价格合约。第六条乙方的销售地区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欲于上述地区外销售,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第七条乙方于甲方要求时,为履行本合约的债务,需依照甲方的指定,采取下列一种或同时二种的方式。1推举甲方同意的连带保证人。2提供不动产作为担保,并根据事先约定付清款项以避免甲方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3提供保证金。4寄托有价证券。5乙方的赊帐债权让转予甲方。6交付库存的甲方制品。第八条乙方违反本合约的条款,或依据第三条债务失去期限的利益,与发生下列的情形时,甲方为顾及其未来。可解除本合约。1乙方的信用有重大变化时。2乙方的公司组织上有重大变化时。第九条若发生与本合约有关的争执,双方同意以甲方总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法院。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与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3/21公司名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连带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商品买卖合同标准版【第二篇】xx年2月大洋房地产开发公司预售其开发的空中花园别墅,因该楼盘处于预售开发阶段,欲购一套联体别墅的张某在售楼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观看了一套样板房。该样板房设计精巧、装修雅致,并带有地下车库(净高2.25米),张某对此甚为满意。张某得知该楼房的价位比同类别墅高出许多时,对于是否购买产生了扰豫。但当其看到大洋公司的售楼宣传材料后,得知预售别墅的设计与样板房一样,且地下车库属于赠送的,遂4/21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购买该楼盘的一套联体别墅,并对房价、面积、楼高、付款与交房时间等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后的1个月内张某付清了全部房款。xx年1月楼盘完工并经过验收,大洋公司通知张某交接房屋,但张某发现其购买别墅的地下车库的高度仅为1.625米,与样板房及其宣传资料的说明严重不符,于是拒绝接受房屋,并要求大洋公司承担赔偿损失及承担由此造成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大洋公司则反驳说,地下车库系免费赠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没有约定,其不属于买卖房屋的一部分,故不存在违约,大洋公司亦不承担违约赔偿的责任。大洋公司告知张某,如若因此不满意可以退房,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阶段,对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所作的允诺的性质如何界定,是属于要约邀请还是要约?这将直接关系到开发商的义务与责任承担以及买受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13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采用要约、承诺方式。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经要约、承诺,即告成立。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根据《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他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当事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5/21效力,则必须具有特定的有效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不具备这些条件,要约在法律上不能成立,也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根据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对楼房所作的说明属于要约邀请,它不能产生要约的后果,即开发商不因发出要约邀请而受到约束。但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销售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大洋公司虽然将别墅附属的地下车库作为赠送,但这种赠送是在买房者完全接受了其售房条件基础上发生的,从而也构成了买房者购买商品房的条件之一,如果不赠送地下车库,则买房者张某就有可能不购买大洋公司所售别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如果商品房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的具体规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见,本案中即使张某与大洋公司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地下车库系免6/21费赠送,但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对赠送地下车库作了允诺,且其对双方订立预售合同以及对商品房价格的确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应将其视为要约,并因张某的承诺而发生合同的效力。因此,对于这一合同的内容,作为开发商的大洋公司应当遵守,如若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商品买卖合同标准版【第三篇】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甲方同意将座落于古寨商业街第排号,建筑面积7/21260㎡的商品房,出售给乙方。第二、商品房售价每平方米20_元,总计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元整(?:520_0元)。第三、买受人的商品房仅作商住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第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本合同一式2份,出卖人1份,买受人1份。第七、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字):签于年月日商品买卖合同标准版【第四篇】合同号:日期:xx年x月x日合同签订地点:卖方:xxx法人注册号:xxx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传真:xxx地址:xxx邮编:xxx开户银行:xxx银行帐号:xxx税务登记号:xxx8/21买方:xxx法人注册号:xxx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传真:xxx地址:xxx邮编:xxx开户银行:xxx银行帐号:xxx税务登记号:xxx承运方:xxx电话:xxx传真:xxx邮编:xxx买方、卖方及承运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棕商品;承运方同意承运卖方出售给买主的下述商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其具体内容如下:一、产品名称、商标、品种、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二、交、提货方式:2.1由卖方委托承运方将粉煤灰运到买方指定地点,具体的工地名称、运距运费、买方收料人见附件。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3.1卖方委托承运方将上述商品以汽车运输方式运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买方应在向卖方提交每次粉煤灰计划用量的同时,向承运方书面告知其指定的运输目的地,否则,发生的运输错误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3.2运输费用的计价方式为:2凡运输里程在40公里(含40公里)以内的,运费一律按20元/吨计价,运输里程以卖方送货点至买方收货点的实际9/21公里数为结算距离(准确公里数见附件),该合同价为含倍价。该合同价为含税价。四、运输赞用的支付方式:为方便结算,三方同意按以下约定由卖方对运输费用实行代收代付:4.1承运方同意,其应收取的运输费用由卖方代收代付。4.2买方同意将应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直接支付给卖方。4.3三方同意实行两票结算,货款发票由卖方向买方出具,运费发票由承运方向买方出具。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5.1以卖方送货单数量为基准在买方的地中衡进行计量复验,磅差在3%o以内、以卖方的地中衡计量为准,由买方承担磅差部分:磅差超过3‰部分,以公平地中衡计量为准,买卖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是买方的原因由买方承担,是卖方的原因由卖方承担。六、验收质量标准、方法及异议的提出:6.2买方如对卖方提供的粉煤灰质量有异议,应在承运方包运到买方指定地点时提取粉煤灰样品(买方如未提出提取样品视为卖方提供的粉煤灰符合国家标准)。取样部位由买卖双方共同确定,所取样品混匀后分为三份,一份供买方检验,一份由卖方检验,第三份封存。封存样品由买方保存。若双方对质量检验结果仍有争议,第三份样品将送交卖买双方共同指定的,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10/21果为准。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七、结算方式及期限:7.1买方按批次购货应先款(该款项应包含向承运方支付的运输费用)后货,本合同期内粉煤灰的单价随行就市。如有价格变动,卖方应提前在价格变动之前的七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卖方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须对其进行确认认可:收到买方确认函后,卖方可延续供应;如卖方在通知价格变动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买方的确认回函,卖方可停止向买方供应粉煤灰;如在卖方价格变动之后七个工作日内收到买方的确认函,卖方以变动后的新价格向买方恢复供应粉煤灰;如在卖方价格变动之后七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买方的确认函,本合同终止执行。7.2.1每月25日为卖方对账日,买方应在月对账日后15个工作日内到卖方财务部核对数量、单价、预付款、余额,并以书面形式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予以确认。买方逾期不予核对的,卖方将视其情况停止发货。7.2.2发票开据:卖方和承运方开据发票的依据以7.2.1所核对的内容为准。八、其它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8.1买方如需要卖方提供粉煤灰时,买方应在当日l7:00时将粉煤灰计划用量及粉煤灰品名,电话报到卖方调配中心值班室,然后在次日上午10:00一一11:00电话询问卖方调配中心值班人员实际安排情况。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