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议事清单【参考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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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党支部议事清单【参考8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党支部议事清单【参考8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党支部议事清单【第一篇】1.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后勤保障年度目标和计划的制定;2.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和社会稳定与政治安全、群众工作等方面年度目标和计划的制定;3.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干部与人力资源管理、后勤保障、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和社会稳定与政治安全、群众工作等方面制度的制定、修改;4.本单位班组长的选拨、任用和考核,后备干部和技术骨干的推荐;5.本单位大额资金的使用;6.本单位上报公司的内部机构、劳动组织的设置调整方案;7.工资奖金分配、技术职称的晋升、各种先进的评选等涉及广大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党支部议事清单【第二篇】2/22一、支部班子责任清单1.贯彻执行好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抓好机关党建工作。2.每年组织开展4次党建专题研究工作会,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3.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4.重视支部班子建设,抓好支委委员的选配工作,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强化业务素质。5.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6.按照“双基工程”建设要求,把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7.加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中带动群团组织建设,在推进基层群团组织建设中促进党建工作的开展。二、支部书记责任清单1.定期主持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牵头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2.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等重要党内制度,发扬党内民主。3.抓好重要党建活动的策划部署和检查督查工作,抓好党建工作总结、创新;4.经常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好党员义工日等志愿服务活动。3/22三、支委委员责任清单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2.组织落实好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并做好制度落实的督促和检查工作。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支部议事清单【第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切实为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提供制度保障,实现公司支委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投资开发公司实际,现制定公司支委会议事规则。第二条本规则依照《党章》、《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实际制定。第二章议事原则第三条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第四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交流党建经验,关注党建说公众号)4/22第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第六条坚持发挥领导作用与董事长、经理层依法依章程行使职权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董事长或者经理层的决定。第三章议事范围第七条支委会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事项:(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二)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干部任免、奖惩或按一定程序向董事长、总经理推荐人选,对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四)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五)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六)其他应由支委会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第八条支委会参与本单位下列重大事项决策:(一)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三)公司生产经营方针;5/22(四)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四资一项目”和担保、抵押等方面事宜;(五)公司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六)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七)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九)公司在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十一)其他应由支委会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第九条具体议事范围详见《中共天津临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议事细则》。第四章议事程序和要求第十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支委会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其他委员主持。第十一条需提交支委会讨论的事项,会前应由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或意见。第十二条支委会工作部门需提交支委会讨论的事项,应6/22先向支委会书记报告后确定。第十三条其他方面需提交支委会讨论的事项,一般由支委会书记与行政领导研究确定。第十四条召开支委会之前,支委会书记应主动与行政领导就重要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第十五条支委会讨论的问题涉及支委会委员或其直系亲属切身利益时,有关支委会委员应回避。第十六条根据需要,有关部门提交的书面材料,可提前交支委会委员传阅。第十七条支委会必须保持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特别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委会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到会,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必要时,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支委会议。第十八条支委会书记应组织与会人员认真讨论,在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决定或决议。第十九条支委会表决可采取三种方式: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支委会成员半数即予通过,未到会支委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个表决。第二十条支委会议在决定重大问题时,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对意见分歧较大而又非急需决定的事项,7/22应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和酝酿后,下次支委会再议。特殊情况下,也可将有关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第二十一条议事和表决情况应由工作人员记录,并按规定归档。第二十二条任何支委会委员都不能代替支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紧急情况下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的,事后要及时向支委会报告。凡重大问题没有按议事规则进行民主讨论决定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五章决定、决议的执行第二十三条支委会委员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贯彻执行支委会的决定和决议,主动向支委会汇报工作。第二十四条支委会决议属于执行的事项,由支委会委员分工落实,支委会决议属于向董事长或经理层提出建议的事项,由有关部门具体办理。第二十五条支委会工作部门应及时对会议的决议决定、安排部署进行定期督办督查,并将情况及时向支委会报告。第二十六条支委会的决定、决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妥情况,支委会委员可提出复议意见,多数委员认为有必要复议时,可召开支委会进行复议。修改原决定、决议,要经过支委会集体讨论,任何人不能擅自修改。第二十七条支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凡需保密的议事内容和讨论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传播,违者追究责任。8/22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规则由XX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党支部议事清单【第四篇】为充分发挥楼宇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建设新型楼宇,特制定议事规则。一、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支部委员分工要集体决定并遵循决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二、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四、党支部委员会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与其他委员讨论确定,有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不得临时修改议题。五、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的日期、议题、及相关事宜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六、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畴:从楼宇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研究讨论应由党支部决定的重要问题,研究检查党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研究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9/22告等重要事宜。七、党支部委员会重大决定,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须由到会半数以上委员赞同,如有分歧,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上报上级组织。紧急情况,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不足半数需决定处理重大事情时,事后要在支部会上说明。八、党支部委员会议议事会要做好记录,决定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具有保密的内容要严守秘密。九、写字楼重大事项须经支部保值讨论决定,包括:临时紧急工作分工;表彰奖励名单上报等。党支部议事清单【第五篇】党支部议事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组织党员对重大问题进行党内专题讨论的一种形式,它包括党员议事和党支部委员会议事两个方面:一、议事原则1、党支部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按照党章特别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上级有关规定办理。2、党支部委员会议事由支部书记召集,党员大会议事由党支部召集,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方可进行。3、所议事项属于管理区其他组织职权范围内的,应吸收有关组织负责人参加。4、在讨论决定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必10/22须先征求意见后再讨论决定。5、凡经过讨论作出的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者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执行。二、议事范围(一)由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交办的具体工作;2、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的计划安排3、管理区其他组织换届改选实施方案;工会、团支部、民兵等群团组织负责人的培养、推荐,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及合作社人员的提名推荐;4、文明村、新农村的建设、巩固和发展计划;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有关重大问题;5、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议题;6、管理区其他组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或其他需要有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二)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1、党支部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2、确定非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以及对党员作出处理决定;3、政治思想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实施方案;4、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议题。包括管理区重要11/22事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情以及职工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5、其他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三、议事决定的实施1、凡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由专人负责,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及时反映,积极慎重地解决好,如不能解决,须向支部分管领导和支部书记汇报。2、支部分管领导要及时了解会议决定的实施情况,并将实施情况向党员通报。党支部议事清单【第六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党支部作用,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党支部委员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党委有关规定,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支部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事项。第三条支部委员会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自己职责,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12/22第四条支部委员会会议是总经理办公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决策的前置程序。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后,再由总经理办公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策。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五条议事范围(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研究公司贯彻落实实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