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治安消防、防火安全措施一、治安、消防管理措施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学习《治安管理条例》,并要求现场施工人员与管理人员一律配戴胸章,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监督。加大宣传力度,为施工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承诺“便民不扰民”,取得沿线单位和居民的理解和大力支持。设立固定安全、防火警示牌、宣传牌。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械和物资。治安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指导思想,加强施工现场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的管理,特别是对炸药、雷管等危险物资的管理,制定领、发放制度和看守制度。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作业队定期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爆为主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二、防火安全保证措施建立经理部、作业队、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防火职责。重点部位如仓库、木工间配置相应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处设常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防止发生电器火灾。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做好防火工作,搭设的工棚与料库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在工棚及仓库附近要设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加强对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管理。工程大量使用柴油、重油、沥青等易燃品,因此其采购、运输、贮存及使用各环节均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储料现场配备充足的消防灭火器材。三、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制度1、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2、施工现场要有畅通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用砂、消防器材,工具、用具要符合防火规定和要求。3、在建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要符合防火规定。4、明火作业要严格管理,要符合有关防火规定,经审批后,才能动火。5、仓库内的易燃物品、料具不得乱放,要采取防护措施。6、施工现场按有关消防管理规定设置消防设施。7、对施工现场工人要进行消防规章教育、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8、实行消防轮流值日制度,建立消防登记簿。9、民工不得在宿舍内烧火炉、烘烤衣服、私接电灯等。10、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11、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12、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