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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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精选4篇)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第一篇】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等14部门《关于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州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一、制定印发了实际办法根据《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州实际情况,联合州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下发各县和州直有关部门,将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明确了各县部门的职能职责、阶段性目标任务。二、加强了重点领域塑料污染治理结合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重点推进了商贸、邮政、文化旅游、机关事务、工业领域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一)加强商贸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一是开展大型商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检查,抽查邻你、民贸、天龙电器超市按要求落实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有偿提供,有无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等情况;二是开展农贸市场专项禁塑工作检查。在检查中,积极引导经营者、消费者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的理念,教育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禁塑令”有关规定,做到不进、不销、不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二)加强邮政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一是明确目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成立邮政业生态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邮政管理局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行业生态环保工作任务清单,将企业生态环保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二是加强调研,规范统计口径。加强对邮政公司、顺丰、情歌物流等企业实地调研,掌握企业实际状况,并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指导,推动行业生态环保工作进度;组织生态环保工作培训,通报寄递企业环保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统计口径不一致、数据不准确等问题,要求企业注意认真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性。三是加强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全州州邮政公司、寄递企业负责人及相关工作员约80人参加培训。宣贯行业“9792”工作各项标准、解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制作邮政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培训课件,开展“绿色环保”业务技能培训,对行业生态环保基本知识、胶带封装方法等内容的进行讲解示范,提升从业人员生态环保知识水平。四是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指标落地落实。开展辖区寄递企业环保胶带、包装袋和填充物等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摸清底数和现状,指导寄递企业建立实施统一采购制度,使用达标塑料制品,落实绿色采购要求,严把采购和收寄关口。截至去年11月底,全州各寄递企业电子运单使用率已达100%,环保包装袋使用率达到69%,45毫米以下“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80%以上,环保填充物使用率达到64%,电商二次包装率已降到34%,设置可循环回收装置60个,各企业采购或租赁新能源汽车合计20余辆实施(三)加强文化旅游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一是加强重点企业的监管。按照实施办法加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落实,严禁相关企业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星级饭店严禁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水杯、垃圾袋,客房禁止使用带一次性塑料包装的洗漱用品、塑料洗衣袋,餐厅食堂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桌布,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二是结合各项创建,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在今年的A级旅游景区评定、复核,在游度假区创建,在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和星级饭店、文化主题饭店等品牌酒店的创建过程中都把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在检查过程中,对餐厅餐具,客房用品的使用情况均进行认真的检查,确定未使用塑料制品及一次性用品后,才能进入评定,同时将长期接受社会和游客监督。(四)加强机关事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一是加强各县市管理。明确“禁塑”工作目标、实施范围及时间节点等,要求各县(市)、州级各部门特别是机关食堂严格落实“禁塑”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今年6月,结合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利用LED电子屏、悬挂横幅及知识展板等形式积极宣传,为“禁塑”工作开展提供舆论宣传,营造氛围。在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向参加活动人员发放宣传册、可降解环保袋等宣传物品达上千份。通过一系列举措,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群众宣传普及相关环保知识,进一步提高大家节能环保意识。三是带头示范,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在集中管理办公区,引导物业公司同步落实“禁塑”工作要求,停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如在会务茶水服务上,提倡使用可循环利用或者可降解塑料制品杯子。(五)加强工业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按照要求加强对禁止生产塑料制品企业的监督检查。经检查,目前,无生产塑料购物袋、生产聚乙烯农用地膜、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的企业。三、加强督导检查按照实施办法,我州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塑料垃圾袋﹑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质量的抽检和检查工作。在全州范围内共抽检了塑料垃圾袋6个批次,全部合格;农用地膜8个批次,其中1个批次不合格,已要求被抽样县进行了处理;PET瓶1个批次,结果合格;PPR管10个批次,目前还在待检中。从检查情况看,大型商场超市禁塑”工作执行得较好,严格按照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没发现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但农贸市场个别菜贩对“禁塑令”贯彻执行相对要差,还存在无偿提供塑料袋的现象,还需一进加强管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第二篇】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根据贵局《关于商请提供落实情况的函》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我县的工作实际,汇总了各相关职能单位的工作进展,现将总结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进展情况(一)加强领导,层层发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治理长效监管机制,我县制定了《龙川县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21〕14号)明确了龙川县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分工以及塑料治理实施范围,制定了塑料源头减量、塑料产品替代、塑料回收利用的具体措施,确定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二)调查摸底,明确重点。我县根据塑料污染方案要求,结合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年版),开展了相关排查行动。一是经相关部门排查发现,我县辖区范围内涉及生产塑料制品的企业0家,进口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共有2家,位于龙川县佗城镇宝龙工业园,分别为龙川俊领塑料有限公司和龙川泛亚塑料有限公司。以上2家公司的生产原料部分为进口废塑料,产品为再生塑料粒。因国家禁止从国外进口废塑料,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二是县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塑料制品高频使用场所进行了摸底调查,主要围绕商场、超市、药店、食品餐饮等塑料制品高频使用行业领域开展工作。截止目前,我县无销售厚度小于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毫米聚乙烯农用地膜的情况,无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的情况。三是全面落实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逐步实现塑料购物袋使用减量,并要求经营者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督促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对塑料购物袋依法明码标价,不向消费者无偿、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或采取打折、低于经营成本及其他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三)全面清理,专项整治。一是做好垃圾分类的工作,环卫部门通过垃圾分类的垃圾桶在重点区域回收外卖餐盒,进行了统一处理;二是在我县写字楼、车站、商场等场所挂塑料回收等标语、树立警示牌,并摆放塑料类可回收物收集的垃圾桶,环卫工人将收集的可回收塑料统一交至有资质的部门处理。三是开展了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工作,相关部门进一步解决了城乡接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并排查处理了1处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四是开展江河湖泊塑料垃圾清理工作,结合“河长制”,对江河湖泊的治理实行发现一处、打捞一处,进一步加强了江河湖泊塑料污染的治理力度,极大地减少了塑料制品对江河湖泊的污染。五是市监部门与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及各农贸商场负责人签订《塑料污染治理承诺书》,明确各经营单位塑料治理工作的管理责任,引导集贸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场内经营户购进、销售塑料购物袋行为的监督,落实市场开办者的管理责任,自202-年11月份以来,共出动179人次,检查经销单位400家,签订承诺书400份。(四)宣传引导,提高意识。为切实提高社会工作环保意识,我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转发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的文件及视频,工商信部门通过利用宣传册、海报、标语、微信等新老宣传媒介,借助节能宣传周、科技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在公众集聚、大流量区域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题宣传,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和设备研发投入;市监部门通过印制相关海报、宣传单张,对各类经营单位、集市、社区进行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520份,粘贴宣传海报430张。二、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力量长期进行下去,由于相关职能部门重视程度不足,未能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宣传力度依旧不足,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意识和参与、支持力度不够,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一定的阻力;三是方便、经济、实惠的塑料制品的替代产品没能及时推广起来,导致消费者的选择性不多。三、下一步工作计划接下来,我县将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领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塑料制品的行为。二是加大力度推广替代性产品,例如:可降解塑料袋,环保购物袋等;三是强化宣传,着力转变消费观念,进一步加大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典型,广泛凝聚共识,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减少使用或不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共同拒绝“白色污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减少塑料制品对环境的污染。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第三篇】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根据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忻环委办发〔202-〕9号)要求,五台县积极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部署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部署了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一是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按照省、市里文件要求,印发了五台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五环委办发〔202-〕2号),五台县发改局和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五发改字〔202-〕57号)。二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县政府于11月26日在政府二楼会议室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分管副县长对五台县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做了工作安排,要求相关单位认真落实任务、严格责任到人扎扎实实搞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会后,各有关单位立即组织主管企业负责人召开了工作会议,传达了文件精神,部署了具体工作。二、对标对表,积极开展排查治理在认真组织安排部署的基础上,五台县积极组织开展了塑料污染排查治理,并对标文件要求开展了自查工作。(一)生产、销售企业情况。通过排查,五台县境内无文件要求的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仅有一些塑料制品的零售摊点,塑料制品主要来自太原和忻州的集贸市场。(二)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集贸市场情况。五台县县城人口较少,地域面积相对较小,没有成规模的集贸市场和大型商场,通过对现有的3家超市、1个早市、1个集贸市场以及小型商业网点的排查发现,商业活动流通过程中使用的一次性塑料购物袋等有部分没有合格证,特别是小型的商店、早市和集贸场所此类情况较为普遍。目前,市场监督部门正在帮助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积极寻找正规渠道和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替代品。(三)星级酒店和餐饮企业情况。五台县现有星级酒店1家,餐饮企业大多是临街饭店,经过集中排查,发现提供外卖食品的包装袋具有合格证的较少,一次性吸管的使用情况较为普遍。通过各部门开展排查和宣传教育,对大多数店家提出了改进措施,并要求所有食品行业杜绝使用一次性吸管和不合格食品塑料袋。(四)邮政快递网点、电商网点情况。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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