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实施“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的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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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实施“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的试点工作方案2023/X/XX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精神,进一步推动省民政厅印发的《xx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点)》《xx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2023年)》的施行,在总结我省“四社联动”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现就统筹社会力量在社区治理中的协同作用,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建设和开发服务中,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机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xx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为基础,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和谐社区、幸福家园”、“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深入推动落实乡村振兴、平安xx建设等任务要求,不断创新基层治理和服务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实施“五社联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高质量发展。二、总体目标通过实施“五社联动”试点,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全面完善,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建立市级“五社联动”工作机构、县级社会工作服务总站、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室四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完善市县乡三级培训机制,提升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能力水平。二是试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实现规范建设,各项制度健全,驻站人员不少于3人,面向辖区内居民,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链接社会资源、提供专业服务,将专业社工服务有效延伸到村(社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三是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壮大,到2023年底每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达到10个以上,每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达到5个以上(其中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占比超过50%),“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得到普遍推广,各类社区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化、常态化、规范化。四是试点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普遍实施慈善“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探索设立慈善基金,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三、主要任务xx年至2023年为“五社联动”试点阶段,主要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领域,开展专业服务。2024年开始,全省全面推行“五社联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服务项目过程中,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社会慈善资源为辅助,助力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社会救助领域。社区建立协助乡镇(街道)做好救助对象入户核查、主动发现报告、公示监督制度,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指导或协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居民提交救助申请,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政策后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居民,向慈善组织申请慈善救助。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村)和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协同开展家庭经济状况入户核查、救助政策咨询、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等服务活动。2.养老服务领域。社区建立老年人特别是留守老年人和家庭经济困难老年人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信息台账,定期开展老年人探访和关爱服务。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联合老年协会、老年人理事会或承接养老服务的其他社区社会组织,并动员志愿者参与,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及独居、失能、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社会融入、住院陪护等服务。3.儿童福利领域。积极组织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驻站社工、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儿童之家的管理和服务;积极链接社会慈善资源,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区志愿服务站一体建设,支持承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项目。“五社”协同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走访核查、精准帮扶、家庭探访等关爱服务。4.社区治理领域。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建立一支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带头人、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基层民政工作者队伍,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完善村(居)民议事决策规则,建立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协商、一事一议”的村(居)民协商自治模式,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积极推动“五社联动”,协同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治理项目,动员居民群众积极参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5.社会事务领域。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发动“五社”力量,宣传婚姻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改革、婚事简办,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咨询和辅导等服务;宣传殡葬政策法规,提供丧葬咨询服务,劝导丧事大操大办、违规土葬等不良现象,倡导厚养礼葬、丧事简办,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引领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开展残疾人摸底排查、需求评估,实施心理辅导、能力提升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和康复服务。6.平安建设领域。坚持党建引领,“五社联动”全面摸排,建立网格化管理服务责任清单,提升社区(村)服务群众的能力。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指导下,推动社区社会工作室、志愿服务站功能建设,联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链接社会慈善资源,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开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纠纷调节、信访处理、诈骗传销、扫黑除恶、防灾减灾、环境保护等服务,努力构建平安、和谐社区氛围。7.乡村振兴领域。“五社联动”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社会组织积极链接社会慈善资源,实施公益消费帮扶,助推农民增收致富。依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引入优秀社工机构对社工站和社会组织对点帮扶,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组织结合当地乡村文化特色,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打造乡村文化品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协助县级慈善会,组织实施慈善“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8.疫情防控领域。社区组织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共同负责落实社区防控措施,根据社区规模和疫情防控需要,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参与信息收集报告、人员摸排协查、核酸检测组织、居民健康监测和健康宣教,及时对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配合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参与区域内巡逻、卡口封闭管理、维护区域安全稳定。四、试点方式结合我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育发展水平和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实际,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逐步推动“五社联动”的全面实施。(一)试点开展范围省级首批支持25个试点县实施“五社联动”,名单如下:xxxx县。每个试点县确定1个试点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试点工作至少覆盖一半以上社区。各市在省级试点县以外,可结合自身实际,再选择其他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市、区)进行“五社联动”试点。(二)试点支持方式省民政厅对25个试点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试点县(区、市)通过购买省市县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服务,指导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五社联动”,培育提升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支持经费主要用于承接服务单位或组织的人力成本支出。(三)试点时限要求“五社联动”试点从xx年开始,2023年底前试点县民政部门每年进行试点工作总结,省、市两级民政部门组织督导机构进行评估。(四)全面推广实施各地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2024年开始,推动在全省全面实施“五社联动”。五、职责分工(一)省民政厅。制定“五社联动”试点工作方案,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训体系,开展民政系统“五社联动”实施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建设专业督导。拓展苏陕社会组织协作,建立粤陕社会组织合作,并鼓励支持省慈善协会、省慈善联合会等省级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募捐项目,支持“五社联动”的实施。(二)市级民政部门。制定出台“五社联动”具体实施意见方案,设立“五社联动”工作机构,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制定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及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村)和社会组织等一线社工专业培训计划,每季度定期向省民政厅报送“五社联动”实施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建设进展情况。拓展苏陕社会组织协作,协调市级慈善组织支持“五社联动”的实施。(三)县级民政部门。制定出台“五社联动”工作计划,推进“五社联动”实施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建设。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总站,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作用,培育发展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干部及乡镇(街道)社会工作者、社区(村)和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等一线人员专业培训。负责“五社联动”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建设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协调落实社会工作者奖励激励政策。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做法,每季度定期向市级民政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经验做法。拓展苏陕社会组织协作,并指导县级慈善组织支持“五社联动”的实施。(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负责组织“五社联动”服务项目的实施,协同其他社会组织,推动“五社联动”服务项目实施;负责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的培育,协助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落实社区(村)和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一线社工专业培训计划;积极链接慈善资源支持“五社联动”的实施,协同省市县三级慈善会实施慈善“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五)社区(村)。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区社会工作室、志愿服务站等基础平台作用,开展“五社联动”。鼓励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接受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在社区(村)设立社会工作室,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合社区工作者、志愿者,服务居民群众、解决社区问题。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五社联动”试点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建设,是我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争取将“五社联动”试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要协调加大乡镇(街道)层面各部门基层阵地融合的力度,逐步实现联动任务标准化、服务人员社工化、项目实施专业化。特别是试点县(区)要把“五社联动”试点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细抓实,强化工作调度,推动我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建设和作用发挥,全面提升我省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二)搭建服务平台。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积极为“五社联动”的实施搭建服务平台,做好资源统筹和工作协调。一是搭建慈善资源平台。支持设立社区基金会,探索设立试点乡镇(街道)募捐项目,推动慈善“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实施,稳步提升已有村(社区)慈善超市运维水平。二是搭建专业社工支持平台。联合各级社工协会加强“五社联动”机制的研究、项目的指导,做好典型案例的挖掘、推荐、宣传工作。三是搭建志愿服务平台。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志愿服务队伍能力建设。(三)加大支持力度。市县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列支“五社联动”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争取文明办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支持融合,整合民政各业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支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社会组织承接有关购买服务项目。要加大社会慈善资源的对接,鼓励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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