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机关工勤人员改革方案最新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机关工勤人员改革方案最新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机关工勤人员改革方案【第一篇】为落实全民健身活动精神,不断提干部职工素质,活跃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增强机关凝聚力、向心力,经市总党组同意,决定开展“学文化、强体魄、创文明、建和谐”为主题的文体活动。为保证主题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以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构建和谐机关为目标,以服务职工为重点,切实履行工会基本职责,发挥工会独特作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团结动员广大机关干部职工为“十二五”发展做贡献。二、活动目的以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为根本,充分发动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各类兴趣小组,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娱教于乐的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培养良好的精神情操,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机关氛围。三、活动原则2/25健康文明、团结和谐、生动活泼、节约俭朴、安全可行。四、活动方式走访、调研、考察、参观、交流、比赛等活动方式。五、活动类型1、机关兴趣小组活动。2、与外单位联谊活动。五、参加对象富阳市总工会机关工会全体会员。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相关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六、经费保障本着节俭的原则,由机关工会根据活动内容统一安排。七、组织安排年初由机关工会制定出全年的活动方案,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机关工会组织实施。为便于活动,将机关全体会员分成两个组,一是文化活动组,二是体育活动组。文化活动组由盛民任组长;体育活动组由方志明任组长。两个组轮流组织活动,原则上一个季度一次大型活动,每月组织一次小组活动,机关工会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八、活动要求1、机关工会活动要求全体会员积极参加,积极配合。杜绝无故不参加工会活动的现象,严格有事请假制度。2、各种工会活动的举行,全体会员都要服从安排,遵守活动规程和纪律。3/253、机关职工参加工会活动,要自觉维护工会的形象,展示工会干部的风范。机关工勤人员改革方案【第二篇】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实施范围机关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二)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如税务所、工商所、物价所等。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工资制度改革范围。(三)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群众团体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行政职能并使用行政编制的社会团体组织。二、职务级别工资制的实施列入上述实施范围的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以下简称职级工资制)。(一)确定级别的办法。4/25工作人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工作人员的德才表观、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所任职务,是指按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其在校学习时间可与工作年限合并进行工资套改。此规定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套改职务工资时也按此办法办理。1.确定级别的具体办法。机关工作人员这次确定级别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的工作年限确定相应的级别(见附表一)。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的定级。(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人员的定级。初中、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下同)、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2)其他新录用人员的定级。其他新录用人员,根据其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的人员确定级别。3.审批权限。5/25机关工作人员的级别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审批。(二)套改工资的办法。1.基础工资,以现行基础工资四十元(下同)为基数,套入职级工资制中的基础工资标准。2.级别工资,按确定的级别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执行级别工资后,原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奖金即行取消。3.职务工资,按工作人员现职务工资就近就高套入职级工资制中的职务工资标准。套入后符合规定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可再套入相应的职务工资档次(见附表二)。任职年限是指正式任命现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工作人员如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的职务工资高于按现职务套改的职务工资,可先按原任低一级职务进行套改,然后就近就高套入现任职务工资标准。一九八五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根据国家规定授予奖励升级的人员,可适当高定职务工资档次。对个别表现差或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可适当低定职务工资档次。4.工龄工资,将现行工龄津贴直接转为职级工资制中的工龄工资。套改上述工资后,现行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发放的物价、福利性补贴及自行建立的津贴纳入新工资标准六十四元。(三)正常增加工资的办法。6/251.晋升职务工资。工作人员在现职务的任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或称职的,可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提高一个工资档次并从下一考核年度的第一个月起兑现工资。工作人员职务晋升时,原职务工资低于新任职务工资标准最低档的,进入新任职务工资标准最低档;原职务工资高于新任职务工资标准最低档的,就近就高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标准。工作人员晋升职务提高职务工资时,其增资额超过新任职务工资标准半个档差的,考核年限从职务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不足半个档差(含半个档差)的,考核年限可与职务变动前的考核年限累加计算。2.晋升级别工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连续五年为称职或连续三年为优秀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工作人员晋升职务后,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未达到规定升级考核年限的,级别不变。工作人员首次确定级别后,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至一九九七年九月三十日,几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并达到上一级别工作年限的,可晋升级别,但最高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晋升级别的工作人员,均从级别晋升的下月起提高级别工资。7/25工作人员级别变动时,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当年起重新计算。3.增加工龄工资。工作人员的工龄工资逐年增加,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一元,一直到离退休当年为止。工龄工资从参加工作当年起计发。4.定期调整工资标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和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的增长幅度,适当调整工资标准。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每满两年调整一次。调整工资标准,由国家统一安排,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自行调整。(四)岗位津贴。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包括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海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人民法院干警岗位津贴,人民检察院干警岗位津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监察、纪检部门办案人员外出办案补贴)予以保留。其他自行建立的岗位津贴,原则上取消。需要新建岗位津贴或提高岗位津贴标准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五)奖金发放办法。对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人员,年终发放一次性奖金,奖金按本人当年十二月份的月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8/25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之和,下同)计发。由于机关考核工作今年尚未全面开展,因此,机关工作人员的奖金发放从一九九四年起实行。(六)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1.试用期工资。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初中毕业生为一百七十元;高中、中专毕业生为一百八十元;大学专科毕业生为一百九十五元;大学本科毕业生为二百零五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为二百二十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为二百四十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为二百七十元。其他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年限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确定,原则上应略低于本单位正式任职的同等条件人员。2.试用期满后工资。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按所确定的职务、级别领取相应工资。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职务工资为:初中毕业生定办事员一档五十元;高中、中专毕业生定办事员二档六十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定科员一档六十三元;大学本科毕业生定科员二档七十五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科员四档九十九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副主任科员三档一百零九9/25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主任科员二档一百一十六元。分配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可提前定级,职务工资可高于同类人员一至二档。其他新录用人员,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档次,其基本工资原则上应高于试用期工资。三、机关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一)机关工人的工资制度。机关工人分为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两大类。1.技术工人执行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质量确定。岗位工资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技术等级和技师、高级技师二个技术职务分别设置,各设八至十个档次。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根据技术工人的技术水平高低确定,共分五级,每级设一个工资标准。2.普通工人执行岗位工资制,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共设十三个档次。3.机关工人的奖金,根据对工人劳动实绩、劳动态度、服务质量的考核确定。奖金在工人基本工资中的比例为30%技术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普通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奖金要适当拉开差距,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10/25(二)技术工人工资套改办法。1.岗位工资。将现行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津贴之和,加上按规定纳入工资的物价、福利性补贴和自行建立的津贴六十四元,就近就高套入本技术等级(职务)相应的岗位工资档次。套入后符合规定工作年限的,再适当拉开岗位工资档次(见附表三)。2.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已确定技术等级(职务)的技术工人,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现行技师职务津贴和地区、部门试行发放的工人技术等级补贴即行取消。现执行八级制技术等级标准的技术工人,可按《工人技术等级条例》规定的对应关系,即一、二、三级为初级工,四、五、六级为中级工,七、八级为高级工,就近就高套入本技术等级(职务)的岗位工资档次并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标准。未确定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按初级工套改岗位工资并执行初级工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标准。这种对应关系只限于此次套改,待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后,再根据确定的技术等级(职务)进行调整。3.机关工人的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和工资的确定,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三)普通工人工资套改办法。将现行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津贴之和,加上按规定11/25纳入工资的物价、福利性补贴和自行建立的津贴六十四元,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岗位工资档次。套入后符合规定工作年限的,再适当拉开岗位工资档次(见附表三)。(四)正常增资办法。1.晋升岗位工资档次。通过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合格的工人,晋升一档岗位工资并从下一考核年度的第一个月起兑现工资。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按晋升后的技术等级(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原岗位工资未达到晋升后岗位工资最低档的,进入最低档;原岗位工资高于新岗位工资标准最低档的,就近就高套入新岗位工资标准。技术工人因晋升技术等级(职务)提高岗位工资时,其增资额超过新岗位工资标准半个档差的,考核年限从技术等级(职务)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不足半个档差(含半个档差)的,考核年限与技术等级(职务)变动前的考核年限累加计算。2.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执行晋升后技术等级(职务)的工资标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