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农村合作建房协议范例【参考4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农村合作建房协议范例【参考4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农村合作建房协议【第一篇】一、基本情况1.双联村情况后坪乡双联村,是二类贫困村,为原鱼子政府所在地,村域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025亩(其中田405亩、土1620亩),常年农作物播种面积为4777亩,中药材在地面积500余亩;有林地11090亩、草地195亩,荒地1465亩;有水域165亩;海拔在500米至1600米之间,土地为页岩砂质土壤,属中高山区。全村有5个村民小组、衣户329户农业人口1322人(其中贫困户72户贫困人H296人),有劳动力913人。交通较为便利,主要产业为中药材、劳务经济。2.建档情况全村5个村民小组共329户村民,百分之百建立了档案,共计329盒。村委会安排了档案保管室,配备了档案柜,制定了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相关制度并上墙。二、具体做法1.明确任务,分级负责根据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做好农村档案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指示精神,武隆县于2009年4月就启动了农户建档试点工作,确定后坪乡双联村为试点村,明确了任务,分级负责落实。武隆县档案局负责农户建档试点工作方案拟定,安排业务科工作人员定时驻村具体进行业务指导、以及档案柜等装具的支持;后坪乡政府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派驻村干部定时驻村具体协助指导,双联村负责承办农户建档工作,成立了村支书、村主任为正副组长的村农户建档工作小组,并落实专人填写《农户基本情况表》。由于各级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职责落实、农户建档工作得到了顺利推进。2.深入动员,广泛收集农户档案观念淡薄、驻地分散、不少农户举家外出打工,给建档工作带来不少困难。武隆县档案局、后坪乡党委、乡政府联合先后在双联村召开农户建档动员工作会,召集了村支两委成员和各社负责人,学习档案法规,讲解档案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利用的典型案例,首先统y思想;接着安排社长包社包户,深入院坝、农户家中填写《农户基本情况表》,并认真统计农户住房、家庭人员等生产生活情况,确保了农户资料的真实性;同时广泛动员引导、使广大群众增强了档案意识,明确了村搞农户建档就是为农户无偿保管档案;从7月份起,县档案局安排业务人员定期驻村工作,根据《农户基本情况表》挨家挨户照相,收集了农户家庭房屋照片、家庭成员个人照片、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地土承包证、集体土地建房用地许可证、林权使用证、立功荣誉证、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电工证、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房屋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等20多项资料照片,然后加以打印,确保了农户资料的健全。3.严格标准,规范整理在双联村农户建档试点工作中,工作人员按照档案业务规范的要求,采取一户一卷的建档模式,将5个社329户的《农户基本情况表》及家庭资料复制件进行了编号、填写卷内目录、装盒的整理,同时将案卷目录和农户家庭基本情况资料照片传人计算机,分户存放,一户一个文件夹,每个文件夹里第一个文件为目录,后面依次存放资料照片。这样一是能保障电子复制件的信息安全,二是不过多增加村委会的经济负担和工作量,三是电子文件可以实现多份存储,即村、乡、档案局都能备份村领导随时在电脑上查询都能了解全村每个农户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方便随时补充资料。4.注重利用,服务发展双联村建立农户档案后,建立了借阅效果登记簿,要求做到随时收集充实农户档案内容,注重档案管理利用,构建和谐文明村社,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农户档案自建立以来,已经迎来村支两委5次查阅,查阅档案409卷次,达到了很好的利用效果:比如2009年11月25日,重庆市档案局副局长潘樱到村开展“三进三同”活动慰问贫困户,由于时间紧,双联村村支两委决定不开会讨论。直接到农户档案中查找。经过查阅全村329户农户档案资料,认真比较其经济收入、家庭状况,从中确定了4户农户为市级领导帮扶贫困户,并将其基本情况及贫困原因汇总成表,圆满地完成了贫困户资料准备工作。三、农户建档业务探讨1.农户档案的定义农户档案是指农户家庭成员在其生产、生活、学习、务工等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及其他形式的历史记录。2.农户档案归档范围农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宅基地使用、耕地山林草场池塘水面承包、农业生产经营、协议契约、借贷信用记录、劳动力技能培训、婚姻生育、奖励与优抚、医疗保险养老保障、违规处罚等方面。3.农户档案保管期限建议由村委会集中长期保管。4.实施办法(1)资料收集①填写《农户基本情况表》。内容包括户主情况(姓名,性别、民族、籍贯、是否党员、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有何特长)、房屋结构面积、田土承包情况、山林承包情况、劳动力、参加医保情况、享受低保情况、参加养老保险情况、家电拥有情况,经济收入情况等42个小项。精编资料,供您参考②收集资料照片。主要有农户房屋照片、家庭成员照片、地土承包证、集体土地建房用地许可证、林权使用证、立功荣誉证、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职中和大中专毕业证、学生奖状、团员证、退伍军人证、残疾证、贫困证、农村合作医疗证、村委会委员当选证、结婚证、生育证、机动车驾驶证、电工证、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房屋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等20多项内容的电子照片。③收集的资料尽量齐全,工作人员在收集的过程中,先由村社干部挨家挨户填表,有分家的农户要认真核对,再由业务科人员拿着《农户基本情况表》分别到农户家中照相,落实房屋,人员等情况,收集资料,从而保证了不漏掉一家一户。收集的资料时间最早的是1955年9月10日由武隆县人民政府发给双联村王家坝农业社农户张朝云的《四川省武隆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武鱼字第壹零玖号)原件,最晚的是2009年7月由长江师范学院发给双联村龙滩子农业社王顺祥次女王鸿的录取通知书照片。(2)资料整理纸质资料:①排列:将每一户的电子照片打印出来,按照《农户基本情况表》、农户房屋照片、家庭成员照片、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土地房产所有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复制件)、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等顺序排列如图1。②编件号③填写卷内目录,目录格式如下:卷内文件目录④装盒将一户农户所有资料装入同一档案盒中,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备考表项目。盒脊格式如图3。⑤档案排列按村社顺序、农户户主姓名拼音顺序编写盒号后编写农户档案案卷目录,格式如图2。农村合作建房协议【第二篇】关键词: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流转当前我国城市房地产法律的体系中最基本的有两部法是:1998年修改过的《土地管理法》和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行管理,对城市房地产的买卖相对能够进行有效的规制。然而,农村的土地流转只得通过《土地管理法》笼而统之地进行规范,而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土地流转的多样化,该法规定的滞后性决定了其已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为了深入了解当前常州地区农村的住房状况,本文在实证调研农村自建房流转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分析来探究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一、常州农村地区的现状概述本次调查选取了位于常州武进区以及茅山脚下的县级市精编资料,供您参考——金坛的农村作为调查地。武进属于常州的郊区,周边农村经济环境较好,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农村自建房的流转比较频繁且呈现多样化趋势。而金坛市位于常州市的西部,相对于武进而言,周边农村比较闭塞,经济稍欠发达,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少,手工业主要依靠雇佣当地村民进行发展,因而农村自建房流转的现象比较少,存在可比较之处。调查中,我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两个村:武进的楼村位于市郊,拥有718余亩耕地,92家农户,该村位于国道沪宜公路与省道232交汇的金三角地区,交通极为便利,以第三产业发达闻名于常武地区;金坛的周家塘是个未被开发的处女地,地处偏僻,交通等条件相对落后,外来投资相对较少,当地企业近年的经济效益不景气,全村人均收入只有上万元。二、农村村民自建房流转情况(一)农村村民出卖自有房屋的现象农村的自建房是农民进行农耕活动、生产作业的外在保障,也是祖辈在这个村庄世世代代生活的一个象征。一般来说,农村村民宁愿空置或者出租也不会轻易买卖自己的住房。经调查,武进的楼村92家农户中仅有极其少数的村民会将自有的房屋进行出卖,所占比例不足全体农户的3%,大部分的村屋都是卖给自己的亲戚朋友,或者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但其中有一自建房,房主将其卖给了非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期间因个人原因发生纠纷,待纠纷解决之后,房主又将该房屋卖给了第三人。而金坛的123家农户中,不仅没有出卖自建房的现象发生,反而由于建设新农村的需要,近期将进行政府拆迁工作,不少农户偷偷占用耕地进行多处建房,或者在既有房屋基础上进行超面积建房。对此,村民委员会成员也试图走进每家每户进行教育阻止,但无济于事。有关部门对这种现象的听之任之,也是造成占地现象难以扼制的原因之一。(二)农村村民对自己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设定抵押的现象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郊区正逐步纳入城市化的进程。在这种城市快速扩张的大背景下,土地、房屋的增值成为客观事实,农民的融资愿望也十分强烈,额度相对较高,小额农贷等传统的信用融资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其需求。不少金融机构和个人利用一部分农民梦想快速发家致富又苦于没有充足的流动资金的现实难题,私自给该部分有条件的农民的自建房办理抵押贷款。经调查,武进的楼村有不少乡镇企业在创业之初,都曾用自己在农村的房屋办理过抵押贷款,所占比例超过全村农户的5%。有些农户为了能够重复贷款,甚至将自己的房屋进行反复抵押。在调查时,我了解到,村上有三家大型的化工企业,由于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厂长自己及一部分亲属的自建房仍处于被抵押的状态。自我调查结束之时,尚未发生任何纠纷与矛盾。精编资料,供您参考金坛的农户把自建房看得非常重要,加之该村村民思想封建保守,基本没有为了创业将自家房屋抵押的现象。但是,据村民叙述,该村有三户村民因为某些自身原因将房屋抵押给了个人,是否曾经发生过纠纷也不得而知,但能够肯定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农村村民基于各种原因对自建房设定抵押的状况是十分混乱和复杂的。而在这方面,现行法律未作明确禁止性规定,导致不少金融机构和个人私自为农村村民自建房设定抵押,扰乱市场秩序。(三)农村村民出租自有房屋的现象如今城市的房价越来越高,紧接着随之上扬的是房租。发展乡镇企业需要许多廉价劳动力,而乡镇企业主们往往是小规模经营,出于成本的考虑,不会提供住宿,使得外来务工人员在面对开发区周边昂贵的房租时,只能“望房兴叹”。为了有个简易而廉价的安身之处,他们通常会选择远离工作地的偏远农村租一间房子,解决住房难题。经调查,在武进楼村,超过85%村民都会把自家后面使用不到的屋子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但是,农村的农民普遍缺乏文化知识,意识不到出租房屋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80%的村民只与外来人订立了口头协议,没有约定租期,想租就租、想走就走的现象比比皆是。有些在当地生活了几十年的外地人,一开始与农民订立的就是长期或者随时可以无期限续订的租赁合同,这种行为从表面上看仿佛是在出租房屋,实际上却是在进行房屋买卖。由于乡镇企业不是特别发达,主要雇佣的劳动力还是本村的村民,在金坛的周家塘,外来务工人员租赁农民自建房的现象不是特别多,大概只有不到30%的农户家有出租或曾经有过出租自家房屋给外来人的经历。究其原因有三:1、在金坛一个村庄中,耕地面积在土地总面积中占的比重要比宅基地大得多,除了一些年轻力壮的青年,当地大多数年迈的农民还是完全依赖耕地上产出的经济作物生活。所以,分配给每家每户的宅基地的面积是有限的,他们的房屋并不像武进的农村一样,有多余的空间能够容纳外来务工人员居住。2、在我调查的周家塘,周围被农田包围,只能通过一条长达三公里的乡间小道与外界接触,地理位置偏僻,交通极为不便。3、在农村或者在开发区周边租房子,在房价上并没有很大的区别,为了工作和生活的便利,外来务工人员一般还是愿意选择在市郊租住。(四)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法定原因取得农村村民房屋所有权的现象现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