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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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供参考!1/56孔乙己(精编5篇)【引读】这篇优秀的文档“孔乙己(精编5篇)”由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参考学习使用,希望此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的话就分享给下载吧!孔乙己1经典案例[教学目标]1.学习本文精巧的布局和社会环境的描写。2.认识孔乙自己这一人物形象。3.分析批判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和病态社会的冷酷。[难点、重点分析]1.说是怎样抓住脸色的变化采塑造这个人物形象的?分析:中有好几次写到孔乙自己的“脸色”,这些“脸色”的描写,对于刻画人物性格特征,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突出小说的主题思想,都起着重要的作用。第一次写的“脸色”是在他出场的时候:“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是一个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残害的下层知识分子,一生穷愁潦倒,既未能进学,又不会营生,再加上他好喝懒做,不愿以自己的劳动去争取生存的劣性,使他的生活连温饱都得不到保障,穷得“将要讨饭了”。因此,他不可能好文供参考!2/56有上流社会达官豪绅那种“红光满面”、脑满肠肥的“富相”,只能是“青白脸色”。这“青白脸色”的描写,再配合他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不仅形象地揭示了的社会地位,而且为下文进一步刻画这个人物的性格特征作了铺垫。第二次写“脸色”是在有人揭发偷了书的时候:“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本是“青白脸色”,但当有人肆意耍弄他,揭他的短的时候,他就“涨红了脸”,竭力争辩,企图维护自己“读书人”的面子。这“涨红了脸”的描写,一方面揭示了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之深,另一方面也流露了内心的羞愧,表明他不是惯偷,而只是不得已偶尔为之。第三次写的“脸色”是在有人问他“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这“灰色”脸色的描写,表现了因捞不到秀才而被人家取笑戳到内心隐痛时那种失望、颓唐的悲凉心理,显示了他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小说最后一次写的脸色,是在他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走”到酒店的时候:“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这“黑而且瘦”的脸色,加上用手爬着“走”,可想而知他是怎样在受尽了折磨之后死里逃生,苟延残喘活下来的。当掌柜取笑他时,只是低声应答掌柜的讪笑,露出“恳求”的眼色,好文供参考!3/56显现出他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告的心境。这里,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牺牲者的血淋淋的悲惨画面。至此,的悲剧形象也就大体完成了。的“脸色”由“青白”而“红”,再到“灰”而“黑瘦”,是性格的逻辑发展。作者通过对人物神态变化的描写,形象地刻画了迂腐而又麻木的性格特征。在教学时,我们不妨抓住“脸色”变化这个特殊的细节,来分析这个典型形象。2.说是怎样表现丁举人打折双腿这一情节的?这一情节对表现主题有什么作用?分析:有人说:“写丁举人残害,正是从这个方面,作者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揭露和批判。”是的,仅仅拿了几本书,就被丁举人私设公堂打了大半夜“打折了腿”,一脚踢出门了事,连富人家一条狗也不如!这说明丁举人这条横行一方的恶狼,是致死的直接凶手。他之所以敢于胡作非为,残害黎民,确实是他沿着科举制度爬上去成为“丁举人”的结果。但是我们不能离开作品的实际来架空分析。分析被丁举人打断腿决不能忽视作者是怎样表现这一情节的。这一重要情节,作品里既没有直接交代,也不是正面描绘,而是通过掌柜和酒客的平常搭话中透露出来的。掌柜随口问,酒客信嘴答,一个漫不经心,一个毫不在意。对遭受那么大的冤屈和灾难,在熟识的咸亨酒店里竟然得不到人们应有的关切和同情;而对丁举人的好文供参考!4/56凶残行径,却也没有谁站出来表示一点愤慨和不平。中国封建社会里人们之间的隔膜、冷酷、麻木到了何等触目惊心、令人颤栗的地步!这是小说的高潮所在,也是作者匠心独运特别照亮主题的地方。所以我们认为,与其说丁举人残害是“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揭露和批判”,倒不如说作品最后通过他残害在社会上竟然阒无反响这一点进一步显豁主题,向读者提出了一个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觉悟“改变他们的精神”的迫切任务更恰切些。3.怎样理解“短衣帮”的“笑”?分析:中传出的笑声大体有两种:一种是长衫人物和掌柜们的笑声,这笑声在被打成残废、蠕动在死亡线上时显得特别起劲,这笑声里抖动着剥削阶级的残忍和冷酷,这笑声里震颤着“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残暴。”另一种是短衣帮们的笑。穿的虽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站着喝酒”,说明他没有挤进长衫主顾的行列,而和短衣帮相近。短衣帮和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几乎处在同一层次上,那么,短衣帮笑什么呢?有些文章认为,短衣帮对的嘲笑,是劳动人民对孔孟之道蔑视的感情的流露。应该说这仅仅是笑声所包含的一个内容。短衣帮的笑声所深蕴的内涵远非这一点。这样一个备受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残害的“苦人”,本应得到同样不幸人们的同情,可是,“短衣帮”却拿他逗趣、开心,给他取绰号,嘲笑他穷好文供参考!5/56酸。特别是的最后一次露面,情景更是凄惨,被打断了双腿,是用手爬到酒店的,他已经陷入绝境,可是店掌柜还要逼债。面对这一人间惨象,穷苦人们仍是报之一“笑”。作者反复描写短衣帮的奚落,表达了更深邃的思想。其一,揭示短衣帮这样的不幸人们的“病苦”,意在抨击整个吃人的封建制度。在长期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下,封建文化、孔孟之道不只是造成这样的悲剧人物,而且还普遍地毒害着被压迫人们,使他们陷于麻木、不觉悟的精神态度,甚至连起码的同情心也已丧失。鲁迅着意揭出这一“病苦”,正说明要“疗救”的不只是一个,而是整个社会。其二,揭示不幸人们的“病苦”,目的在唤醒他们的觉悟。鲁迅曾说,他的小说题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在揭示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表明鲁迅对群众的落后不是抱着嘲笑态度,而是进行严肃的思考,探索“疗救”的方法,使群众从封建思想桎梏下挣脱出来,去担负起改造整个病态社会的责任。4.这篇小说有哪些语句难以理解?分析:(1)“,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掌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这里的“排”字是个很生动的细节描写,值得好好体味。“排”这个动作处在被人们嘲笑的环境里做出,它表现了当时怎样的心态,人们的理解是有分歧的。比较通行的说法是在那些短衣帮面前显示阔气,炫耀自己有钱。对此,我有不同的意好文供参考!6/56见。理由如下:其一,从的思想性格来看,他不会炫耀有钱。孔乙已是深受封建文化、科举制度毒害的下层穷知识分子,他深信“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信奉“君子固穷”。因此,值得他炫耀的并且已经炫耀了无非是“读书人”这一身分:他不肯脱去那件又脏又破但标志着读书人身分的长衫,满口“之乎者也”在小伙计面前吹嘘“回”字的四种写法……他不可能以钱为荣,况且他也无钱去炫耀。其二,从场合看,他也不会炫耀有钱。一到酒店就被人嘲弄、取笑,应该说,他很窘迫,不会洋洋自得,甚至连回敬几句的勇气也没有。只能不予理会,怎会在此种场合显示阔气、炫耀自己呢?其三,就钱的来路及数目来看,他也不会炫耀。“好喝懒做”,“弄到将要讨饭的地步了”,便“偶然做些偷窃的事”,虽然他的钱不都是偷来的,但是,在众人的眼里,他的钱是不干净的,也许他自己也知道,因此,即使有钱他也不会在众人面前炫耀,更何况他只有九文大钱,与那些穿长衫的人比,不知寒酸多少呢。应该如何去理解这个细节呢?我以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考察:①的这个付钱动作,是他在无端受到别人的讪笑、嘲弄,陷于很窘迫的境地,他向酒店的伙计要酒要茴香豆而同时发出好文供参考!7/56的。面对短衣帮的取笑,自然是厌烦和不安的,但表面上又要表现出不予理会、满不在意的样子,便“排出九文大钱”。因此,我认为这个细节ww是以表面的镇定、从容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②“排出九文大钱”是给伙计看的,似乎告诉伙计:九文,一文不少,请看清啊。意在表现他的“清白”,不做假。(2)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的确死了。这是一文的结束语。“大约”是表或然判断的,“的确”是表实然判断的。一般说,这两类互相矛盾的词语是不能用在同一个句子中的。然而,我们在这篇小说结尾处读到这个句子,不仅不认为语法和逻辑上有问题,反而觉得别有一种味道,有言尽而意未尽的感觉。这一句话的核心意思是“的确死了”。“的确”是对“死了”的肯定,而“大约”又是对“的确死了”的揣测。从语法上分析,“的确”是对“死了”的修饰,作“死了”的状语,而“大约”是对“的确死了”的修饰,是全句的状语。上面只是对这个句子本身进行静态分析,我们再从上文所叙述的情节发展来体会作者为什么要运用这一组矛盾的词语,进行动态的分析。在小说的中间部分(即酒客议论偷丁举人家被打折了腿的一段中),已经有人说过“许是死了”的话。但这个揣测被推翻了,因为中秋过后,用手走到酒店里来喝过一次酒。从此以好文供参考!8/56后,再也没有出现过。酒店掌柜在年关和第二年的端午还一直惦记着所欠的十九个钱,然而到了中秋却不再说起,这就含蓄地表明掌柜对这十九个钱已不存指望了,因为掌柜已经猜测到这回可真的“死了”。作为酒店中小伙计的“我”,对掌柜今年“中秋可是没有说”起的含义当然是理解的,而且又经“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的证实,所以“我”终于断定“的确死了”。显然,“的确”一词,是承前文而来的,这种对结局的交代,是完全符合“我”当时的想法的。从这个悲剧人物的命运来看,他在那个时代不可能获得别的结局:腿未打折,他的生计已很艰难,何况折腿以后,除了穷死,别无生路,“的确”一词是悲剧的必然归结。那为什么用“大约”来表示对的确死了的猜测呢?因为在咸亨酒店里出入的人谁也没有看见过死了的现场,谁也没有听到过死了的音讯,人们本来就没有关心过他,所以小伙计悬想悲惨结局时用了一个“大约”,表示一种推测。类似这一句的形式,在鲁迅别的作品中还可找到。例如《阿Q正传》中:“似乎确凿打在自己头上”;《父亲的病》中:“他大概的确有些特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这类句子是有规律的,一般后面的“的确”或“确凿”一类词,常常是针对文中提及的一种说法或想法的肯定,而前面的“大约”“似乎”一类词,则常是在婉转推测的语气中。好文供参考!9/56[教学过程设计]1.布置预习(可在课前进行)。要求学生根据课本上的“预习提示”的要求,认真做好预习,重点要求学生思考是一个怎样的人和小说是怎样描写生活的社会环境的。2.导入新课(先板书课题)。(1)可先提问学生,以前学过鲁迅的哪些作品,(主要指小说和散文、杂文)你读过的鲁迅小说中最喜欢的是哪1篇?为什么?学生回答后教师讲:鲁迅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作为伟大的文学家的鲁迅,他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从文学创作方面讲,鲁迅前期创作成就和影响最大的是小说,而他后期则主要从事杂文创作。鲁迅一生写了三十多篇小说,他对友人说,他最喜欢的是。巴金也说写得好。日本有一位作家说是最完美的艺术典型。凡是读过鲁迅小说的人,都对、阿Q、祥林嫂等人物形象有深刻的印象。(2)介绍作者写作的时间、背景和写作用意。写于1918年冬天,最初发表于1919年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后收入小说集《呐喊》。这是鲁迅创作的第2篇白话小说,也是他继《狂人日记》之后的又1篇反封建主义的小说。写于五四运动前夜。当时,陈独秀、李大钊正以《新青年》为阵地,领导新文化运动,高举民主与科学的旗帜,向封好文供参考!10/56建主义、孔孟之道进行猛烈的抨击。本文最初发表时,篇未有作者的《附记》,其中说:“这1篇很拙的小说,还是去年冬天做成的。那时的意思,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请读者看看,并没有别的深意。关于“鲁镇”和“咸亨酒店”:①文中所提的“鲁镇”,在作者的小说中有好几处提到,实在是一个创造的地名;我想这个地名所包含的内容就是作者的父亲故乡(绍兴城内都昌坊口)和母系故乡(绍兴东皋乡安桥头)的混合体,我们到那两处附近去,一定可以寻到许多迹象。而“咸亨酒店”却是一个真店号,就在都昌坊口,作者故里的斜对门,我还见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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