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方案为大力促进青海大学学生会的发展,努力开拓学生会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增强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觉悟高、作风正、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的学生干部队伍,经青海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商议决定,在学生会内部开展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为保证本次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特制定以下评选方案。一、评选委员会本次“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工作设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主任由朱俊龙主席担任,其余副主席担任副主任,各部部长为评委会成员。评选结果由评委会审定通过后,方可正式公布生效。二、评选范围及名额:1、评选范围:青海大学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2、评选名额:本学年评选出青海大学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按总人数10%的比例(四舍五入)评选。三、评选条件及标准:思想品德(10分):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学校、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满分4分。2、团结学生会各成员,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满分3分3、积极维护学生会声誉,满分2分。4、、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礼貌待人,诚实守信,满分1分。能力(30分):1、能成功组织属于本职范围内的活动,较好地、及时地完成本职内的任务,满分5分。能积极配合,协调其它部门之间工作的(以其它部门记载为准)满分5分。2、富有创新精神,满分5分。3、有教好的管理,交际能力,协调性强,对所需人员进行成功选配、组织和任用,认真写好本期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能很好地落实组织完成;且在学期末呈交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体会,满分15分。出勤(30分):1、主要干部会议:每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2、部门会议:每无故缺席一次扣4分,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3、其它活动:每无故缺席一次扣4分,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4、不允许无故请人代会,且开会时应遵守会场纪律,否则将酌情扣分。成绩(20分):1、对所组织开展的活动及工作能圆满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果,满分10分2、考试成绩:学期平均成绩(必修)60—69分者3分,70—79分者5分,80分以上者加10分。综合(10分)由主席团和其他部长视其具体工作情况给以分数,满分10分附加分(10分)所属部门期末获得“优秀部门”称号,个人加附加分10分。四、评选时间及程序:1、评选时间:2、评选程序:1)由主席团提名主要干部参加本次评选,评选过程中,由学生会主要干部根据评比细则打分,取平均分排名,经评委会审定后,正式公布;2)如对评选结果有疑义,自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可向评委会反映,经调查,如情况确切属实,可取消其评选资格,由其他学生干部代替。五、奖励方案:给当选的学生干部颁发个人荣誉证书六、附则:1、凡违反学校、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的部门及成员,一律不准参加本次评选活动;2、本次评选工作选票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好上报至评委会,并作好存档工作;3、本办法解释权与修改权归青海大学学生会所有。青海大学学生会201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