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不足(最新5篇)2023/X/XX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不足【第一篇】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一、破旧立新,继承发扬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二、完善机制,改进方法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不足【第二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础性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得到了充分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匿名信件数量多且质量不高。分析近年来受理的来信(举报电话),匿名信件占来信来访量的比重较大,约70%。这些匿名信,表现为以下一些特点,一是可查性不大;二是有价值的线索不多。大部分的举报事实属道听途说,或是主观猜测,没有实质性内容、线索也不清晰;三是很难找到举报人,因而得不到他们的帮助。最终导致成案率不高,也无端增加了工作量。联名信件署名人数真假难辨。信访主体出现人为的群体化发展的苗头,多数信访群众认为只要联合署名的人多了,领导就会重视,上访的人多了,党委、政府就有压力。有的信访个体有意拉拢、鼓动其他群众一起联名举报、联合上访,还有个别群众在信件中擅自将不愿或不明情况的群众的姓名签上,以联名信形式举报。多头举报、重复举报现象仍然存在。群众向上级纪委反映的一些信访问题,有的是基层纪委已经调查处理过,只是因调查处理不到位或处理后没有及时反馈,群众以基层不解决或处理不满意为由,又将同样的信访问题向上级反映;上级纪委转基层纪委办理的信访件,有的基层纪委不够重视,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导致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初访演变成重复信访。群众依法依纪信访意识不强。不少群众对国家《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甚少,只按自己的主观意愿向办理机关提出要求。导致有的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置组织的答复结论不顾,更听不进经办人员的解释,纠缠不休。他们的思想上存在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看法,以动不动要到北京、省、市越级上访或向媒体反映为要挟,或者要求解决不合理的问题,扰乱了社会正常信访秩序。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不足【第三篇】xxxx年初以来,xxx乡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纪委七次全会、地、县两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为xxx乡纪检监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xx乡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如下:一、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新年始伊,xxx乡党委紧紧围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工作,及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分解,强化职能任务。第一,在全乡进一步明确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工程,并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第二,乡党委主要领导分别与各村、站所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督查领导小组。各村、站所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强化了责任。第三,根据党委分工,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各把一关,责任到人,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第四,强化督促落实,严格考评机制。定期组织力量深入各党支部对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督查结果作为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二、以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党员干部自律意识为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一)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坚持以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性为主,注重抓源头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一是认真坚持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在学习政治理论的基础上,注重党纪条规的学习,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二是认真坚持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日制度,组织全乡党员干部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同时,重点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重要内容。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了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党的各项纪律和规定,进一步提高用党的纪律约束和规范自己行为的自觉性。(二)结合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狠抓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成立了第九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委书记亲自挂帅、亲自动员安排部署。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以建立健全《两个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条规知识测试,全乡党员、干部参加测试,及格率达到100%。利用广播、横幅标语、板报、警示格言等宣传到位,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家喻户晓。以“学习先进,求真务实,清廉为民”为主题,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进行廉政谈话座谈会,改进了干部工作作风,提高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三)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按照“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查处”的工作思路,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各村、站所主要负责人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针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先后组织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论法”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触及了思想,增强了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三、以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及时建立健全机构,加强组织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行风评议活动的认识。通过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强化宗旨观念,增强了各族干部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二是认真抓好各类管理制度落实,完善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使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更加规范有序,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约束人的现行格局。三是聘请各村干部、站所等人员为行风评议监督员,定期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四是严格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尤其对中小学校乱收费、群众看病贵及群众关注的粮食直补、畜牧防疫费等进行了专项治理和监督;五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构建“团结、务实、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六是为基层、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全乡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献爱心、送温暖”,共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实事56件,累计捐款(物)万元。四、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年初,我们根据县纪委工作要点,明确了以加强政治纪律和反对奢侈浪费为重点,以增加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为核心,以强化组织和群众监督为有效途径,以体现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从政行为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为治本之策,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一是坚持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契机,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常抓不解,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二是严肃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个人收入进行登记申报,做到了防微杜渐。三是认真组织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到生活会有准备、有安排、有内容、有目的,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保证了生活会的效果和质量。四是规范了节日纪律。及时设立节日违纪违规举报箱,举报电话,明确节日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和值班制度,严肃了节日工作纪律。五是“双清”工作有了新进展。根据“双清”工作要求,共清理出m名国家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拖欠村集体款n元,3l名村干部拖欠村集体款r元。目前,“双清”工作进展有序,并取得一定成效。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不足【第四篇】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一、存在问题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