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领导主题教育专题党课(4篇)2023/X/XX乡镇领导主题教育专题党课【第一篇】调研中我们感觉到,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不足县委曾经强调乡镇人大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级各部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有差异,因而工作绩效不平衡。个别党委书记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对重大事项、重要会议,不提交人大主席团讨论。如人大主席团会议有1个乡镇一年只开1次、2个乡镇一年只开2次,达不到1季度只少召开1次的依法规定。对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边球,利用党政会议提一句点一下就算交差。在现实生活中,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原因。在农村,相当部分的人认为现在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乡镇党委和政府,而不是人大。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牌子列于人民政府之后,人大专职副主席的排位都在政府副职甚至副职侯选人之后。从经费保障来看,虽然乡镇人大代表活动所需经费一般会列入财政预算和按实际开支予以报销。但部分乡镇财政困难,代表活动经费不一定能满足,无固定工资收人的代表在执行职务时,没有给予补贴费或很少补贴,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更难以保证。也有少数地方对人大代表活动不热心、不支持,不为代表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有的因经费问题使必要的人大有关会议和代表活动时间缩短或取消。(二)乡镇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县委在换届时虽然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进行了调配,但从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备与职责和情况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专职人大主席少。全县7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只有2位,如高亭镇6万人口的大镇,未能配设专职人大主席。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在主管和级别上加强了人大工作,但由于党委书记往往没有过多的精力从事人大工作。有的担任人大主席时间不长,人大业务知识还比较陌生,所以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显得力不从心,给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带来难度。二是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兼职过多。绝大多数专职主席、副主席或多或少直接分管有政府职能性质的工作,有3位专职主席和副主席还长期兼任社区职务及工作组负责人等。使主管的工作处于被动应付,对随时可能出现的事关乡镇全局的新情况、新问题得不到及时了解,需要人大主席团决定的事项提出极少,导致人大主席团会议偏少或以临时碰头会替代。三是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全县7个乡镇虽配有人大专职联络员,但实际上都有兼职,有的兼其他工作量占70%以上。从客观上导致了多数乡镇人大工作是“一人决策一人做,孤掌难鸣”,人大干部是“一块牌子一个人”,客观上影响了人大作为民主主渠道作用的发挥。(三)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定职权不完善目前,《地方组织法》规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规定大会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这些负责工作仅在闭会期间起到组织联系、检查、督促的作用,没有设定审查监督和人事任免等职权。导致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审查政府专项报告、监督政府工作往往名不太顺;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提出对政府批评意见和建议要求也有“个别行为”之嫌。另外《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对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仅有原则性规定,对在闭会期间如何组织联系、开展视察调查、行使检查督促、安排述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方面未作出具体程序和要求,这就不便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工作的具体操作,因而有些工作可做可弃,“弹性”太大。(四)乡镇人大工作监督力度还不强一是人代会会期过短。每年一次的人代会虽能保证召开,但有的会议质量不高,甚至流于形式;有的大会时间只有半天至一天,会期过短,只好简化程序,不能保证代表们的议政时间,难以涵盖全年度需要审议监督的事项。二是代表意识不强。换届选举中过于强调代表的结构比例,致使一些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履职能力差;在大会上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数量少,而质量普遍不高,一届甚至几届没有形成过大会议案;部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差,个别代表开会从不发言,在其心目中就是“开一天会、划一个圈、吃一顿饭、照一张像”,就算完成了代表的使命。三是重形式轻监督。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轻视人大的监督,甚至把人大的监督看成是“太罗嗦”、“找麻烦”,不太愿意接受人大监督。这就使得人大在开展监督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大胆监督,即使进行监督也是敷衍应付,流于形式,显得无力。如对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程序比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差得多,多数建议意见的处理都是有头无尾;有的奈于乡镇政府领导面子,代表对答复满意率虽然较高、而问题的解决率且很底。又如有的乡镇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次数不算少而效果较差,有的在代表活动中,只听政府有雷声无雨影,活动结束或表态后就没有交待。乡镇领导主题教育专题党课【第二篇】一、乡镇经济运行情况(一)乡镇收入主要构成。乡镇财政取消了金库,乡镇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等直接缴入上级财政,乡镇不承担组织财政收入的任务,全市所有乡镇经费的来源,均由各乡镇按上级财政预算编制标准、办法和程序编制本单位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由市财政局予以核定和拨付。(二)乡镇财政支出使用情况。财政支出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支出有预算,开支有标准,审批按程序。财政工作人员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年度下达的预算指标,由工作人员按月造出用款计划,报经政府领导审批,然后报到市财政局审核后统一拔付。二、乡镇财政体制情况(一)乡镇财权与事权是否匹配。目前存在一些不应有乡镇承担的事权却继续存在甚至不断下移,乡镇一级承担了许多与其财权不相称的事权,不仅要履行领导经济建设、带领群众致富的职责,还要提供大量社会公共物品,如农村道路建设、社会治安管理等,而其中有些公共物品不应当全部由乡镇提供。目前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中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不科学不合理的,分成比例低,如果在预算收入不能确保完成的情况下,乡镇无法保障乡镇正常运转和发展需要。(二)收入分成情况。由于财政配套资金不足,乡村财政运转困难,且乡村财力薄弱,历史负债也较多。在核算收入分成中,分成比例低,且乡镇配套资金要求多,财政投入升级达标多。对乡镇的支出要求“门槛”越来越高,导致乡镇处于两难境地。(三)对乡镇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看法。通过试点的方法,探索恢复乡镇财政金库。预算法规定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之前之所以撤销乡镇金库,是考虑到在以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下,乡镇收入任务与当地支出完全挂钩,同时将收入任务作为考核指标下达,与乡镇领导的考核和任用挂钩,容易造成不正当渠道组织收入、非法组织税源等问题的产生。新形势下,中央提出新常态的经济发展理念,乡镇财政收入将不再成为压力指标,可以以试点的方式,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恢复乡镇金库,探索建立与收入相关联的激励机制,提升乡镇培植财源、组织财政收入、促进乡镇经济法发展积极性。(四)乡镇财政工作开展情况。乡镇财政所改革后,财政工作人员纳入乡政府一并管理。××乡财政人员共2人,其中1名为在编人员,1名为临聘人员。主要承担乡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等。有独立的办公地点,财政干部老龄化较严重,待遇偏低,成长空间受限,大量的工作与干部人数不匹配。三、乡镇财力建设主要制约因素(一)体制方面。工作经费不足。乡镇基层的工作性质是面对广大农民,有相当大的工作量是要求深入到农村第一线的,加之信息化工程建设要求越来越高,网络运行费用和计算机所需耗材等开支都比较大,办公经费的需求也相应增加,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的现象,有的除了人员工资外基本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预算,经费不足问题逐步显现,影响到乡政府运转和社会事业发展。(二)土地方面。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土地规划方面;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等用地指标方面;乡镇土地交易市场情况、土地增减挂情况等。(三)产业方面。摸清乡镇财源情况,乡镇是否有稳定的税源产业,税源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等;村集体经济、圩镇经济发展等方面。由于乡镇财政体制等同于预算单位管理的模式,乡镇的支出均由市财政予以保障,不再与乡镇收入挂钩。虽然乡政府具有协税护税的职能,但是经济形势下滑、乡镇经济基础弱,加之乡镇税收实行垂直管理,乡镇协调税源难度大,使得各乡镇培植财源、协税护税的积极性较低,乡镇财政组织收入的职能趋于弱化,乡镇税源严重缺乏。(四)其他方面。近年来财务工作涉及的事多、要求一年比一年严格,加之财政人员兼职多,业务能力不够强。从事繁重的工作,压力加大,这很大程度上挫伤了财政人员工作积极性。财政人员电脑使用频繁,工作中电脑启动和网络连接速度太慢,但无资金配备新电脑。四、乡镇财力建设的意见建议(一)乡镇分类考核方面。根据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规模等因素,划分乡镇类型,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积极性,鼓励乡镇培植财源,发挥体制导向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做大财政收入总量。加大乡镇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协调发展。如××乡属于城郊乡镇,既有城又有乡的优势,属于农业发展和环境保护乡镇,在转移支付分配标准上要加大分配比例。可以以试点的方式,在地理位置和发展基础相对较好的乡镇,探索建立与收入相关联的激励机制,提升乡镇培植财源、组织财政收入、促进乡镇经济法发展积极性。(二)增强乡镇财力方面。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所属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收收入的县得部分,纳入乡镇体制收入。二是土地出让收入分成,建设用地出让收入分成,取适当比例返回给相关乡镇,用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资产、资源的管理,积极整合资源,对闲置资产进行梳理;加大盘活资产资源处置力度,最大限度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如我乡通过光伏项目、土地流转、店铺租赁等发展模式,所有村村集体收入突破5万元,10万元以上的3个,20万元以上的2个。(三)事权和财权方面。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与支出职责,将履职对应的财力下放到乡镇,实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四)调动工作积极性方面。要明确乡镇财政的职能定位。要结合乡镇工作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根据新《预算法》的发布,调整充实乡镇财政职能,确保基层财政发挥效用。要重点加强乡镇财政八项职能,即:协调组织收入职能、预决算编制和执行职能、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职能、财经和惠民政策执行职能、农村综合改革职能、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乡村财政财务监管职能、资产与债权债务管理职能等。(五)乡镇财政管理方面。要加强乡财政队伍建设。建设乡财政高素质的队伍,是做好财政业务、发挥财政职能的前提和保障,因此,要重视乡财政人员队伍的建设,从理顺机构编制的隶属关系、提高乡财工作人员的地位、加强乡财政人员的培养和任用等方面来促进乡财政队伍的稳定和加强,从而保障乡镇财政职能的有效发挥。乡镇领导主题教育专题党课【第三篇】一.研究背景自从深圳特区成功之后,城镇化像一颗原子弹在中国大地上炸开了,作为“乡土中国”的标志——农村,逐渐被淹没在城镇的浪潮中。如今,城镇遍布中国,城镇化的冲击波仍然以前所未有的动力冲击着残余的一个个孤立的农村。每一个生活在农村的人都在感受着这股冲击波所带来的压力,感受着自己的村庄在冲击下的微微颤抖。如今已没有那个农村能够避免受到城镇的影响,它们都是城镇的腹地,是供新的城镇兴起或旧的城镇扩张的备用地。更有意思的是城镇化不仅带来了城镇用地对农村用地的侵占,而且带来了城镇化所特有的经济观念,这种观念的渗入使得土地的'侵占在农民心中合理化,甚至有很多农民尤其是新一代的农民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希望自己的村庄变成城镇。这种新的观念还使得大量的农民外流入城,让很多农村成了空壳,而更多的农村正在“乐此不疲”的重复着这种过程。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农村已不再能够像以前一样自给自足了,城镇对于农村不再是无所谓的存在,而是必需的存在,是必然的依赖。城镇带来的便利和利益是改革开放前的任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