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023年人员培训计划及方案【实用4篇】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方案。以下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3年人员培训计划及方案【实用4篇】”,供您参考阅读参考下载。人员培训计划及方案【第一篇】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和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提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年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方案。一、培训目的。通过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和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培训。1、培训对象:市州、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每个市州、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各2名,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各1名。2、培训内容:医改配套文件和社区卫生政策;全国、我省社区卫生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2/10设;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与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等。3、培训时间:共分3期,每期2天,8月30日前完成。4、实施培训单位: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1、培训对象: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兼职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含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技术人员)及拟承担上述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生和护士。省卫生厅负责市州师资培训,每个市州培训师资6名;市州卫生局负责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6名,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培训3名。2、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3、培训时间:专业人员培训分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和传染病报告与处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6类,每类培训时间为2天。10月30日前完成。4、培训实施单位: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和市州卫生局妇社(基妇)科。(三)社区医疗、护理质量与院内感染控制培训。1、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医疗、护理的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2、培训内容:社区医疗质量管理、社区护理质量管理与3/1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院内感染控制。3、培训时间:2天,9月30日前完成。4、实施培训单位:湖南省护理学会。(四)社区康复技师培训。1、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技师及拟承担康复工作的医生和护士。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2、培训内容:社区康复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后遗症等疾病康复期管理与指导等。3、培训时间:3天,10月30日前完成。4、实施培训单位:湖南省康复医学会。根据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大纲要求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厅组织相关人员,编写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医疗、护理质量及院内感染控制、社区康复等培训教材,并免费提供。参加项目一、三、四培训人员和项目二市州师资培训人员的食宿费、培训费由省级培训项目经费中列支,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培训教材由省卫生厅免费提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由市州、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省厅适当补助,学员食宿费、交通费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自行负责。五、工作要求。各市州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全面、具体的全员培训实4/10施方案,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开展定期督查,严格项目管理和项目考核,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一)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实施,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二)各市州和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做好受训人员的组织报名工作。选派参加省级培训的人员要作为本市、区、中心的师资参与全员培训。(三)培训期满,由培训组织单位统一考试考核,集中培训人员考试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各市州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的总结,培训总结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于11月30日前报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文档为doc格式。----。人员培训计划及方案【第二篇】为了使本项目所涉及现场维护人员能够全面地了解设备,增强维护和使用设备的技能,我们除了向用户提供整个设备的技术说明、操作说明及文档之外,还将负责组织对现场设备管理维护人员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培训。培训的目的主要是使管理和使用设备的人员不仅对设备有足够的认识,而且能完全胜任所承担的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阀门设备结构、工作原理、控制等理论5/10培训及设备操作规程、现场操作、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运行参数调整、设备故障排除、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现场设备维护管理人员是指对项目中的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人员。这部分人员经过培训,主要能达到以下目标:了解设备结构、运行工作原理、设备控制工艺等内容:掌握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方法、特殊设备运行参数调整等:掌握设备一般性故障的诊断和排除故障的应对措施:为了使培训达到最佳效果,使用户获得尽可能多的知识和经验,我们将采用多种途径对用户进行培训:现场授课:由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在现场对用户进行培训。通常以设备的操作说明书作为资料支持,现场设备操作为辅助。现场指导: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我们的工程师在实际操作中,会详细讲解操作步骤,指导客户操作,并解答客户的有关问题。文档为doc格式。----。人员培训计划及方案【第三篇】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和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提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年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6/10培训方案。一、培训目的。通过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和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培训。1、培训对象:市州、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每个市州、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各2名,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各1名。2、培训内容:医改配套文件和社区卫生政策;全国、我省社区卫生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与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等。3、培训时间:共分3期,每期2天,8月30日前完成。4、实施培训单位: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1、培训对象: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兼职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含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技术人员)及拟承担上述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生和护士。省卫生厅负责市州师资培训,每个市州培训师资6名;市州卫生局负责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6名,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培训3名。2、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7/103、培训时间:专业人员培训分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和传染病报告与处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6类,每类培训时间为2天。10月30日前完成。4、培训实施单位: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和市州卫生局妇社(基妇)科。(三)社区医疗、护理质量与院内感染控制培训。1、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医疗、护理的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2、培训内容:社区医疗质量管理、社区护理质量管理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院内感染控制。3、培训时间:2天,9月30日前完成。4、实施培训单位:湖南省护理学会。(四)社区康复技师培训。1、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技师及拟承担康复工作的医生和护士。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2、培训内容:社区康复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后遗症等疾病康复期管理与指导等。3、培训时间:3天,10月30日前完成。4、实施培训单位:湖南省康复医学会。三、培训教材。根据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大纲要求和国家基本8/10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厅组织相关人员,编写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医疗、护理质量及院内感染控制、社区康复等培训教材,并免费提供。四、培训经费。参加项目一、三、四培训人员和项目二市州师资培训人员的食宿费、培训费由省级培训项目经费中列支,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培训教材由省卫生厅免费提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由市州、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省厅适当补助,学员食宿费、交通费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自行负责。五、工作要求。各市州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全面、具体的全员培训实施方案,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开展定期督查,严格项目管理和项目考核,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一)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实施,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二)各市州和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做好受训人员的组织报名工作。选派参加省级培训的人员要作为本市、区、中心的师资参与全员培训。(三)培训期满,由培训组织单位统一考试考核,集中培训人员考试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各市州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的总结,培训总结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9/10于11月30日前报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文档为doc格式。点击下载本文文档。人员培训计划及方案【第四篇】以培训学习为抓手,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夯实法制工作基础,逐步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法制工作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努力。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邀请法律专家,以及从事政府法制工作,且具有一定法律理论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授课,通过经验介绍、典型带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三、培训范围。(一)各县(市、区)、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全部执法人员,重点是持、领证人员。(二)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办主任及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四、时间安排。首批培训时间拟定为五月中旬,届时以市政府法制办发出的《共用法律知识培训通知单》为准,分批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识行政执法人员共用法规选编》及相关资料为教材,以10/10贯彻落实国家、省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最新部署和安排为重点,通过解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查堵、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程序、标准的缺失。六、培训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落实,要结合工作实践,及早选出典型事例、好的经验做法,选聘专人编辑成书面材料,并于年5月底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二)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培训时间,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参加培训。(三)参加培训情况将与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挂钩。(四)各单位将准备参加的人员,务于5月31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操作事宜可问询市政府法制办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