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受特殊保护8我们受特殊保护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07第二课时雨中情傍晚,劳累了一天的妈妈下班回到家。她见我神情痛苦地躺在床上,赶紧摸摸我发烫的额头,“呀,烧得好厉害!”妈妈望了望窗外的大雨,二话没说,披上雨衣抱起我就向医院跑去。一路上,风吼得厉害,雨也越下越大。妈妈怕我被雨水淋着,就把雨衣的一大半给了我,把我裹得严严实实。我躺在妈妈的怀中,心里有说不出激动。渐渐地,我发现妈妈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脚步也好像放慢了,每挪动一步都那么费力。我着急地想:“医院啊医院,以前觉得你离我家挺近的,可现在为什么变得这么遥远?”不管爸爸多累,天天坚持送我上学爸爸总是很有耐心的教我学骑自行车爸爸不管多忙,总要抽出时间参加我们学校的活动爸妈怕我身体不好,硬要拉我学溜冰,陪我锻炼身体。当我受委屈时,爸爸安慰我,给我勇气和信心。199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宣布每年的5月15日为国际家庭日,以提高国际社会对家庭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家庭的和睦、幸福与进步。2016年国际家庭日到来时,联合国秘书长在致辞中充分表达了家庭对未成年人成长的作用:通过政策和法律促进有利的家庭环境,倡导积极正面的子女教育,有助于家庭养育健康幸福的儿女,使之成长为受重视、有作为的成年人。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旨在为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儿童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该公约将“儿童”界定为不满18周岁的任何人,而我国通常用“未成年人”的概念指代这一群体。《儿童权利公约》是第一部专门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公约,阐述了应赋予所有儿童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截至2017年,该公约共有196个缔约国,是联合国所有人权条约中缔约国最多的一个。我国政府于1992年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1992年4月1日,《儿童权利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将遏制家庭暴力纳入法律程序。我国于2015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正式施行。该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社会保护一个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态度,可以反映出它的文明程度。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在社会环境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其作用归纳起来就是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第二十七条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社会保护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社会保护第四十一条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社会保护留守儿童在中国有这样一个弱势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远走他乡离开年幼的孩子,外出打工,用勤劳获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他们的孩子却留在了农村家里,与父母相伴的时间微乎其微,包括内地城市,也有父母双双外出去繁华都市打工。这些本应是父母掌上明珠的儿童集中起来便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根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902万人。心灵的残缺留守儿童由于亲情缺失,心理健康方面存在阴影,很大一部分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自卑懦弱、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还有的脾气暴躁、冲动易怒,常常将无端小事升级为打架斗殴。案例父母为了生计在广州奔波,孩子小菲被留在肇庆,与性格孤僻的奶奶相依为命多年后,竟变得无故发呆,甚至出现嗅觉幻想。主治医生表示,经过综合评估,小菲出现严重的精神障碍,甚至出现儿童精神分裂症症状。“表现为明显的敏感、多疑、仇视父母,而且能够闻到常人根本无法闻到的‘异味’,属明显的幻嗅行为。”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监护不力•缺乏抚慰•疏于照顾•心理问题:性格柔弱内向自卑心理障碍孤独无靠心理产生怨恨父母的心理•学习问题•生活问题我能为家人做什么?•爸爸下班回到家,我会……•家里午饭做好了,我会……•妈妈生病了,我会……•我还能做什么……我能为社会做什么?•遇到有破坏环境的行为,我会……•有盲人要过马路,我会……•有人急需帮助,我会……•我还能做什么……送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