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023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策划方案实例集聚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2023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策划方案实例集聚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2023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策划方案1今年4月是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按照xxx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税收宣传工作及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穗国税发〔20xx〕78号)要求,结合分局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为主要内容,按照市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结合经管海油、金融行业和专业化平台的特点,兼顾廉政建设、税源调查工作、机关服务年活动,突出重点,围绕税收政策调整、依法治税、纳税服务和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等有关内容,做到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广泛深入宣传税收政策,不断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税收秩序。为此分局将安排一系列有针对性、注重效果的税收宣传活动,具体包括:2/12(一)配合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xxx市国税局做好广东纳税百强评选活动,认真核实相关数据,保证所涉行业、类别及税收收入的准确性,通过评选、颁匾活动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面。(二)在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科等公共场所张贴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作的税收宣传月宣传画,在办税服务厅的电子大屏幕、触摸屏播放税收宣传口号,在办税大厅张挂税收宣传月主题的横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三)发放纸质宣传材料,进行普及性、专题性或有针对性的税法宣传。按照市局要求下发统一编印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使用管理、所得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等常见税务事项办税指南;发放12366热线咨询的精选问题100个,普及和加强税收知识的宣传。(四)开展xxx市第四届领先杯网上财税知识有奖活动。配合税收宣传月活动,分局于4月1日-5月15日开展第四届领先杯网上财税知识竞赛有奖活动,并动员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增强税企双方学习财税知识的热情。(五)召开不同主题、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税企座谈会,加强对税收政策调整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重点宣传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营业税新条例及细则等企业关注的重点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举行三场大型税收政策宣讲会。结合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及汇算清缴具体操作办法的不同,进行分行3/12业、分类型的宣传,分局将于4月中下旬分别召开金融行业非居民企业、金融行业居民企业、海油企业大型税宣辅导活动,及时将新所得税法实施后首次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中的相关政策、软件操作、工作要求、报表填报等内容进行宣传讲解,确保新政策的顺利实施。(六)根据企业个性化服务的需求,结合廉政文化进企业、税源调查及日常管理工作,对重点企业采取逐一攻破的宣传、服务方式,送廉政、送税法、送政策、送服务到企业。(七)利用分局现有的宣传阵地拓宽宣传内涵,及时、集中宣传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充分利用网站、平台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在网站宣传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开设税收宣传月活动专栏,重点宣传金融行业、海洋石油行业的最新税收政策、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等政策,宣传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举报奖励制度、税务部门廉政纪律和廉政建设情况等内容,公开制度和流程,让纳税人持续关注国税工作,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八)由分局监察部门到纳税户进行廉政回访;聘任新一届特邀监察员,听取纳税人对税务人员在税收管理、廉政纪律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向纳税人宣传廉政机制和廉政监察制度,强化外部监督机制。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要按照分局的总体部署,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并于20xx年4月30日前将税收宣传活动的文字稿件、摄影(像)作品或4/12其他作品随时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后上报市局。2023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策划方案2各区地税局,市局涉外税收管理局、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按照《省地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以及落实意见的通知》(鄂地税发[2008]54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税收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税,提高税法遵从度,努力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在2008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局将结合实际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现将2008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宣传主题2008年第1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整体宣传活动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为主线,围绕我局全年重点工作,重点宣传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和纳税服务举措等,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深化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纳税服务理念,为全面完成各项税收任务、推进武汉地税事业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二、活动安排(一)立足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积极配合省地税局开展“就业明星话税收”活动。组5/12织我市就业再就业明星代表和有关新闻媒体召开座谈会,围绕“税收发展民生”宣传主题,畅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积极作用,彰显税收改善民生的主题。2、积级配合省地税局联合有关新闻媒体开展“税收助我行──寻访江城创业残疾人”活动。搜集江城武汉残障人士的创业故事,宣传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民生的深切关注和大力扶持。3、建立中小学校税收教育基地。在全市选择1—2所中小学,结合教学大纲和税收教学进度情况,建立“税收教育基地”,赠送税收动漫光盘和税法宣传资料,开展形象生动的税法知识宣传活动。(二)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互动宣传活动1、建平台──开展“我为地税提建议──有奖征求意见”活动。在《长江日报》发布通知,刊登“我为地税提建议──有奖征求意见”活动邀请书和征求意见表,向关注地税工作的纳税人征求改进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服务质量上不优、征收管理上不严、执行纪律上不廉的意见。对认真填写了“意见表”的纳税人进行抽奖,给予相应的奖励;对纳税人提出的被地税部门采纳、有可操作性的建议给予重点奖励,并在报上连载相关的建议。此项活动在4月份税收宣传月期间全面推行,作为地税部门尊重纳税人、回报纳税人的重要活动。2、请进来──为纳税人开展免费税法知识讲座。各局结合实际工作,有针对性地邀请纳税人到地税部门,开展新企业6/12所得税法、土地增值税清算、经营性房屋租赁清理等相关知识讲座,并征求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意见,特别是对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征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听取纳税人对我局开展经营性出租专项检查、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建议。3、走出去──继续深入开展“四上门”纳税服务活动。组织全系统继续深入开展以“上门听取意见、上门宣传政策、上门实施辅导、上门解决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纳税服务“四上门”活动,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帮助纳税解决涉税问题,将各项优惠政策主动告知纳税人。特别是针对开展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和12万个税申报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将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专门定制的税收宣传品送上门。(三)立足纳税服务,积极开展传统宣传活动1、通过新闻媒体开展税收宣传。市局将以“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在报刊、电台开辟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专栏,按地方税收促进就业再就业、扶持弱势群体、支持高新技术及新兴产业发展等类别归纳、刊登有关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经营性房屋出租专项检查、土地增值税“预征”后进一步“清算”落实等工作情况。同时,与电视台、电台联合举办征纳连线、专题访谈、专栏公布等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媒体,主动反映宣传活动中的情况和全局在依法治税、优质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组织1—2篇市级以上新闻宣传报7/12道。2、编印发放税收宣传月宣传手册。为方便纳税人深入学习掌握税法的相关内容,市局将以货运业税收征管、发票管理、医保费征收和促进全民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编印《税法宣传手册》,并作为税收宣传资料发放全市。同时,编印《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宣传册,进一步宣传地税部门服务理念和措施。各单位要摆放在各办税服务厅和相关场所,以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和政策引导。3、宣传月期间,市局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曝光一批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配合经营性房屋出租专项检查,向社会公布曝光有关案例。同时,各单位要按照省局规定,在各媒体上公布纳税人违法举报电话,同时公布纳税人投诉或服务电话,欢迎纳税人监督税收工作。三、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活动,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部署,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把各项活动安排落到实处。(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全市各级地税机关要着眼全局,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专项计划。要在人员、项目、经费上给予倾斜和保证,通过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进一步提高税宣工作水平,确保税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创新形式,突出重点。今年4月1日,市局不组织统一的“税法宣传咨询日”活动,税收宣传月期间,各单位可8/12依据实际安排合适的地点和时间,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咨询宣传活动。同时,宣传月期间,市局也不再制作普及型宣传品,而改由通过实实在在的形式,对重点纳税人、重点宣传活动、重点建设性意见、重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使纳税人真正受益。(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结合2008年全市地税重点工作,通过税收宣传促进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重视和支持税务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服务质量,树立税务部门维护纳税人权益、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为社会各界服务的良好形象,为税收工作全面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通过税收宣传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学税法、知税法、懂税法、守税法,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四)认真总结,搞好评比。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始之前,市局涉外局、稽查局和各区地税局要向市局报送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宣传活动图片、文字、音像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及时向市局反馈和报送宣传月工作情况。宣传月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5月10前将本单位税收宣传活动总结和宣传月优秀项目(每单位限报1个)报送市局办公室,市局将对各单位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表彰。2023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策划方案3一、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9/12(一)明确活动主题。总局决定,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继续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这一主题直观地表述了税收、发展、民生之间的联系,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普遍接受,公众认知度较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根据总局和省局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3年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宣传月活动将以“感恩小平。地税为小平家乡发展作贡献”为宣传重点。各级地税机关务必紧紧围绕总局确定的宣传月主题,围绕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税收的职能作用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本质,深入宣传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进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早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制定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宣传力量,进一步强化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经费保障、激励考核和资源共享,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密切与各级国税部门协作配合,为税收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三)创新宣传形式。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一批针对性高、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税收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通过生动活泼、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努力增强税收宣传的吸引力、辐射力和渗透力。各单位应于2013年5月10/1210日前完成税收宣传月工作总结,推荐1-2个优秀创新活动项目(附相关文字及音像资料),填写《税收宣传月新闻宣传活动统计表》,统一报送至市局(办公室)。市局将对各单位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二、扎实抓好全年税收宣传工作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