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真题C-1-2018年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真题(C类)(解析)1、本题考查政治常识。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制定的目标任务是: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故④表述错误,含有④的选项B、C、D均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2、本题考查法治原则相关知识。A项错误,切蛋糕者最后拿蛋糕,意思是一群人分一个蛋糕,若要做到公平,最好的办法是让切蛋糕的人选择最后一块蛋糕。体现的是公平原则,而不是效率原则。B项正确,两害相较取其轻,指把两项祸事进行比较,选取其中较轻的一项,体现的是利益权衡原则。C项正确,这句话出自孟子的《孟子·滕文公上》,孟子主张人民应有“恒产”,即土地,孟子不拥护土地私有,而是维护农民稳定占有、使用土地的权力,体现的是人权保障原则,也就是保障人的生存和发展。D项正确,所谓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指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法律授权,体现了权力制约原则。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3、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知识点。A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故选项错误。B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故选项错误。C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所以,村民委员与乡人民政府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C项错误;D选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说法正确。故正确答案为D。4、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行政诉讼法》的相关知识点。《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A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县政府没有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以不是诉讼主体。B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所以甲村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诉讼主体。C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乡政府作出行政征收决定,一般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主体,所以诉讼主体是乡政府。D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县政府没有作出该行政行为,不是诉讼主体,故县政府、乡政府是共同被告说法错误。故正确答案为C。5、本题主要考查经济类法律常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题干中,村民孙某已经将农村的房屋卖掉,后回乡养老想要再申请宅基地,不应予以批准,因此B、C、D三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A。6、本题考查侵权责任相关常识。A项错误,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小偷甲棒打李某,李某是在正当防卫时致使甲眼部受伤,因此李某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2018年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真题C-2-B项错误,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李某只是喝止小偷乙偷窃的行为,但是乙被喝止后仍然逃跑,致使慌不择路掉入水塘头部受伤,乙受伤是因为自己的逃跑行为,李某不应承担责任。C项正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李某在扑倒小偷丙,是导致村民徐某损害后果发生的直接原因,二人对此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表述正确。D项错误,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挖的坑是在自家果园,非公共场所或道路上,不存在过错,非法律规定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的情形。故正确答案为C。7、本题主要考查法律常识。A项错误,所谓“偷一罚十”意思即超市有处罚权利,超市作为经营性企业非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处罚权,所以超市在入口处警示“偷一罚十”的行为不具备合法性。B项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商家合同载明“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因此该做法不具有合法性。C项错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因此,内衣店规定的“特殊商品,售后概不退换”的行为不具有合法性。D项正确,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因此,网店声明“定作商品,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的行为是合法的。故正确答案为D。8、本题主要考查经济方面的有关知识。A项正确,根据《国务院存款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条例”。执行居民存款保险制度,能够将存款人的存款损失降到最低,有效进行风险防范。B项错误,推出新的金融衍生产品,会吸引资金的投入与支出,虽然新的金融衍生产品能够创造市场活力,但是并不能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过度发展金融衍生产品。C项正确,查处违规使用资金行为,能够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同时加强薄弱环节的监管,能够有效的防范风险,避免由于费用失控导致风险的出现。D项正确,个人住房贷款规模的迅速扩大,会因房价波动、个人财务问题导致房贷断供,对银行形成一定的资产风险,所以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规模能防范金融风险。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9、本题主要考查经济方面的有关知识。A项错误,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物。使用移动支付,只是没有货币实物,但是仍然充当着商品交易的媒介。B项错误,货币的支付手段,是指货币被用来清偿债务或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随时可以扫二维码支付”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体现的是货币流通职能。C项正确,“不带现金出门正成为一种时尚”说明移动支付的兴起使不带现金成为一种习惯,现金在社会上的流通量正在减少,选项表述符合题意。D项错误,移动支付与银行是有关联的,需要将钱转到移动支付平台上,才能完成支付,因此选项表述不正确。2018年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真题C-3-故正确答案为C。10、本题考查管理学相关原理。“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出自汉代王符《潜夫论·释难》。意思是大鹏鸟直上九天,不是因为一只翅膀轻轻用劲;千里马跑得很快,不只靠一只脚的力量。形容做事情要互相支持互相合作,相辅相成,强调团队合作的重要性。A项正确,王所长动员全体人员开展技术攻关,强调了团队合作共同攻坚克难。B项错误,赵局长事必躬亲完成上级任务,亲力亲为,突出个人,忽视了团队的力量。C项正确,市政府开展污染防治把目标分解给各职能部门,体现了各部门的共同配合和努力。D项正确,疾控中心联合高校开展流感防治工作,各单位相辅相成,均发挥了作用。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11、①错误,武昌起义于1911年10月10日,在武汉发生,是资产阶级所领导的,旨在推翻清朝统治的资产阶级革命,是辛亥革命的开端,并非中共领导。不符合题意。②正确,南昌起义,是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的一次武装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第一枪,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独立地创建革命军队和领导革命战争的开始。③正确,湘赣边界的秋收起义,是继南昌起义之后,我党领导的又一次著名武装起义。1927年“八七会议”后,中共中央派毛泽东前往领导。起义失利后,毛泽东率队伍转战井冈山,中国革命走上了农村包围城市的正确道路。④正确,广州起义是指1927年12月11日中国共产党在广州领导工人、农民和革命士兵举行的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武装起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继南昌起义、湘赣边界秋收起义之后,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又一次英勇反击。因此②③④正确。故正确答案为D。12、本题考察生物常识。A项错误,莲藕体内的运输组织呈螺旋状,当莲藕折断时,那些呈螺旋状的导管并没有真正折断,而是像弹簧一样被拉长,形成了许多丝状的物质,因此出现了“藕断丝连”的现象,该现象跟繁殖无关。B项正确,当雌雄蜻蜓交配后,雌性蜻蜓在水面上盘旋飞翔,尾尖贴着水面,一点一点地产下受精卵,为“蜻蜓点水”,该行为与蜻蜓的繁殖有关。C项正确,“移花接木”是指把一种花木的枝条或嫩芽嫁接在另一种花木上,利用植物受伤后具有愈伤的机能,将两个伤面的形成层靠近并扎紧在一起,结果因细胞增生,彼此愈合成为彼此连接的一个整体。“移花接木”属于无性繁殖的一种,跟繁殖有关。D项正确,“孔雀开屏”是雄孔雀的求偶行为。雄孔雀展开尾屏,不停地做出各种各样优美的舞蹈动作,向雌孔雀炫耀自己的美丽,以此吸引雌孔雀。待到它求偶成功之后,便与雌孔雀一起产卵育雏,该行为与繁殖有关。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13、本题主要考查生物常识。A项正确,条件反射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外界刺激与有机体反应之间建立起来的暂时神经联系,分为第一信号系统的反射和第二信号系统的反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说明有了被蛇咬的非条件反射,才建立了害怕类似蛇的缰绳的条件反射。B项错误,遗传是指亲子之间以及子代个体之间性状存在相似性,表明性状可以从亲代传递给子代。“一母生九子,连母十个样”表明母亲和九个孩子之间存在的差异,而生物学上把后代与亲代之间以及后代的个体之间存在的差异现象称为变异。C项正确,适应是指生物的形态结构和生理机能与其赖以生存的一定环境条件相适合的现象。“入芝兰入室,久而不闻其香”意为香气刺激嗅觉时间久了好像就闻不到香气了,说明香气刺激对感受器的持续作用而使感受性发生变化,属于适应。D项正确,竞争是指个人或群体的各方力求胜过对方的对抗性行为。“大树之下无丰草,大块之间无美苗”意为大树遮挡阳光,下面的草儿光照不足,自然也长不丰茂;整地时土块不充分整细,导致苗的生长不整齐,选项表明树与草、地块之间进行有利条件的竞争现象。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14、本题考查5G网络的相关知识。5G是第五代移动电话行动通信标准外文缩写,也称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也是4G之后的延伸。和4G相比,5G的提升是全方位的,按照国际通信标准组织3GPP的定义,5G具备高性能、低延迟与高容量特性。A项正确,无人机和无人驾驶汽车都是通利用机载传感器来感知周围环境,并根据感知所获得的道路、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