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制度(精选10篇)培训管理制度素材稿件29制度可以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使工作规范化,避免犯低级错误。写好培训管理制度不是那么简单,下面给大家分享培训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篇】第一条安全教育的分类公司安全教育分为:入矿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三大类,而入矿前安全教育又分为:矿级安全教育、区队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即“三级”教育。第二条安全教育职能与分工1、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2)结合公司实际组织编写安全教育学习材料和教材;(3)负责入矿前的安全教育工作;(4)负责全公司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5)布置、督促、检查各区队(班组)安全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为其提供安全教育资料;(6)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办好安全生产简报,利用典型事故或事例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2、各生产区队负责本区队的安全教育工作,其职责是:(1)负责组织本区队(班组)职工参加公司及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技术培训;(2)负责对新调入本区队的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3)负责组织区队日常安全教育和班前班后作业安全教育;(4)负责对技术工种的岗位培训,对本区队(班组)职工进行现场管理和作业安全育;(5)抓典型,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办好本区队宣传报导。3、各主管业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和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其职责是:(1)做好本部门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2)负责本部门主管范围内特殊工种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3)负责新调入本部门工作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4)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本部门人员按时参加公司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的培训。第三条三级安全教育分工与内容1、三级安全教育由培训部组织,安全部门进行教育,主要教育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法规和法令;(2)公司生产特点及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制度;(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常识;(4)公司内典型事故及吸取的教训;(5)结合生产特点进行针对性教育。2、区队(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本区队(班组)领导或指定的专人负责,主要内容包括:(1)本区队(班组)情况、生产或工作特点;(2)本区队(班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3)本区队(班组)安全生产设施及其使用方法;(4)结合本区队(班组)生产、工作性质和实际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进行,主要内容是:(1)本工种、本岗位工作性质、特点、工艺流程及应注意的事项;(2)本工种、本岗位技术操作规程;(3)本工种、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仪器、装置等的性能特点,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与保管方法等;(4)本工种、本岗位曾发生过的事故应吸取的教训和预防措施等。第四条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和形式1、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是:不分时间、不论场合、不拘形式、经常地、反复地对职工进行广泛、深入、系统的宣传和教育。2、日常安全教育的形式:(1)进行安全教育利用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2)派班前上岗安全教育;(3)利用各种会议、简报、标语、图片、广播、录像、画廊、板报等宣传工具进行安全教育;(4)开展岗位练兵、安全技术表演、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术讲座、交流安全经验等进行安全教育。第五条特种安全教育1、对特殊工种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培训内容、时间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从普通岗位调到特殊工种岗位的人员,要按特殊工种的要求,经过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赤峰市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__年1月1日培训管理制度【第二篇】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石井乡中心小学责任人:考核小组成员。二、权力行使依据(一)市、县教师培养培训相关文件和通知。(二)《尚义县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规划》。(三)本校教师培养计划。三、培训的组织与职责(一)教学、教研组应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二)人事处的具体职责是:1.根据教师的不同情况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切实做好教师培训规划,保证培训经费的落实。2.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合理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和提高教师培训的积极性,完善教师培训管理机制。3.关心外出教师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积极配合接受单位做好工作。4.明确学校教师培训的责任,并纳入对其工作实绩的考核。四、选派教师培训的程序(一)个人申请。(二)考核组考核。(三)报校长审批。(四)教导处承办人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五、培训保障(一)学校设立师资培训专项经费。学校从教育事业费用中,每年拨出一定数量的专款用于教师培训,以保证教师培训顺利进行。(二)国内进修学习所需培养费、住宿费学校不借支。凡经学校批准的进修学习,进修期间学校按学期报销往返路费一次。进修结束后,凭进修结业证书、成绩单和进修小结,到学校一次结算;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复试等其他费用,学校不予报销。六、费用资助(一)教师岗前培训的费用自理。(二)职工在职报考各类成人学院以及考工定级培训等所需的各种费用,学校不予报销。七、监督检查按照石井乡中心小学教职工管理制度执行。八、责任追究按照石井乡中心小学教职工管理制度执行。培训管理制度【第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到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第五条:经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必须的范围内,按照必须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必须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必须的标准,按照必须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本事、组织本事等完成工作任务情景等。(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第八章:员工的培训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第二十六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贴合解雇条件的,按照必须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必须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第十一章:薪酬管理第二十八条: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第二十九条: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吨煤费用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一样形式进行分配工资。详见《天安一矿效益工资分配办法》。第三十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一)经营者年薪制度矿长、副矿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矿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矿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矿生产经营成果、职责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职责、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详见《天安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度试行办法》。第三十一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景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一样,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