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高考语文高频考点专项练习:专题十二 考点26 散文(3)(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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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26散文(3)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文本一:如意楼和得意楼(节选)汪曾祺竺家巷是一条不很长,也不宽的巷子,巷口就有两家茶馆。一家叫如意楼,一家叫得意楼。得意楼的老板姓吴,人称吴老板或吴老二。上茶馆并不是专为喝茶。茶当然是要喝的。但主要是去吃点心。茶馆又是人们交际应酬的场所。我们那个县里茶馆的点心不如扬州富春那样的齐全,但是品目也不少。计有:包子。这是主要的。包子是肉馅的(不像北方的包子往往掺了白菜或韭菜)。到了秋天,螃蟹下来的时候,则在包子嘴上加一撮蟹肉,谓之“加蟹”。我们那里的包子是不收口的。捏了褶子,留一个小圆洞,可以看到里面的馅。“加蟹”包子每一个的口上都可以看到一块通红的蟹黄,油汪汪的,逗引人们的食欲。野鸭肥壮时,有几家大茶馆卖野鸭馅的包子,一般馆没有。蒸饺。皮极薄,皮里一包汤汁。吃蒸饺须先咬破一小口,将汤汁吸去。吸时要小心,否则烫嘴。蒸饺也是肉馅,也可以加笋,加切成米粒的冬笋细末,则须于正价之外,另加笋钱。烧麦。烧麦通常是糯米肉末为馅。别有一种“清糖菜”烧麦,乃以青菜煮至稀烂,菜叶菜梗,都已溶化,略无渣滓,少加一点盐,加大量白糖、猪油,搅成糊状,用为馅。这种烧麦蒸熟后皮子是透明的,从外面可以看到里面碧绿的馅,故又谓之翡翠烧麦。千层油糕。糖油蝴蝶花卷。蜂糖糕。开花馒头。胡二老板有三十五六了。他是个矮胖子,生得五短,但是很精神。双眼皮,大眼睛,满面红光,一头乌黑的短头发。他是个很勤劳的人。每天早起,店门才开,他即到店。各处巡视,尝尝肉馅咸淡,切开揉好的面,看看蜂窝眼的大小。然后,切下一小块面,在烧红的火叉上烙一烙,闻闻面香,看兑碱兑得合适不合适。其实师傅们调馅兑碱都已很有经验,准保咸淡适中,酸碱合度,不会有差。但是胡老二还是每天要视验一下,方才放心。然后,就坐下来和师傅们一同擀皮子,刮馅儿,包包子、烧麦、蒸饺……(他是学过这行手艺的,是城里最大的茶馆小蓬莱出身)如意楼做点心的有三个人,连胡老二自己,四个。胡二老板坐在靠外的一张矮板凳上,为的是有熟客来时,好欠起屁股来打个招呼:“您来啦!您请楼上坐!”客人点点头,就一步一步登上了楼梯。胡老二在东街不算是财主,他自己总是很谦虚地说他的买卖本小利微,经不起风雨。他既是财东,又是耍手艺的。他穿短衣时多,很少有穿了长衫,摇着扇子从街上走的时候。但是大家都知道他手里很足实,这些年正走旺字。“如意楼”这块招牌不大,但是很亮堂。相形之下,对面的得意楼就显得颇为暗淡。如意楼高朋满座,得意楼茶客不多。其实两家卖的东西差不多,但是大家都爱上如意楼,不爱上得意楼。这真是没有办法的事。得意楼的老板吴老二有四十多了,是个细高条儿,疏眉细眼。他自己不会做点心的手艺,整天只是坐在帐桌边写帐,——其实茶馆是没有多少帐好写的。见有人来,必起身为礼:“楼上请。”然后扬声吆喝:“上来,一位。”这是招呼楼上的跑堂的。他倒是穿长衫的。帐桌上放着一包哈德门香烟,不时点火抽一根,蹙着眉头想心事。得意楼年年亏本,混不下去了。吴老二只好改弦更张,另辟蹊径。茶馆改酒馆。旧店新开,不换招牌,还叫做得意楼。开张三天,半卖半送。鸡鸭鱼肉,煎炒烹炸,面饭两便,气象一新。同街店铺送了大红对子,道喜兼来尝新的络绎不绝,颇为热闹。过了不到二十天,就又冷落下来了。门前的桌案上摆了几盘煎熟了的鱼,看样子都不怎么新鲜。灶上的铁钩上挂了两只鸡,颜色灰白。纱厨里的猪肝、腰子,全都瘪塌塌地摊在盘子里。吴老二脱去了长衫,穿了短袄,系了一条白布围裙,从老板降格成了跑堂的了。他肩上搭了一条抹布,围裙的腰里别了一把筷子。——这不知是一种什么规矩,酒馆的跑堂的要把筷子别在腰里。他面色黄白,两眼无神,好像害了一种什么不易治疗的慢性病。得意楼酒馆看来又要开不下去。一街的人都预言,用不了多久,就会关张的。吴老二蹙着眉头想:我怎么就这么不走运呢?文本二:小说的散文化(节选)汪曾祺散文化似乎是世界小说的一种(不是唯一的)趋势。有些作者有意用“日记”“文札”来作为文集的标题,有些完全不能称为小说的东西,则命之为“小品”。鲁迅的《故乡》写得很不集中。《社戏》是小说么?但是鲁迅并没有把它收在专收散文的《朝花夕拾》里,而是收在小说集里的。废名的《竹林的故事》可以说是具有连续性的散文诗。萧红的《呼兰河传》全无故事。沈从文的《长河》是一部很奇怪的长篇小说。它只是平平静静,慢慢地向前流着就像这部小说所写的流水一样。这是一部散文化的长篇小说。散文化小说的作者不大理解,也不大理会典型论。要求一个人物像一团海绵一样吸进那样多的社会内容,是很困难的。散文化小说的人像往往轻轻几笔,神全气足。《世说新语》,堪称范本。有些作者好像完全不考虑结构,写得轻轻松松,随随便便,潇潇洒洒。苏东坡所说的“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是散文化小说的作者自觉遵循的结构原则。1.下列对文本一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作者先介绍两家茶馆和茶馆美食,茶点描述色香味俱全,读来令人满口生津,再引出两个茶馆老板的故事,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B.文章用详略结合的手法来介绍茶馆点心,先不吝笔墨,详细描述包子、蒸饺、烧麦,再极精炼地点出千层油糕、糖油蝴蝶花卷等。C.胡老板这些年正走旺字,生意红火,吴老板却不走运,生意因而暗淡,文章以如意楼和得意楼为题,暗示了人物不同的命运。D.近在咫尺的两家茶馆,精致诱人的点心,行事迥异的老板,平淡的叙述中隐藏着作者的情感和观点,文章风格淡中有味,飘而不散。2.下列与文本二有关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A.鲁迅的《故乡》和《社戏》两篇小说都回忆了过去美好的生活,都表现了现在故乡人情的冷漠与隔膜,带有散文的特点。B.沈从文小说代表作有《边城》和《长河》。与《边城》不同的是,《长河》以抒情的笔调描绘了湘西地区特有的风土人情。C.《世说新语》中的人物描写笔墨不多,往往用寥寥数笔显示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气质风度,所以塑造出来的人物不够典型。D.苏轼的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是说写作贵自然流畅,当行则行,当止则止。《赤壁赋》就体现了这种文风。3.相比得意楼的老板吴老二,如意楼老板胡老二有哪些优点?请结合文本一进行概括。4.散文化小说(也称抒情小说),是介于散文与小说之间的一种小说文体。请结合两段文本谈谈汪曾祺散文化小说的特点。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往事的酒杯苏童我父亲不喝酒,他爱抽烟。但我的两个舅舅爱喝酒,他们不抽烟。我们三家人住互相紧邻的房子里,各家的空气似乎总忙着竞争,我们家有烟味,但我的两个舅舅家经常飘出酒香来,酒香自然轻松胜出。这是我小时候便懂得的常识。我大舅家家境较为富裕,讲究吃,我大舅妈擅长做红烧肉,做了红烧肉我大舅必然要喝一盅。他们家的晚餐桌上酒香与肉香齐飞,喧嚣着飞到我们家。我总是被肉香吸引,吸引得不能自已。舅舅就是舅舅,一块红烧肉会被我大舅夹在筷子上,然后我会听见一个天籁般的声音,来,吃一块。我现在一直在回忆一件事,我大舅当年喝的是什么酒?可我怎么也记不起来了,只能确定是白酒。我脑子里只惦记着红烧肉,当然记不住他喝的是什么酒了。我三舅家餐桌上的东西与我家的差不多,白菜青菜咸菜之类的,无甚风景,但他人穷志不短,爱喝几口酒。是五加皮。我对他家的餐桌没兴趣,轻蔑地望过去,忽略一切,就记住了桌上的那个酒瓶子。我第一次喝酒是在北京上大学期间。有个黑龙江的同学来自体工队,爱吃朝鲜冷面,爱喝啤酒。他带我们去府右街附近那家延吉冷面馆去吃冷面,就在当时的首都图书馆斜对面。一群大学生不进图书馆,一头扎进冷面馆,毫不汗颜。我们随同学点单,每次都各要一碗冷面,伴以一扎散装啤酒。啤酒装在大塑料杯里,泛着白色的泡沫,一如虚荣的泡沫。要喝,喝下去太平无事,但就是没有实际意义,还胀肚子。我在回学校的公交车上一直想着教室二楼的厕所,为什么呢,因为那是离北师大的大门最近的厕所。第一次醉酒是在大四那年了。春天的时候学生们都下到河北山区植树劳动,大家天天觉得饿。忘了是哪个同学饿得“揭竿而起”,提议大家去县城上饭馆,打牙祭。我现在已经忘了在那个小饭馆里吃了什么,却记得席间的那瓶酒。是当地小酒厂生产的粮食烧酒,名字竟然叫白兰地,极其洋气。我们都清楚那不是白兰地,但那烧酒给人一种美好的感觉,醇厚,颇有劲道。恰逢我们的杨敏如老师刚刚给我们讲过李清照,她太爱李清照了,或许也是爱喝几口的人,讲起“薄醉”,怕学生不懂其意蕴,竟然言传身教,在讲台上摇摇摆摆地走了几步,强调说,薄醉是舒服的醉,走路就像踩在棉花上!我们在小酒馆里谈论杨敏如老师与薄醉,大家都有点贪杯,要寻找薄醉的滋味。令人欣喜的是,走出小饭馆时我脚下真的有踩棉花的感觉,头脑亢奋却清醒,我听见我的同学都在喊,薄醉了,薄醉了!毕业工作之后,一张巨大的社会大酒席召唤着你,一般来说,绕开它是很难的,何况你不一定想绕开它。喝酒喝酒喝酒!干了干了干了!无论走到哪里聚会作客,那个声音都会像空气一样追随你,不同的人对那个声音有不同的好恶,要么像苍蝇,要么像福音。饮酒之事,在我看来更像一种刑罚,所谓薄醉的滋味,竟无法与之重逢。如果一个人想起酒来,想到的是酒臭与呕吐,不免令人沮丧,是酒的遗憾,也是人的过错。我不怨自己的酒量,下意识地将其归咎于酒桌上的恐怖主义。具体地说,我认为很多地方的酒桌上没有李清照,只有恐怖分子。酒桌上的恐怖分子信奉“酒文化”。“酒文化”中一个重要的细节是劝酒,各地的劝法不同,但目标一致,劝到客人一醉方休,劝到客人烂醉如泥,只要不喝出人命,都称其为喝好了、尽兴了。我在杂志做编辑时,有一次采风途经六县,六个接待方对我们热情如火,每地停留两天,每天必喝两场。每顿饭至少举杯三次,每次举杯必须连饮三杯。你若是尊重地主讲究礼仪,每一顿至少要喝九杯。但这不过是个基础。当地人的劝酒技术不会让一个小伙子只喝九杯了事,因此有同乡喝三杯,同龄喝三杯,属相一样喝三杯,姓氏一样喝三杯,最后是相同性别的喝三杯。我记得当年我是多么友善,又是多么爱面子,明明已经被吓得不轻,却强充好汉,无奈酒量有限,十几杯二十几杯酒喝下去,只好摸着翻江倒海的胃冲去厕所,没有一醉方休的幸福,只有一吐方休的痛楚。我还记得那时候下苏北,总是这样一去一回,去的时候朝气蓬勃像张飞,回来的时候病歪歪的满腹怨言,真像李清照了。往事不堪回首,其中有一部分往事是浸在酒杯里的。年复一年的酒,胜似人生的年轮,喝起来滋味不一样,但总是越来越沧桑越来越绵厚的。有一年前辈作家陆文夫到南京开会,晚上大家聚餐饮酒,我看见他独自喝酒,喝得似乎很孤独,便热情地走过去要敬酒,结果一个同事拉住我说,千万别去,他不接受敬酒,他很爱喝酒,但一向是自己慢慢喝的。对于我那是醍醐灌顶的一刻,原来一个人喝酒是可以与他人无关的。我至今难忘陆文夫坐在那里喝酒的姿态,如同坐禅。那种安静与享受,不是出于对酒最大的尊敬,便是最深的爱了。我爱酒多年,至今还经常奔北各种酒席与朋友一起喝酒。无朋不成席,这是常识,但说到底,酒杯也是灵魂的容器之一。这容器的最深处,终究是一个人的快乐,一个人的哀愁,或者一个人的迷茫。很欣慰地发现,如今这也快成常识了。(有删改)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A.我小时候虽然懂得酒香味胜过烟味的常识,却只被大舅家的肉香吸引,说明那时我并未真正懂得喝酒的真谛。B.我第一次喝酒和第一次醉酒都是大学期间和同学一起,虽然记忆深刻,但都只是少年轻狂的举动,没有实际意义。C.很多地方的酒桌上没有李清照,只有恐怖分子,这句话表现出酒文化的恶俗,表达了作者对它强烈的反感和批判。D.作者说无朋不成席,这是个常识,是对无酒不成席这句俗语的某种程度的否定,厘清了酒席上人与酒的主次关系。2.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文章行文节奏舒缓,从我的两个舅舅爱喝酒的往事入笔,自然带出自己喝酒的几次经历,最后点出文章的主题。B.文章语言生动有趣,如把舅舅的声存比作天籁,其实并非表现声音动听,而是准确刻画了儿童渴望吃肉的心理。C.写我在苏北采风一段,综合运用比喻、排比、夸张、反语等修辞手法,将接待方的热情渲染得淋漓尽致。D.题目往事的酒杯是惯常表达酒杯里的往事的倒错运用,构思巧妙,意味深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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