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小学县管校聘具体实施方案范例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小学县管校聘具体实施方案范例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小学县管校聘实施方案11.通过开展“市管校聘”,在学校中建立起教职工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促进学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人适其岗、人尽其才、人尽其用;2.通过主动申报、民主推选、岗位考评、双向选择,树立教职工重师德、勤工作、乐奉献、善协作、勇创业的岗位意识,切实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获得感;3.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优化绩效分配,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推动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1.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2.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按劳分配的原则;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4.坚持民主与集中、学校需求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在编在岗全体教职工。1.竞聘方式:以学校为单位,按直接聘用、首轮竞聘、二轮竞聘、组织调剂的顺序进行。直接聘用、首轮竞聘、二轮竞2/23聘工作由学校“市管校聘”竞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调剂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2.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教师师德规范;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接受学校关于班主任工作及临时性工作的指令性安排。截止2019年7月20日,我校共有在编在岗学科教师69人。按事业计划,2019—2020学年我校设置33个教学班,市教育局以班师比结合师生比为基础测算岗位,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最终确认我校“市管校聘”教职工编制数76人。(一)宣传发动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使政策知晓率达100%。(二)组建机构学校成立“市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竞聘工作小组、人事争议协调小组。名单在校内公示后报市教育局备案。1.市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竞聘工作小组组长:3.人事争议协调小组组长:3/23(三)制定方案校长室负责制订学校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本学年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在教育局核定编制及学校实际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学校工作岗位,明确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并遵循“岗变薪变”原则,确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市政府部门考核奖分配系数,经校“市管校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实施。(四)设置岗位职数1.校级领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校级领导由教育局党委任命。工会主席根据工会法规定程序,由学校教代会选举产生,报教育局工会审核。以上人员自然聘任为相应的学科教师。2.中层干部(此类聘用人员所任学科视为直接聘任):根据教育局核定和学校实际确定中层岗位职数,报教辅室备案。3.班主任岗位:根据学校办学规模,确定2019学年班主任岗位33个。4.教研组长、年级段长岗位: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实际情况,设置6个年级段长和11个教研组长。各岗位工作量:课时量原则上参考余姚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当某学科岗位课时量不足时,学校将根据课程开设情况安排兼任其他课程的教学工作,或安排临时代课及其他工作顶替,抵足课时量。教师需服从学校统一安排。课时量(或工作量)符合学校规定要求的,市政府部门考核奖分配系数为4/231;课时量(或工作量)不足的,考核奖分配系数酌情下调。大病和离退休照顾的视工作量承担情况计发绩效工资和部门奖。(五)个人申请1.符合竞聘条件、参与竞聘的教职工(校级领导除外),均须填写《教职工岗位竞聘承诺书》(附件1)和《余姚市马渚镇中心小学教职工岗位竞聘申报表》(附件2),向学校提交直接聘任、校内竞聘或跨校流动申请。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2.竞聘工作小组负责审查竞聘人的竞聘资格。(六)组织竞聘1.直接聘任直接聘任对象指三年内退休人员、孕期哺乳期人员(哺乳期为生育一年内)、重大疾病人员(根据教育局文件:重病人员指患有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原则上按规定程序须连续请病假6个月及以上且仍在治疗期的人员)、退伍安置人员、军人配偶、近三年有市外支教经历人员、近三年新分配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满20年且仍继续担任班主任的教师、近三年获得余姚市教坛新秀一等奖及以上学科名优教师(含学科骨干、学科名师、骨干班主任)。符合直聘资格的教师可填写《直聘人员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重病人员、孕期哺乳期人员须提供市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由竞聘学校直接安排直聘岗位,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符合直接5/23聘任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教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取消直接聘任资格:(1)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的;(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岗位调剂的;(3)违反师德规定的;(4)其他应取消直接聘任资格的情况。2.校内竞聘(1)中层干部聘任中层干部竞聘由校长办公会提名,候选人经全校教职工无记名投票,得票半数以上直接聘任。已聘中层干部不再参加教职工学科岗位竞聘,任课根据专业确定或延续上一学年学科岗位。(2)班主任聘任根据教育局文件规定,参与学科教师竞聘的教师,须接受学校关于班主任工作及临时性工作的指令性安排。班主任聘任人选由教师个人申请和校长办公会推荐相结合产生。每年暑期,根据任课教师聘任情况,在相应年级段任课教师中聘任班主任,并报市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3)学科教师竞聘学科教师竞聘:直聘人员首先自动聘任,其余岗位的聘任采用评估形式,从师德表现、工作表现、教学业绩等多个维度来制定量化评估标准。竞聘教师填写《学科教师量化考评表》(附件4),并递交6/23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由学校竞聘工作小组进行考评(占70%),并结合教师书面竞聘承诺书填写情况(占30%),统计出最终的考评分。以学科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任,直至岗位满额。当总分相同时,按累计任班主任年限、职称、实足教龄、本校服务年限的顺序依次逐项对照,长或高者名次列前。学科教师竞聘后,落选人员可参加空缺岗位的补岗申请。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补岗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校内竞聘资格。学校空缺岗位也可预留用于接纳新分配或新调入的老师。教研组长、级段长聘任人选由教师个人申请和校长办公会推荐相结合产生,每年暑期,根据任课教师聘任情况,在相应学科、相应年级段任课教师中聘任教研组长、级段长,并报市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4)教辅岗位竞聘学校教学辅助人员的聘任(校医、电教信息员等),必须是一轮已聘任教师,根据本人申请,市管校聘领导小组审核后聘任。3.组织调剂学校竞聘工作小组对已竞聘上岗人员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其具体工作岗位。市教育局根据二轮竞聘结果和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适当的组织调剂、新教师分配。对未能落实聘用岗位又不服从市教育局调剂的,当年度起纳入待岗7/23人员管理。1.中层行政人员学校中层岗位职数的设置标准根据教育局文件执行。担任行政中层的男性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女性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周岁。2.关于教辅、工勤技能人员教辅、工勤技能人员是指在学校各处室工作的非中层行政教职员工(包括处室一般工作人员、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卫生保健、后勤保障服务等)。从事教辅、工勤工作的教师不再晋升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辅岗位的教师可参评其他相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学校需根据不同的教辅、工勤岗位实际工作量,制定市政府部门考核奖金分配方案,原则上在部门考核奖总数的50%—80%这一比例区间计发。由教学一线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转岗到管理或工勤岗位的,根据“岗变薪变”的原则,按所聘岗位重新确定工资待遇。教学一线教师兼任教辅、工勤岗位的,其任教节数达到该学科一线教师满工作量二分之一及以上的,可以晋升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市政府部门考核奖金在总数的70%——100%这一比例区间计发,其任教节数不足该学科一线教师满工作量二分之一的,不再晋升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市政府部门考核奖金发放比例至多不超过95%。财务、校医等特殊专业岗位,学校可以根据各校实际情况结合当年度学校考核结果,发放市政府部门考核奖总数的8/2380%—100%。3.关于孕期哺乳期人员孕期哺乳期人员须提供指定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其上级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有关诊断材料。4.关于重大疾病人员重病人员指患有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原则上按规定程序须连续请假6个月及以上且仍在治疗期的人员。重病人员须提供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病假期间的所有配药单据、发票等材料。重病人员须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备案。5.关于临近退休人员、不满工作量人员临近退休人员指距离退休年龄还差两年的教师。鼓励临退休人员满工作量工作,各学校也可在师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临近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减轻其原有工作量,临退休人员的市政府部门考核奖金可在总数的95%-100%间酌情发放。不满工作量人员,其中实际工作量仅达或不足本岗位要求一半的人员,其市政府部门考核奖金发放最高不超过总量的75%。超过一半工作量但未满工作量的教师根据实际工作量与满工作量占比酌情扣发(我校由学校学年度考评小组评议决定)。6.关于待岗人员待岗人员原则上在上学期聘用学校跟岗学习,并签定跟岗9/23学习合同。待岗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由学校进行考核。待岗期间,继续在上学期聘用学校享受待岗待遇。待岗第一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待岗第二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待岗结束,不视为恢复待岗前的岗位等级。待岗期最长为两年,期间仍未竞聘上岗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市教育局调剂的教师,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聘用合同。1.完善考核评价与奖金分配机制。学校将结合实际,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学校不同岗位(教师岗位、教辅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的分类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适当拉开和体现学校不同岗位的绩效差距,向教学一线倾斜。教师奖励性绩效部分仍依据我校原有的《马渚镇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发放。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评先评优,并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2.校内落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本校或其他学校二轮竞聘,再次落聘人员由教育局组织协调,不服从协调的成为待岗人员,待岗人员具体要求和待遇见教育局文件。3.申请支教或跨校流动的教师,须参加原学校竞聘,聘得岗位后,根据教育局教职工流动文件精神递交流动申请材料,并经学校审核同意,由学校报教育局审核、调配。交流到农村10/23学校的骨干教师,可参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教〔2014〕111号)文件规定执行。4.学校可根据实际教学需求为新进专任教师预留岗位。5.办理手续。各类聘用人员在学校将竞聘结果公布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6.争议处理。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学校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及时处理,不服从学校调解的可向市教育局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再不服从调解的可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7.未按时参加竞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病因事未能到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行使权利。8.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社会影响恶劣或违法乱纪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解聘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待聘或解聘:(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造成负面影响的;(2)出现教学或安全责任事故造成负面影响的;(3)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履行职责或履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4)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违规家教影响恶劣等受到通报批评的。(5)在竞聘工作中,有虚作假事实,一经发现,将不予聘11/23任。本方案经学校市管校聘领导小组、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市管校聘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