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2023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2023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2023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第一篇】今年来,在州委、州政府和州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直纪工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转方式、转职能、转作风“三转”要求,坚持做到局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局纪检组狠抓督查落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纪检组长分管专门抓、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经常抓,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配合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按照要求,现将局领导班子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一是认真学习传达中央、省、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州纪委十届四次全会暨全州反腐败工作会议后,我局及时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听取会议精神汇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3月5日,组织召开了全州住建系2/35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八县市住建局、房产局、规划局、湘西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局长和纪检组长以及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大会,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州相关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传达贯彻了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及州纪委四次全会暨反腐败工作会议以及全省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工作有分管领导,有人员专抓。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了五个文明目标管理,年内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廉责工作4次以上。结合要求和实际,研究制定了《2014年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及《领导班子成员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分解》等文件。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一岗双责”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桂章与各县市住建局、房地产局、规划局、公用事业局等单位一把手以及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三是切实明确党风廉政工作思路和目标要求。确立了总的工作要求,主要做到“五个围绕”开展工作:围绕州纪委、州监察局交办的工作任务;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围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围绕着力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3/35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服务于我州“五大建设”、“四个湘西”、“两个率先”,着力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维护干部队伍的纯洁,为促进全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作风和纪律保障。二、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今年来,我局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党章》、中央、省州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等为主要内容,以开展转变作风、务实担当、创建学习型机关以及文明创建等活动为载体,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坚持周五学习制度为基础,经常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决定、指示及党纪政纪法规,经常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严格按照“四个一”标准,围绕“三真”要求,深入开展各项讨论和“我为湘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小康做什么”等专题讨论达9场次,自编印发学习资料3期310本,共发放各类学习资料1200多份。2-5月,组织观看了《焦裕禄》、《生死牛玉儒》、《杨善洲》等6部教育影片,4月初,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吉首监狱开展了警示教育,听取了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4月上旬,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桂章讲了一堂题为《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的党课;6月中旬,他还上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优化住建发展软环境》廉政党课;11月中旬,他还组织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方面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还上了《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住建系统平稳健康发展》的法制课。据4/35统计,今年来共集中学习上级精神、理论知识、党史知识、业务知识及党纪法规、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依法行政等方面知识共21场次。通过学习教育,党员干部思想上补了“课”、精神上补了“钙”、工作上提了“神”、防线上筑了“堤”,明白了“应该懂得什么”、在反“四风”改作风上“什么不能做”、党风廉政建设上“什么做不得”。目前整个干部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为民服务热情进一步高涨,保持了住建系统的昂扬锐气、蓬勃朝气和浩然正气,为我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实基石。三、突出“七大结合”、实现“七大促进”,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一)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促进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转变。我局坚持问题为导向,结合实际和要求,重点确立了21项专项整治。主要是:严格纠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不规范行为;认真推进“两违”专项整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和侵占群众财务问题);大力整治“慵、懒、散”;清理规范各类会议、文件和简报;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加强公务车辆的管理;加强办公用房的清理;严格整治超5/35标准公务接待;严格治理“小金库”;整治“吃空饷”和“三超两乱”;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整治公职人员赌博问题;整治奢华浪费建设;整治公职人员收受“红包”及购物卡;整治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问题等。对这些整治任务,我们制定了严格的整治措施,确定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工作时限,并按“准、狠、韧”要求,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均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整治的同时,我们还推行了“一线工作法”,把为群众办事服务的窗口、人员、领导精力均前移,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开展工作,促使工作重心逐步由前置审批转为加强后续服务和监管。目前我局下属质量检测、审图中心实行节假日轮班制,节假日也能出具审图和检测报告。我们进一步强化了机关作风督查和整治,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加大了作风专项督查,今年来结合群教活动开展专项督查4次。特别在五一、端午和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我们狠纠“四风”等问题,专门下文重申纪律要求,防止作风反弹。(二)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促进廉政建设机制进一步健全。我们主要建立完善了19项制度,先后于5-9月陆续下发。主要是:《湘西州住建系统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关于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规定》、《湘西州施工许可证审批简化方案》、《湘西州工程质量检测简化方案》、6/35《湘西州加强城镇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西州住建系统调查研究绩效评估方案》、《州住建局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规定》、《加强湘西州住建系统社团组织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和规范后续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的制度》、《关于湘西州住建系统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制度》、完善《湘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务工作指南》、《湘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管理办法》、《湘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重点项目“五个一”工作制度》、《湘西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湘西州住建系统严厉禁止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规定》等。同时,加强了制度执行。对发现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落实;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处理,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此外,我们还对原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原行文的54个文件废除了4个,其中权力运行制度3个,配套制度1个,修改不适条文60条。先后梳理行政许可823项、非行政许可371项、其他服务364项,并对43项重点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包括即办件1项、承诺件20项、行政许可21项。按政策取消了设立临时停车场、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等31项行政事项审批;对需要保留的165项行政许可事项、28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进了了清理规范;对其他997/35项管理服务事项进行了调整。即将完善廉政风险点的防控体系建设,城乡规划管理、房地产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和重要岗位都合理设置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针对性较强的防范措施。通过建立完善制度并严格执行,扎紧了制度笼子,强化了对不良作风的刚性约束,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三)与严格要求管理相结合,促进干部队伍进一步规范化。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等相关规定,全年领导干部没有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情况,没有违纪违规行为,坚持做到了依法行政、廉政从政、踏实做人、干净做事;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州委七条规定、湘西州反“四风”改作风100条不准以及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相关规定等。三是领导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家属、管好下属、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四是紧密结合住建实际,我局对全体工作人员提出了严格的“约法三章”:必须勤政为民、热情服务,必须廉洁从政、干净做事,必须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经营、推销建材商品,不准索、拿、卡、要、报。否则,将视情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严标准要求干部、严措施管理干部、严纪律约束干部。加强了对关键岗位干部特别是科室、站办,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完善健全了审计、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8/35制度,严格规范履职用权行为,坚决防止特权现象和权力腐败。今年来约谈干部2人,诫勉谈话2人。完善和落实问责机制,调整科室负责人4人。健全了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确保党员队伍进口严、出口畅、管得好、作用大,对2名党员进行警示教育。针对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一些干部感到被束缚了手脚,针对“改作风”与“干事业”对立起来,“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苗头,“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的倾向,甚至遇到难题绕道走等行为进行了坚决防止和纠正。严格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积极谋事、无私干事、努力成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监督和防止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情况。局党组切实落实“好干部”标准要求,强化选人用人的作风导向。一是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把资格审查关,规范干部作用提名制度,讨论任用重要干部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二是坚持集体研究,严把讨论决策关;坚持规范操作,严把选任程序关。认真落实干部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条例》不走样,规范操作不变通,以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坚持群众公认,严把推荐考察关。在干部考察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对拟提拔、拟表彰的对象,局人事科在上报党组研究之前,都要书面征求纪检组意见。今年来对3名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干部进行了提拔重用,引进2名研究生,对5名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均是按《条例》规定和有关政策、纪律执行的。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管理使用、9/35关键岗位监督。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凡属“三重一大”问题,都要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家长制”。如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基金的使用、廉租房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分配、干部提拔调动和人员接收安置等都是经过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二是坚持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工程建设项目制度。财务工作由副局长周贤德分管、“一支笔”审批,干部人事工作由纪检组长张永斌分管,污水、垃圾处理,天然气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