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会议制度集聚【最新4篇】2023/X/XX党支部会议制度【第一篇】支部党员会议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支部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会议讨论决定。支部党员会议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会议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制度。一、支部会议的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二、支部会议的会期支部党员会议3个月召开一次。三、支部会议的准备召开支部会议前,支部委员会要为支部会议的召开进行认真的准备。1、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会议的议题;2、将会议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四、支部会议的举行1、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也可由委员主持;2、组织党员就大会准备决定的问题,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3、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举行表决,形成决议。4、支部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会议议题、每名党员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等。五、支部会议的要求1、支部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到会党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对经过讨论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做出决议,会后可进一步酝酿,待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报上级党组织。2、支部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会议有效。召开党员会议换届改选时,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3、召开支部会议进行党的委员会换届改选和补选委员前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在答复后再决定会期。4、支部会议通过的决议需要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公布。党支部会议制度【第二篇】(一)专题会专题会由主任主持,相关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召集和记录。1、会期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召开。2、议题中心建设和各类专题会议。3、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纪要一般在两天内拟出,由主任签发,发放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二)中心事务会中心事务会由主任主持,中心领导,中心属各部门正副职,财务、人事各相关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和记录。1、会期中心事务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2、议题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2安排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方案。3下发中心属文件。4宣布人事任免决定。5公布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6进行工作安排。7宣布、下发制定的规章制度。8听取工作汇报,工作总结,工作计划。9通报督导考核结果。10对工作进行讲评。3、准备会议出席人员、会议议程由办公室负责通知、拟定。除中心领导由会议记录人员统一签到外,其他与会人员由本人签到。4、记录5、会议由办公室文秘负责记录。(三)党政联席会党政联席会由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共青团书记和相关负责人参加,主任主持,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和记录。1、会期党政联席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2、议题1审定规章制度。2听取相关工作汇报。3审定工作总结。4研究工作计划。5纪要办公室文秘负责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两天内正式成文,由主任签发,下发上报。(四)主任办公会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主任主持,主任或办公室负责召集。1、会期主任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2、议题1主任办公会议题由主任或副主任提出,主任确定。2传达局及上级的决定、通知等有关文件。3研究制订上级决定、通知的落实方案。4研究审定中心发文件。5审定财务预决算和专项经费安排。6通报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7研究单位人事任免。8研究确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9其它需要研究的事项。3、会议确定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一般在两天内拟出,由主任签发。(五)职工大会职工大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中心在编上岗正式职工、公益岗职工参加。办公室、工会负责会议的召集、安排和记录。1、会期职工大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召集。2、议题1年度总结表彰大会。2市园林局对单位的年度考评。3新到任中心领导的任命。4新工会主席的选举。3、其他办公室负责会场的布置,人员的安排、纪委的明确以及就餐的准备等相关工作。党支部会议制度【第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一)支部党员大会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二)支部委员会会议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三)党小组会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四)党课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