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巩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成果的调研报告A总书记指出,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文明长盛不衰、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以对党、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履行好职责,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秦岭生态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绝非一日之功、一役之劳,需要接续奋斗、持续发力。近期,镇安县委成立专题调研组,围绕如何巩固秦岭生态保护成果这一主题开展调研,分析形势,查摆问题,明晰思路,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共同探讨促进秦岭保护、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的新路径新举措。一、基本情况镇安县辖14个镇、1个街道,139个村、17个社区,总面积3487平方公里,总人口29.57万人。镇安县全域处秦岭腹地,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秦巴生物多样性功能区,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东西长175.5公里,南北宽72.5公里,全境位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内。镇安地形地貌复杂多样,有旬月支脉、旬乾支脉等秦岭支脉,属亚热带半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3.7℃,年平均降水量772.6毫米。境内自然资源丰富,有大小河流5300多条,其中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87条,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旬河、乾佑河贯穿全境,水力资源蕴藏量32.6万千瓦,可开发利用12万千瓦。已探明具有开采价值的金属矿14种、非金属矿19种,其中钨矿石储量497万吨,是西北五省最大的钨矿床。全县森林覆盖率68.5%,现存种子植物1300多种、野生中药材480多种、野生动物300多种,有国家级和省级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有羚牛、苏门羚等27种,红豆杉和银杏列为国家I级保护植物,拥有陕西鹰嘴石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陕西木王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经测算,在商洛市生态系统储存的有机碳总价值中,镇安县的储碳量价值达到126.42亿元,占全市总量的18.35%,秦岭生态保护资源潜力巨大、前景广阔。二、取得的保护成果近年来,镇安县认真贯彻落实A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记“国之大者”,始终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力在管长远、治根本上狠下功夫,聚焦“规划引领、高位推动、督查巡查、制度保障、绿色发展、宣传教育”六大重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取得了明显成效,以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一是汲取深刻教训,形成了大保护的思想共识。坚持把学习贯彻A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A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持续增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19年以来,镇安县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工作推进会、现场会等各类研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会议63次,组织联合检查30次,先后制定出台了《镇安县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编制了《镇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明晰了“夯实基础、依法保护、综合整治、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总体思路,构建了合力抓保护、全员抓保护的工作格局,推动A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在镇安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坚持各方联动,构建了全民抓的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成立了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县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县长任主任,相关县级领导为副主任,加强对秦岭生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秦岭生态保护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正科级建制的镇安县秦岭保护局,履行日常监管保护责任。建立了秦岭生态保护“一项重点任务、一名县级领导牵头、一套班子服务、一个部门负责、一套工作方案”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将日常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创新探索出“人盯人+”秦岭生态保护1844机制,形成了县、镇、村、组、片、户六级责任网格,坚持定期汇报、专项督查、跟踪问效、约谈问责。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扎实开展“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十大行动、“我为秦岭添绿色”等系列活动,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有偿举报制度,常态化开展秦岭“五乱”问题排查整治及“回头看”。坚持依法保护,落实“查事先查人、查人深查事”要求,动真碰硬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高压态势。2019年以来,全县行政立案243起,行政处罚189人,罚款721万元;刑事立案58起,结案49起,刑事拘留6人,取保候审48人,移送起诉36起;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线索113件,实施责任追究161人。三是突出重点关键,取得了秦岭生态保护新成效。扎实开展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活动,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认真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严格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措施,加大“散乱污”企业治理力度,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行动,深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强化重金属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环保执法百日攻坚活动,2019年以来全县主要河流出境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到88.5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连续七年保持在350天以上,位居全市前列。全县森林面积239054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68.5%,2019年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2021年荣获“省级森林城市”和“秦东地区护林联防工作先进县”称号。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勘界立标工作,设立标牌15个,埋设实体界桩268处,电子界桩515个。县域内核心保护区面积达到93.67平方公里,占2.69%,重点保护区413.29平方公里,占11.84%,一般保护区2983平方公里,占85.47%。四是坚守底线思维,破解了一批保护难题。镇安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以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信访交办件、省市巡察反馈问题、“五乱”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全面落实整治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力求整改实效。顺利完成55座小水电站整治任务,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小水电整治十条措施》在全省推广,2021年全市小水电整治现场推进会在镇安召开,全县小水电整治奖补工作基本完成。《省总台账》中涉及128个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备案,“五乱”图斑线索228条,全部完成核查取证,7个问题图斑正在整改,省市暗访警示教育片反馈1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备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0个共性问题已整改到位,交办的9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9个共性问题已整改到位,交办的14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8个问题,正在整改。第一轮省委环保督察反馈23个共性问题已整改到位22个,正在整改1个,交办的13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整改的1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2个,正在整改2个,通过问题整改破解了一些长期制约秦岭生态保护的重点难题,破坏秦岭生态保护的各类案件大幅度减少。五是转变保护方式,推进了绿色低碳发展。立足全域处于秦岭这一实际,镇安县十九次党代会提出未来一个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构建“秦岭最佳康养会客厅”和“高质量发展转型先行地、生态文明示范先行地、最优营商环境先行地、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先行地”的“一厅四地”定位,大力培育生态康养、清洁能源、绿色工业、特色农产、现代医药“五大产业”,全力打造中国康养产业大县、中国康养旅游强县、中国康养宜居福县,着力建设生态康养文明幸福镇安,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放和绿色环保生产生活,较2018年相比,COD排放总量降低5.1%,共削减165.51吨;氨氮排放总量下降3%,共削减11.81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3%,共削减19.31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下降14%,共削减97.68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共削减45.29吨。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镇安县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中心挂牌成立,探索建立的《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四个三”机制》被国家发改委《改革内参》刊发推广,《打好生态牌,做足林文章》被认定为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首批创新典型案例,《实施“林业+”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入选全市典型案例,《绘就山水田园画境木王》入选陕西省首批乡村振兴典型案例。2021年,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考核第一。六是立足常态长效,探索创新了一批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印发《镇安县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要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等系统制度文件,强化源头防控,编制县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等8个专项规划,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把产业准入关口,加强项目审批监管。持续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真正形成源头防范、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三、存在矛盾和问题秦岭具有中央水塔、生态屏障的重要功能,因此秦岭生态保护永远在路上,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只要发展不讲保护、前治后乱、边治理边破坏等突出问题,形成时时牢记、人人参与、事事落地的秦岭生态大保护格局。在调研中发现,对标秦岭生态保护各项要求,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在综合整治层面,存在工作落得不实不细的问题一是“五乱”整治不彻底。近年来,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常态化整治“五乱”问题,但是农村畜禽粪便露天堆放、生活污水垃圾乱排乱放、河道、沟边、路边、田边乱搭乱建等“五乱”问题依然较多。在调研中发现,今年8月开展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大攻坚”行动再次排查出了25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相比2018年排查的95个问题,从数量上看减少了74%,但有些问题反复出现、治而未绝;从类型上分析,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关联的领域生态问题较多,比如乱排乱放问题13个,占52%,乱搭乱建问题12个,占48%。二是落实保护监管方式落后。镇安县“人盯人+”秦岭生态保护创新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镇村一级仍然存在,片长、护林员的作用发挥不到位,基层监管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落实环节存在“最后一米”断头路的问题,基层监管保护方式简单落后,因资金投入问题,数字秦岭建设推进缓慢,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应用欠账大。比如,镇安县明确了村级秦岭生态网格员330名,但都是兼职人员,没有报酬,工作积极性不高,加之个别网格员不能熟练使用智能软件,不能规范的完成日常巡查、上报和督办任务,监管保护能力需要全面提升。三是行业监管合力不强。秦岭生态保护是一盘棋、总体战,但在调研中发现,行业部门之间依然存在职责不清、监管存在盲区的问题。2020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对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调整,但因对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款有不同的理解,从国家部委、到基层都存在职责边界不清的突出问题,至今实际执法工作中宅基地违法问题执法主体不明确,日常执法监管出现真空,因农村建房而出现的秦岭生态保护问题遗留问题很多。在推进综合整治过程中,资源、林地、环境等部门一直存在各管一段的问题,联合执法不到位,未能形成有效合力,影响着秦岭生态保护的整体效能。(二)在问责问效方面,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