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运输公司管理制度5篇2023/X/XX精选运输公司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水运输管理主要是对鱼雷罐的使用维护、出铁以及铁水倒运的联系协作管理。第二条通过铁水运输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铁水倒运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生产部、设备部、技术质量部、炼铁作业部、炼钢作业部以及供应公司派驻站、总公司运输部、下车维护承包单位。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生产部职责(一)、负责制定、修改和补充公司铁水运输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参与鱼雷罐砖的评判工作。(三)、负责组织铁水运输系统的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四)、负责鱼雷罐在途铁数量的掌控,在周转紧张情况下,提前预测,安排铸铁工作。(五)、负责组织处理临时性突发事故,组织铁水运输的事故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第五条设备部职责(一)、负责鱼雷罐及铁水运输线路日常维护和检修的专业管理工作。(二)、负责组织600吨轨道衡的校验工作,保证数据传递及时、准确。(三)、负责牵头组织因鱼雷罐设备故障造成的事故进行分析。第六条技术质量部职责(一)、技术质量部做为耐材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鱼雷罐砖使用状况,负责修订完善鱼雷罐砖的砌筑标准,制定鱼雷罐砖使用效果的评判程序及标准,牵头组织评判工作,并根据使用状况,及时对鱼雷罐砖材质提出改进措施。(二)、负责对进厂鱼雷罐砖质量进行抽查检测,组织对鱼雷的冷检、热检及拆砌的评判工作,评判使用结果必须透明、公正。(三)、负责牵头组织因鱼雷罐耐材质量和砌筑原因造成的漏铁事故分析。第七条炼铁作业部职责(一)、负责完成鱼雷罐满罐率和周转次数等指标。(二)、负责鱼雷罐日常使用调配工作,合理匹配每座高炉的鱼雷罐使用数量。(三)、负责鱼雷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鱼雷罐的冷检、热检及拆砌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使用台帐,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用砖计划和备件计划。(四)、负责协调检查鱼雷罐拆、砌、烤、冷、热检各环节的工作,加强对工序大包单位的`检查和管理。(五)、根据磅道鱼雷罐回皮数据,随时检查剩铁及粘罐情况,并详细记录。发生鱼雷罐粘铁大于30吨以上时,要采取冲化措施。(六)、铁水流动性差或渣子较多时,不准往鱼雷罐放铁,防止粘罐;每放满一台鱼雷罐,要加入适量的保温剂。(七)、在铁水正常时,鱼雷罐压铁时间超过20小时,或者铁水不正常(如铁水粘、炉温低等)时,要优先组织炼钢倒出。(八)、在铁区内,鱼雷罐发生故障,立即找维护单位处理,并督促、检查处理情况,及时对罐口结盖、挂渣情况组织处理。(九)、保证高炉区域无道掩,炉下无积水,照明完好。在铸铁、拆罐、砌筑区域安装并使用防倾翻立柱。(十)、严禁向鱼雷罐内扔沟料、氧气管等杂物。第八条炼钢作业部职责(一)、负责与炼铁作业部、总公司运输部联系铁水分配工作。(二)、负责组织清理本厂范围内铁道两侧的道掩和保证照明完好。(三)、负责倒罐站内防倾翻立柱的安装和使用,每周检查2次以上倾翻插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损坏电机。(四)、炼钢系统发生故障,鱼雷罐不能按时倒铁时,要及时汇报生产部管控中心,在鱼雷罐周转紧张情况下,及时安排铁水包倒铁工作。(五)、在倒罐站两条线多罐情况下,优先倒空一条线,不许两条线倒空后再报点。鱼雷罐内剩余渣铁量不许超过10吨,倒空后罐口一定要摆平。(六)、严禁向鱼雷罐内扔放废铁等杂物。第九条供应公司派驻站职责(一)、根据购砖标准、程序、评判结果及用砖计划,负责公司鱼雷罐罐砖的招标、签订合同、购砖、处理质量异议和付款工作。(二)、负责鱼雷罐砖及散料运至公司,确保炼铁作业部砌筑车间鱼雷罐砖、料库存2套以上。(三)、负责对大包单位因鱼雷罐砖质量、施工、维护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落实责任追究。第十条总公司运输部职责(一)、负责将空、重鱼雷罐过磅,严禁出现漏过磅现象。(二)、负责组织处理鱼雷罐下车的临时故障抢修工作,定期组织鱼雷罐下车分轴、耳轴探伤工作。(三)、负责按照炼铁作业部和炼钢作业部要求拉对鱼雷罐。(四)、负责制定落实鱼雷罐下车的例修和年修管理工作,确保按时限完成检修任务。(五)、负责鱼雷罐脱线、漏铁等紧急事故的处理工作。第十一条下车维护承包单位职责(一)、负责鱼雷罐下车及传动设备日常清扫加油工作,并定期进行大、中、小修。(二)、负责鱼雷罐事故抢修的配合工作。(三)、负责制定鱼雷罐备品备件计划及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第三章铁水运输联系管理第十二条出铁联系(一)、高炉出铁前,总公司运输部按照炼铁作业部的要求将鱼雷罐拉对到位,高炉必须检查鱼雷罐对位情况,双方以铃声联系确认。(二)、高炉出铁过程中,每满一台鱼雷罐,高炉值班室向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报点,告知后续出铁线路及要求。炼铁站接到报点后及时通知炼钢作业部调度,并按要求将重罐拉到相应的炼钢倒罐站。(三)、高炉出铁完毕,值班室在2分钟内向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和炼铁作业部炉前站报点。铁沟岗位要及时将摆动沟摆平,便于运输及时拉对鱼雷罐。(四)、重罐倒空后,炼钢作业部要立即通知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炼铁站根据炼铁作业部要求,将空罐拉对到高炉炉下。(五)、高炉正常出铁原则是拉着出铁,每满一罐立刻热送炼钢,过渡罐出铁时间必须确保20分钟以上,高炉补罐时间和倒罐站内拉空对重时间均不得超过20分钟。(六)、正常生产状态下,要求总公司运输部从各高炉拉到炼钢倒罐站的时间为:1#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25分钟,1#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45分钟;2#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35分钟,2#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20分钟;3#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45分钟,3#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20分钟。(七)、鱼雷罐铁水液面高度不超过罐口内沿下限300mm,防止铁水溢出事故。鱼雷罐放的过满时,要及时通知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采取慢行、监护运行等措施。(八)、高炉大修开炉头两次铁,炼铁作业部必须安排专人在零米同运输调车员直接联系,确保安全拉对鱼雷罐。(九)、出铁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发生跑铁、跑渣或漏罐等事故,炼铁作业部一方面及时向生产部汇报,另一方面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抢救。运输调车员要绝对听从炼铁作业部有关人员的现场指挥,因为抢救事故造成鱼雷罐脱线的,与运输部无关。(十)、鱼雷罐发生脱线事故时,由生产部管控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统一指挥。(十一)、为了确保高炉安全生产,可周转空罐一旦低于24台,炼铁作业部调度要及时向生产部管控中心汇报,并安排铸铁机做好准备,确保接到铸铁指令后能立即组织铸铁。第十三条鱼雷罐日常维护联系(一)、鱼雷罐热检由炼铁作业部负责具体安排,炉前站根据砌筑间的通知,安排总公司运输部将鱼雷罐拉到指定位置。(二)、供应公司派驻站组织大包单位对鱼雷罐进行拆、砌、烤等工作,技术质量部和炼铁作业部进行检查验收。(三)、砌筑和修补完成的鱼雷罐,在投入烘烤时,大包单位要根据技术质量部制定的烘烤曲线进行烘烤,炼铁作业部负责监督检查。(四)、冷检的鱼雷罐,要求维护单位在七天内完成检查、修补工作。(五)、为保证鱼雷罐的使用寿命,使用中的鱼雷罐接铁间隔不得超过15小时。如遇特殊情况,接铁间隔超过15小时的鱼雷罐必须烘烤到800℃以上才能使用。第四章考核管理第十四条没有按照要求完成铁水满罐率,考核炼铁作业部1000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第十五条连续三个月没有按要求完成鱼雷罐周转次数,考核炼铁作业部1000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第十六条对违反《公司铁水运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单位,按专业考核标准直观考核责任单位200至20__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的附件有:附件一:出铁联系管理流程图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生产部。精选运输公司管理制度【篇2】一、发货单处理1、订单处理工作包括接受转单、输单、分单、开出发货单和跟单反馈等业务。2、订单业务员在接到销售计划部转来的订单后,应及时完成输单业务。对于存在缺货的请购单,订单业务员应进行分单,即根据库存情况,逐批次地完成该订单的发货。分单处理应及时反馈到销售计划部,以利于销售计划部及时与办事处或客户沟通。3、所有开具的发货单在交由储运之前,应报物流部经理或储运主管进行复审,确定无误后签字,办理发运。4、订单业务员应对进入发货程序的每一订单,进行跟踪管理,知悉订单所处的程序环节,以督办订单发货业务及时处理,并反馈到销售计划部。二、储运管理1、储运主管应组织仓库全体员工,严格按公司的仓库管理制度,管理好仓库的各项工作(参阅办事处仓库管理制度)。2、仓管员按生产部门开具的`入库单,对成品进行入库前的检查,核对好品种、数量与包装完好后,开具入库单,同时调整库存记录。3、仓管员根据发货员的发货单(仓库联)审核无误后,开具出库单,出库检验员协助备货员清点发货数量与品种后,由备货员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4、备货员备妥货物后,编号员及时对该批次货物的编号与客户名称记录清晰,留作备查。5、发货司机接到备货员转交的货物与出库单据后,办理运输手续。办妥后将发货凭证转交订单管理员或销售计划部的市场管理员。6、储运主管应逐月按上月平均日发货数量,测算出各品种的安全库存定额(以周出货量计算)。每天向销售计划部报送达到或低于补货点点的品种与数量(注明产品的ABC属类),或按销售计划部的要求上报库存情况。三、退货管理1、物流部收到退货后,及时反馈到货信息,根据随箱所附的退换货申请的批准表和清单对该批货物清点、验货,进行入库或其他适当的处理,将处理结果反馈到销售计划部或客户服务部。2、如箱内未附退换货申请的批准表或清单,则对该批货物不予处理,并将信息通知销售计划部或客户服务部。精选运输公司管理制度【篇】第一章工作时间的规定一、执行工作工时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二、实行标准时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计算综合工时制,每周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每周40小时),实行计算综合工时制的公司可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确保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安排劳务人员工作的,支付劳务人员基础工资300%的劳动报酬。公司延长工作时间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三、凡每周超过40小时或节假日加班者应以书面形式,报部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按照加班制度领取加班工资或调休(倒休),加班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未经过某某公司批准的延长工作时间、公休日和节假日加班者,视同个人行为,某某公司一律不予认可,不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倒休)。第二章劳动纪律一、劳务人员上班期间应遵守某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劳动纪律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若临时有事须提前打电话给部门领导请假。调休、请假须提前两天,否则一律不予批准。二、劳务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上班就是旷工行为,应扣发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论处:1、没有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上班者。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者。3、假满未归,又未续假者。4、编造请假理由,伪造、涂改证明骗假者。三、劳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做诋毁公司形象的事,不得私自担任或临时负责其它公司产品的销售工作,不得兼职。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理并退回劳务公司。四、劳务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公司,并在市场、销售部门办理辞职手续,并告知人力资源部和劳务公司。五、当顾客或商超人员对劳务人员的服务或其他行为进行投诉时,某某公司调查落实,如情况属实,将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告知劳务公司。六、商超对所在劳务人员的处罚由劳务人员本人承担。七、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用人、用工单位及商家的规章制度,爱护国家和公司的财产。八、劳务人员应服从市场、销售及商超管理,接受并遵守工作地点的管理制度,认真高效完成公司交给的工作任务。九、劳务人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公司外的单位、个人披露、泄露、隐喻、暗示提供本公司商业秘密。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要求劳务人员在工作一个月内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如不按规定时间签定劳动合同视同自动辞职。第三章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一、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若临时有事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