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SafetyTechnicalSupervisionRegulationsforSafetyValve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6年10月27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F001-2006目录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附件A术语„„„„„„„„„„„„„„„„„„„„„„„„„„„„„„(3)附件B安全阀安全技术要求„„„„„„„„„„„„„„„„„„„„„„„(7)附件C安全阀制造许可条件„„„„„„„„„„„„„„„„„„„„„„(22)附件D安全阀型式试验„„„„„„„„„„„„„„„„„„„„„„„„„(26)附件E安全阀校验与修理„„„„„„„„„„„„„„„„„„„„„„„„(41)附件F用空气进行密封试验的推荐方法„„„„„„„„„„„„„„„„(46)附件G推荐的安全阀校验系统(气体)„„„„„„„„„„„„„„„„„„„(48)附件H安全阀低温试验的推荐方法„„„„„„„„„„„„„„„„„„„„(49)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F001-2006-1-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条为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条例》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设备(以下简称设备)上所用的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02MPa的安全阀。安全阀有关的术语见附件A。第三条安全阀的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校验和维修等,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程。安全阀的安全技术要求见附件B。第四条安全阀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境内、外安全阀制造许可工作,并且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全阀制造许可分为A、B两级。国家质检总局具体负责境外及境内A级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批;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其辖区内B级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批。安全阀制造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具体许可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阀制造许可条件见本规程附件C。第五条安全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产品试制并且通过型式试验;(一)新产品投产前或者停止生产1年以上又重新生产;(二)产品的结构、工艺等方面有重大改变影响安全性能;(三)制造许可要求;(四)产品安全性能存在问题,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安全阀的型式试验内容和要求见附件D。第六条安全阀制造单位申请被受理后,应当按照鉴定评审和型式试验要求的规格与数量试制产品,并且按照本规程附件D的要求,约请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安全阀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型式试验。TSGZF001-200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2-安全阀型式试验程序包括约请与受理、设计审查、抽样、检验与试验、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证书。鉴定评审机构在评审时应当核实型式试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第七条从事使用中的安全阀校验的单位应当具有与校验工作相适应的校验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以及校验装置、仪器和场地。具备条件的安全阀使用单位,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自行进行安全阀的校验工作。没有校验能力的使用单位,可以委托有安全阀校验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进行在用设备检验时,安全阀使用单位自行进行安全阀校验时,应当将校验报告提交负责该设备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使用中的安全阀的运行维护、拆卸检修、校验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安全阀校验方法见本规程附件E、附件F、附件G。第八条本规程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第九条本规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F001-2006-3-附件A术语A1安全阀一种自动阀门,它不借助任何外力而利用介质本身的力来排出一额定数量的流体,以防止压力超过额定的安全值。当压力恢复正常后,阀门再行关闭并阻止介质继续流出。A2直接载荷式安全阀一种仅靠直接的机械加载装置如重锤、杠杆加重锤或弹簧来克服由阀瓣下介质压力所产生作用力的安全阀。A3平衡式安全阀一种采取措施将背压对动作特性(整定压力、回座压力以及排量)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的安全阀。A4先导式安全阀一种依靠从导阀排出介质来驱动或控制的安全阀,该导阀本身应是一种直接载荷式安全阀。A5带动力辅助装置的安全阀该安全阀借助一个动力辅助装置(例如:气压、液压、电磁等),可以在压力低于正常整定压力时开启。A6整定压力安全阀在运行条件下开始开启的预定压力,是在阀门进口处测量的表压力。在该压力下,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由介质压力产生的使阀门开启的力同使阀瓣保持在阀座上的力相互平衡。A7整定压力偏差TSGZF001-200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4-安全阀多次开启,其整定压力的偏差值。A8冷态试验差压力安全阀在试验台上调整到开始开启时的进口静压力。该压力包含了对背压力及温度等运行条件所作的修正。A9排放压力整定压力加超过压力。A10额定排放压力有关标准或者规范规定的排放压力上限值。A11超过压力超过安全阀整定压力的压力增量,通常用整定压力的百分数表示。A12回座压力安全阀排放后其阀瓣重新与阀座接触,即开启高度变为零时的进口静压力。A13启闭压差整定压力与回座压力之差。通常用整定压力的百分数来表示;而当整定压力小于0.3MPa时则以MPa为单位表示。A14背压力安全阀排放出口处压力。它是排放背压力和附加背压力的总和。A15排放背压力由于介质流经安全阀及排放系统而在阀出口处形成的压力。A16附加背压力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F001-2006-5-安全阀即将动作前在其出口处存在的静压力,是由其他压力源在排放系统中引起的。A17密封试验压力进行密封试验时的进口压力,在该压力下测量通过阀瓣与阀座密封面间的泄漏率。A18开启高度阀瓣离开关闭位置的实际升程。A19流道面积阀进口端至关闭件密封面间流道的最小横截面积,用来计算无任何阻力影响时的理论流量。A20流道直径对应于流道面积的直径。A21帘面积当阀瓣在阀座上方升起时,在其密封面之间形成的圆柱面形或者圆锥面形通道面积。A22提升装置(扳手)是手动开启安全阀的装置。它利用外力来降低使安全阀保持关闭的弹簧载荷。A23理论排量流道横截面积与安全阀流道面积相等的理想喷管的计算排量,以质量流量或容积流量表示。A24排量系数实际排量与理论排量的比值。TSGZF001-200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6-A25额定排量系数排量系数与减低系数(取0.9)的乘积。A26额定排量实际排量中允许作为安全阀应用基准的那一部份。额定排量可以取以下三者之一:(1)实际排量乘以减低系数(取0.9);(2)理论排量乘以排量系数,再乘以减低系数(取0.9);(3)理论排量乘以额定排量系数。A27频跳安全阀阀瓣快速异常地来回运动,运动中阀瓣接触阀座。A28颤振安全阀阀瓣快速异常地来回运动,运动中阀瓣不接触阀座。A29卡阻安全阀阀瓣在开启或者关闭中产生的卡涩现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F001-2006-7-附件B安全阀安全技术要求B1材料B1.1承压件及弹簧材料安全阀的承压件及弹簧材料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表B-1的要求。表B-1安全阀主要材料标准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1GB/T699-1999优质碳素结构钢2GB/T1220-1992不锈钢棒3GB/T1221-1992耐热钢棒4GB/T1222-1984弹簧钢5GB/T3077-1999合金结构钢6GB/T4357-1989碳素弹簧钢丝7GB/T4423-1992铜及铜合金拉制棒8GB/T5218-1999合金弹簧钢丝9GB/T12225-2005通用阀门铜合金铸件技术条件10GB/T12228-1989通用阀门碳素钢锻件技术条件11GB/T12229-2005通用阀门碳素钢铸件技术条件12GB/T12230-2005通用阀门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13GB/T13808-1992铜及铜合金挤制棒14GB/T15008-1994耐蚀合金棒15GB/T18983-2003油淬火-回火弹簧钢丝16YB(T)11-1983弹簧用不锈钢丝17YB/T5103-1993油淬火-回火碳素弹簧钢丝18YB/T5104-1993油淬火-回火硅锰合金弹簧钢丝19YB/T5136-1993阀门用铬钒弹簧钢丝20JB/T5263-2005电站阀门铸钢件技术条件21JB/T7248-1994阀门用低温钢铸件技术条件采用未列入表B-1的材料时,应当有使用实例,经型式试验机构认可后,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安全阀的承压件材料,应当适应工作介质、最高操作压力、最高和最低操作温度,TSGZF001-200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8-以便保证安全阀可靠运行。用于安全阀的弹簧材料,其选取应当充分考虑工作介质和温度的影响,弹簧应当采用耐腐蚀材料或者在弹簧表面涂(镀)上一层耐蚀防锈材料,用于高温或低温场合的弹簧,应当充分考虑温度对弹簧变形量的影响以及弹簧材料的蠕变或冷脆性。B1.2阀瓣和阀座的材料安全阀阀瓣和阀座的材料必须能够抗冲击、耐腐蚀,不允许采用铸铁材料。工艺参数较高的安全阀,其密封表面推荐采用较硬的耐蚀材料。B1.3导向表面材料安全阀的导向表面材料(包括导套与反冲盘、导套与衬套之间的表面)应当采用耐腐蚀材料,而且表面应当能够耐磨并且具有一定的硬度,能够防止卡阻。B1.4焊接连接的零件材料安全阀中采用焊接连接的零件材料的含碳量应当不大于0.25%。B2结构与设计B2.1安全阀的性能安全阀的性能应当符合本规程及其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下简称相应标准)的有关要求。直接采用国外标准时,应当将标准原文及其中译文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B2.2安全阀进出口公称通径安全阀进出口公称通径应当符合相应标准。液体安全阀的公称通径至少为15mm。B2.3安全阀的公称压力安全阀的公称压力应当按照相应标准,依据阀门材质、工作温度和整定压力进行选取。B2.4提升装置(扳手)用于蒸汽或者高温热水系统中的安全阀,应当为直接载荷式,并且应当装有可靠的提升装置(扳手)。设计规定安全阀设置提升装置(扳手)的,当安全阀进口压力大于整定压力75%时,提升装置应当能够将阀瓣从阀座上提起,而除去外力后提升装置不应当卡住,阀瓣应当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F001-2006-9-能够顺利回座。B2.5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重锤式安全阀应当有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B2.6动力源和电源接口带动力辅助装置安全阀必须有可靠的动力源和电源接口。B2.7阀座的固定安全阀的阀座应当可靠固定在阀体上,不得松动。B2.8导向机构为了确保安全阀动作可靠和密封性,安全阀应当设有运动零件的导向机构,导向机构要考虑热胀冷缩等温度因素。B2.9螺纹连接进出口采用螺纹连接的安全阀,应当考虑拧紧螺纹所用扳手的工作面,以免正常安装时损坏安全阀零件。B2.10焊接工艺评定安全阀阀体采用焊接连接、密封面采用堆焊合金材料时,应当对其进行焊接工艺评定。B2.11防松装置为了防止调整弹簧压缩量的机构(例如调整螺钉)松动,以及随意改变已经调整好的状态,安全阀必须设置防松装置。B2.12铅封安全阀的外部调整机构均应当设有铅封部位,以便调试合格后进行铅封。拆卸、重装、调试后应当重新进行铅封。铅封应当是必须被破坏后才能进行调整的形式。B2.13排泄孔安全阀阀体设计应当力求减少介质沉积污垢的影响。蒸汽和液体使用的安全阀需要在低于阀座密封面的集液最低部位设置排泄孔。公称通径大于65mm的安全阀,其排泄孔直径不小于9.5mm;公称通径小于或者等于65mm的安全阀,其排泄孔直径不小于6.5mm。B2.14流通面积安全阀的流通面积应当能够通过所需要的最大排放量。出口排放面积必须大于或者TSGZF001-200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10-等于进口面积,且出口排放面积必须达到足够的要求,以防止排放背压影响安全阀的正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