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衔接工作总结范文【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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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衔接工作总结范文【汇编4篇】行刑衔接工作总结【第一篇】我院侦查监督工作在上级侦查监督部门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刑检会议精神,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一、基本工作情况至20**县各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案件2344件2352人,作出行政处罚2320件2315人,移送公安机关24件37人,我院派人阅卷1868件1896人。年,我院共受理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件4人,审查备案2件4人,建议移送2件4人,移送案件2件4人,立案2件4人,报捕1件1人,批准逮捕1件1人。其中,国土资源局移送的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件3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移送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件1人。我科移送本院自侦部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县人民法院已对9人作出有罪判决。二、工作中的做法1、领导重视,统一布署。从“两法”衔接机制建立至今,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与上级单位、县人大、县委、县政府、18家相关县直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调,召开了“专项监督活动”动员会。会议上邝黎明副检察长宣读了此次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活动重点,唐国林副县长做了重要讲话,要求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做好及时移送工作,严厉查处、打击一批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涉嫌犯罪案件,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同时,我科承担了联席会议常设机构下设办公室的工作任务,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对外情况通报、与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等日常工作。2011年8月12日,我院还召集各行政机关开了例会,总结了之前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2、积极走访调查,加强沟通协调。我们非常注重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主管副检察长定期带头走访工商、税务等单位,查询案件查处情况,同时密切掌握各单位落实衔接机制的情况。通过走访,及时发现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协调或建议纠正;对于发现“两法”衔接机制、程序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协商,促成各方达成共识,不断完善“两法”。3、监督引导并举,提高衔接工作质效。一是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案件移送和侦查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从立案、移送、侦查和报备等程序中无缝跟踪衔接,确保案件当移得移、当立得立,同时还要继续监督公安机关对该移送案件的侦查活动。如我院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国土局正在办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立即要求县国土局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二是加强引导,提高办案质量。通过座谈、走访调研等形式,为行政机关讲解有关刑事立案标准、刑事证据收集等法律知识,增强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罪案件的预判能力。对于一些重大或复杂疑难案件,我院则积极做好提前介入工作,确保证据能够及时收集、固定。三是对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符合立案标准的,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环节安排业务骨干从先、从快办理,有效发挥出“两法”衔接机制的高效性。三、工作成果我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协调、引导和监督为手段,树立起检察机关在衔接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初步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相衔接的常态化、制度化、有效化。在工作实践中积极带头,与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认真落实衔接工作机制的相关规定,形成了三大制度。(一)联席会议制度。所有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也可根据需要临时提议召开。(二)相互协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在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过程中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可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的要求提前介入或参加案件讨论,提供法律意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时,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三)案件移送报备制度。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或其他犯罪都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报送检察机关备案。据统计,今年行政机关向我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4人,备案2件4人。例如,蒋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以来,犯罪嫌疑人蒋某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在**县同益乡同益村开设加工食品的黑作坊,蒋某将收购的新鲜辣椒用硫磺、聚乙烯等非法添加剂熏制过后,拿到太阳下晒干做成干辣椒,色泽鲜艳好看又可延长保持期。蒋某每年加工3000公斤左右在当地市场销售。**县技术监督局发现该案后,立即将相关材料移送**县公安局,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我院。我院对该案材料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蒋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将建议移送的意见通报了**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及时对本案进行立案,并将案件报送我院审查,我院现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犯罪嫌疑人蒋某批准逮捕。四、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一)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移送案件意识不强。例如20至2011年**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受理案件2344件,由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仅24件。(二)行政执法机关接受监督观念不强。有的以无法律依据为由,抵触甚至拒绝检察机关的监督,对检察机关了解情况、查阅案卷材料设置重重障碍。(三)“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还未全面铺开。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需要各级政府主导,提出明确要求并给予一定财力支持。由于全国整规办撤销,目前这项工作缺少牵头部门,单靠检察机关一家推动困难重重。在已经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的地方,如何更好地管理、维护和使用,使效果充分发挥出来,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加强。五、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的若干建议(一)增强行政法规和刑事法律的衔接性。一是明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获取的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二是从立法和具体操作程序两个层面完善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权;三是对两法衔接的运行机制进行立法保障,从其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衔接工作的顺畅执行;四是正确解决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竞合问题。(二)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检察监督职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寻求上级部门支持。加强与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的联系,通过出台重大行政执法活动报告制度,举行行政执法联合检查等,及时了解行政执法机关办案情况;二是进一步明确拒不移交刑事案件的法律责任。对于拒不移交的,可向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移送线索,依法追究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刑事责任;三是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防止当立不立,不当立而立的情形。(三)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积极构建新型网络共享平台,实行信息多方横行和纵向通报制度,即县级各成员单位以及相互对应的市级与县级单位定期互相通报案件办理、机构、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加快该信息共享平台有利于整合案件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也有利于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遏制腐败,并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快速发展。(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执行联席会议决议、监督建议等或者对该移送案件不移送的、以罚代刑的、该立案案件不立案的、渎职徇私的,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更换案件承办人,对于经警告后拒不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形成合力,共同发挥出全面打击刑事犯罪,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的作用。今后,我院将结合当前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职能和资源,积极、稳妥地推进衔接机制的完善发展,继续为我县经济建设发展大局服务。行刑衔接工作总结【第二篇】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事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自《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施行以来,南明分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南明区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至我局均得到妥善处理,避免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现将南明分局办理行刑衔接案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基本情况2019年以来南明区行政部门移送我局案件*起,其中*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起假药案,*起涉旅案件,*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起假冒伪劣产品案,*起污染环境案。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共计*起,侦破*起,*起正在办理中。在行政部门移送案件中有*起欠薪案件未受案,其中有*起欠薪案件未达到立案条件将卷宗退回劳动监察部门,*起欠薪案在公安机关未受案前将所拖欠的工资全额支付,农民工谅解后将该卷宗退回劳动监察部门,*起欠薪案在公安机关未受案前欠薪人死亡,将该卷宗退回劳动监察部门。二、工作成效自2019年1月1日以来,通过办理行政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我局帮助农民工51人共计追回60万元劳动报酬。会同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特别是针对欠薪案件中农民工的特殊性,提前化解矛盾纠纷50余次。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相关企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主动开展教育引导和化解工作,主动解决欠薪问题。在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的情况下,成功督促拖欠企业或人员并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2000余万元。三、存在的问题(一)农民工主体身份难查。大部分农民工都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也没有用人单位出具的欠条之类的书证。更有一小部份农民工不能提供相关工程名称、负责人和施工单位名称,造成公安机关办理欠薪案件难度增大。(二)欠薪主体难查明。大部分的建筑行业,都是转包给私人老板或让私人老板挂靠投标,建筑企业坐收管理费。经过层层分包、转包,到最后,究竟是谁欠了农民工工资往往变得十分复杂,确认责任主体十分困难,造成公安机关无法查清事实。(三)线索少办案难。公安机关侦办的食药环和知识产权案件线索,多数为公安机关自行排查走访的过程中主动发现。而群众投诉举报的内容多数较小,因群众对涉及知识产权危害感觉并不大,就算遇到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心态去处理,造成案件办理困难,加大了案件办理难度。(四)鉴定难办案难,公安机关在收集的有些证据时,不具备取证主体,相关部门无法给予相应鉴定结果,影响了案件的进度形成案件无法办理或起诉。(五)鉴于食药环和知识产权数量庞大,类目繁多,涉及方方面面的专业知识,在侦察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每一起案件,都面临一个新的行业,面临一个新的难点与课题,加大了案件办理难度。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与其他行政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大打击力度,深挖线索,形成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执法联动的一体化执法办案衔接机制。加强与市生态分局和区农水局的沟通。针对南明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时处理破坏生态的问题。(二)按照“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总体要求,坚持关口前移、源头化解、综合施策、有效稳控,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靠前一步,会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紧紧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重点领域,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化解工作。(文中涉密部分已用*代替,特此说明)行刑衔接工作总结【第三篇】根据县府办《关于开展20xx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屏府办函〔20xx〕16号文件精神,结合《县20xx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评分细则》,我乡对档案组织管理和机构建立健全等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简要总结于后:一、组织管理1、有分管领导,进行了关心、支持、督促、检查档案工作,但无相关记录。2、成立了档案管理机构3、档案工作纳入了乡村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4、兼职档案员稳定,调动或调整时办理了移交手续;积极参加了市、县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6、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9号令、10号令和30号令,记录不全。二、规章制度建立了档案收集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移交制度、档案利用制度、资料收集制度、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三、档案保管1、实行档案员办公室、档案室“二分开”。2、设置了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用库房。3、库房配备有一定数量的“六防”设施。4、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装具。5、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形成了文书、会计、项目、业务等档案。6、制定本单位档案防火防盗应急预案。四、专项档案管理1、涉民档案按相应涉民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接收,规范归档2、其他专项档案:按各单位专项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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