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车间卫生管理制度及方案【精选5篇】方案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以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那么我们该如何写较为完美的方案呢?接下来网友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及方案【第一篇】1、在洁净区工作地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才能上岗,并且每年定期体检,如果不合格或者生病则不地进入无尘洁净区。2、洁净区每个人所占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并且穿上规定的工作服。3、人员出入洁净室得流程5、洁净车间在每天下班后要用紫外灯消毒一个小时,每月一次甲醛熏蒸半个小时,每次都做好消毒记录。6、洁净区地周转箱应用无孔带盖周转箱,不的与非洁净区内地周转箱交叉使用。每周清洗不少于1次,保持洁净,清洗后填写“工作器具清洗消毒记录”。--------车间卫生管理制度及方案【第二篇】一、岗位分工合理明确合理分工是保证工厂生产的前提,生产车间应根据生产情况、设施、设备布局制定岗位,然后再根据各岗位的职能及要求作明确规定,形成文字,人手一份,2/20让每位员工都清楚自己的职责,该完成什么工作,工作的标准是什么,向谁负责,都要明白无误。举例:机拌戚风类搅拌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2.工作要求(举例)1)精神饱满,行动迅速,积极主动。2)检查个人仪表仪容是否合格,头发、指甲是否过长,工作服是否干净,洗净手后再工作。6)负责按工艺生产,保证产品质量。3)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团结协作,服从上司安排。4)直接对生产组组长负责3.工作标准1)符合蛋糕面糊搅拌程序。2)工作场地干净无面糊溅落。4.工作流程规范(举例)1)配料:a、检查原料是否配齐,有没有遗漏或变质。b、配料要准确,不能配错料。2)检查机器运转是否正常3)搅打蛋白部分:a、装上打蛋球,开启搅拌机,高速运转30秒,甩干打蛋球上的水珠。b、拿干净抹布擦干净打蛋桶,避免桶里有水和油脂存在。c、装上打蛋桶,倒入蛋白快速搅拌2~3分钟,加入糖继续搅拌至中性起发,捞起呈鸡尾状即可。4)蛋黄部分的搅拌:a、除去粉和蛋黄,其它物料放到一起搅拌匀。b、加入蛋糕粉拌匀至不见粉粒。c、加入蛋黄拌匀即可。3/205)混合搅拌:把三分之一的蛋白部分加入蛋黄部分用手拌至七分匀,再全部倒入剩下的蛋白部分搅拌均匀即可。通过各岗位的职能确定,分工明确,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及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操作间现场管理处罚制度(必要时相互监督)1)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发现一次罚款10元/人/次,二次20元/人/次,以此类推。2)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因工作因素造成同事之间相互发生的.口角冲突或造成矛盾,情节轻微者,双方友好协作后不予追究责任;(双方协调不好各罚款50元记过一次)情节严重或发生2次以上和打架斗殴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主动滋事者。(罚款500元另一方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扣除工资直接辞退。3)禁止将个人与工作生产无关物品带入生产现场,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个人衣物、饮用水杯放在现场指定位置。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4)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饰、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员工工作期间佩戴手机必须放于工裤内且不可随意接打电话。违反者罚款10元/次。5)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4/20脏话。违反者罚款10元/次。6)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违反者罚款10元/次。7)现场各工段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禁止离岗、串岗、溜岗、睡岗等。发现一次罚款50元,发现2次直接免职。8)生产人员在工作区域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如:饮食、吸烟、看书报或制作私人物品)。违反者罚款10/元9)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作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主管工作分配者立即革职检讨,找各种理由拒绝工作安排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工作任务且不自觉加班完成的。(违反者50~100元/次,二次违反者直接辞退)10)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故意损坏公物,原料不节省,随意抛扔主辅料)。违反者罚款200~500元,对勇于检举揭发奖励200元。--------车间卫生管理制度及方案【第三篇】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5/20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第一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二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第三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第一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6/20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第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第三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第四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第二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7/20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第三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第四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xx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8/20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xx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八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第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9/20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第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第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第一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第二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10/20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