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正风肃纪反腐有差距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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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正风肃纪反腐有差距3篇2023/X/XX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正风肃纪反腐有差距1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今年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压实了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我们要以《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努力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党政机关要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规定》第五条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这既是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提出的要求,也是对各级党政机关提出的要求。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首先从党政机关严起、从机关党建抓起。鲜明的政治属性决定了党政机关必须“走在前、作表率”。党政机关代表人民执掌政权、管理党和国家事务,掌握着“印把子”“笔杆子”“刀把子”“钱袋子”“官帽子”,都不是单纯的业务机关,都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我们要把“讲政治”要求贯穿于机关工作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机关工作方方面面。特殊的地位角色决定了党政机关必须“走在前、作表率”。作为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的“最先一公里”,承上启下的“第一道关口”,党政机关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这就要求党政机关必须始终立足“领导机关”这一特殊地位,无论是定政策、作决策,还是抓落实,都要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中央的部署要求对标对表。新时代的目标任务决定了党政机关必须“走在前、作表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上梁不正下梁歪”,全面从严治党要注重“正上梁”。对于广大基层组织而言,党政机关就是“上梁”。机关的一文一会、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传递着中央决策部署的方向,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具有显著的“风向标”作用。我们要落实“建设模范机关”的总要求,切实发挥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的示范效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逐级落实、全面覆盖。二要自觉担负起“政治建设”这个首要责任。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规定》第七条第三款指出,“党组(党委)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我们要深刻认识“政治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大意义,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把政治建设这个“首要责任”落到实处。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先是坚持和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去年以来,我们大力推动省级机关“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不断增强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中,落实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和各方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近年来,我们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重点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引领。推进党的组织生活方式创新,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让党员干部经常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政治灵魂,增强政治免疫力。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优化省级机关政治生态,纯洁党组织肌体,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基础,一直是我们党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和规矩。近年来,我们通过“忠诚核心、勇担使命”主题实践活动等,教育广大党员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不断强化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为的问责追究。对巡视发现的省级部门单位的问题,采取约谈和上门指导的方式进行整改督办,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党的各方面纪律严起来。三要织牢织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规定》第七条列出11个方面的内容,对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规定。我们要深化对《规定》的理解,树立主体责任的全域观,织牢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完整的责任体系。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一体推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各项责任的落实,实现全面覆盖,全域推进。担起理论武装之责。近年来,我们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为龙头,以党支部为基础,着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通过创设“新思想大家说”等理论学习平台,推动新思想进一步入脑入心。从培养事业接班人的高度,突出抓好年轻干部的理论武装。同时,带头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坚决防止、及时纠正“低级红”“高级黑”等现象,在与各种思潮交锋中坚守立场,确保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负起强基固本之责。“欲筑室者,先治其基。”为抓好强基固本工作,我们着力推动省级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广覆盖、小切口、深介入”,强化党建与业务的融合,推动机关党建更好地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今年,我们创新推出省级机关工委向部门单位派遣“党建联络员”举措,以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为重点,强弱项、补短板,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前进,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基础。挑起作风锤炼之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锤炼过硬的机关作风,就是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要惩治乱作为,也要反对不作为。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在省级机关部署开展了“五抓五促”提效能、全力夺取“双胜利”专项行动,驰而不息向作风顽疾“开刀”,为全省夺取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扛起反腐斗争之责。《规定》第七条第七款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要准确把握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的辩证关系。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更要通过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平时就把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行为管住管好。突出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机关纪委“监督前哨”作用,建立健全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四还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在整个责任链条中,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处于核心环节,只有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了,才能带动部门单位各级责任的有效落实。结合实际定“责”明“责”。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界限模糊、内容不清晰等问题,我们从2018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了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党建、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的“三级责任清单”机制,进一步细化、量化了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责任,明确各自的职责界限。今年3月份,我们又制定下发了《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将两年来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抓住关键评“责”考“责”。考核评价是推动责任落实的“指挥棒”。我们紧紧抓住“考核”这个关键,推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机关党委书记每年向省级机关工委和党组(党委)述职,基层党组织书记向上一级党组织述职并接受评议考核。通过完善考评体系,督促党组(党委)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关党建领导责任要求,达到了“以考督责、以评促抓”的效果。加大力度督“责”问“责”。为更好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责任,我们坚持发挥工委牵头抓总作用,把面对面督“责”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通过采取督查“家家到、全覆盖”“扦样式”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各部门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去年针对机关党建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在年终机关党建考核中先后对10多个部门单位进行“降档”处理,加大了惩戒力度。依法依规开展问责,真正使刚性制度成为约束责任主体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正风肃纪反腐有差距2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和保障,起着根本性和决定性作用。当前,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得到不断地强化与巩固,但仔细思考,面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一是政治觉悟还不够强,能够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对党员干部仍然教育不足、管理不严,缺乏敢于“亮剑”的精神。一些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信访稳定、创城迎审等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出于保护干部的心态,大都按照“低标”进行了处理,没有给予严厉的惩处,导致处罚的行为有“不疼不痒”的感觉。二是模范带头作用不够强,班子成员多在一线工作,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眼前的重点工作上,没有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站在大局的角度思考全局工作,逆势赶超的致胜招数不多;个别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主义,想问题、办事情,有时从局部利益出发,片面推进工作,对于热点难点问题、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提前预判、超前谋划做的不够。三是大局意识不够强,个别基层党组织对“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等新发展理念存在模糊和错误认识。对自己有利的坚决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口头上要求的多,落实上打折扣。(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一是学习贯彻思想不够深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没有落实到解决实际困难、矛盾和问题上,没有与推动自身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及思想等方面,读的文件和书籍不少,真正学到深处、用在实处的不多,仍存在学做“两张皮”,在形式上进行了学习,但在工作推进上仍然走老路,落实不力。二是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能够做到理想信念坚定,但没有把强化理想信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有的党员存在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有所减退等现象。有的党员宗旨意识淡化,关心群众少。(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一是机关党建工作有待提高。落实“机关党建十条”工作不到位,机关支部设置结构还不够合理,党员人数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开展不及时,有时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召开,有时不开;个别党员学习不系统,不及时,没有学习心得、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混乱;“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存在后期补写的问题;关于党建的制度规定不完善、不健全。二是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制定了一定的规章制度,但在实际贯彻落实上,没有对党建薄弱地区和单位形成硬约束;基层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不严肃。内容空洞,查摆问题多为表面现象,不深刻,党性剖析少,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批评意见雷同,多为“变相表扬”。三是选人用人方面创新探索不多。虽然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上进行了一定的尝试,但干部“下”的有效办法缺乏,对于工作平庸、无功无过和求稳守摊的,还缺乏具体、明确、可操作的“下”的标准和依据。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考虑自身的实际困难多些,而忽视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相关政策要求,自身统筹工作还不周全,求真务实作风还不够扎实。(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能够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但在细节工作上还需要加强。一是还存在追求“面子工程”问题。在工作中存在有时为应对上级考核,急于出成绩、出亮点,做一些好看的、较为形式的工作。比如,在准备上级检查时临时做了一些突击性的工作,创城迎审工作中,突击性的做版面、搞绿化、打扫卫生,虽然是利民的好事,但功夫没下在平时,给群众留下了急功近利的印象。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有所减弱。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愿深下去研究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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