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4级第6章-劳动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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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2019年9月30日2要解决“人力资源管理”的什么问题保障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劳动过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管理具体内容3(三)(二)(一)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管理劳动关系调整与确立第一节劳动关系调整与确立4劳动关系管理一、劳动关系5(一)定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几个要点:1.市场经济体制下,人力资源的配置是通过劳动力市场来实现的。2.劳动关系领域中,劳动者通常被表述为雇员,用人单位被表述为雇主。3.劳动关系所反映的是劳动给付与工资的交换关系。一、劳动关系6(一)定义判断一个劳动者是否属于雇员的标准:1.劳动受约束(时间地点、数量质量等);2.主要劳动条件由他人提供;3.从事的劳动在雇主的业务范围之内;4.工作履行与绩效受到控制与评价。一、劳动关系7(二)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有如下特征:1.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2.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属性相结合的特点;3.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的特点。二、劳动法律关系8(一)定义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特点劳动法律关系的特点有:1.是劳动关系的现实形态;2.内容是权利和义务;3.是一种双务关系;4.具有国家强制性。三、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9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依据调节手段的不同分为7种:1.劳动法律、法规;2.劳动合同规范;3.集体合同规范;4.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5.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规章制度);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7.国家劳动监督检查制度。三、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10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依据调节手段的不同分为7种:(一)劳动法律、法规1.是调整劳动关系应当遵循的原则性规范、最低标准2.基本特点:体现国家意志(二)劳动合同规范1.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2.基本特点:体现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三、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11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依据调节手段的不同分为7种:(三)集体合同规范1.集体合同——集体双方代表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2.集体合同由工会(没工会的由职工代表)代表全体职工与企业签订。3.集体协商比个别协商更为必要的原因:(1)企业中有很多“公共事务”,对每个雇员都有影响;(2)雇员个人不可能与雇主保持在力量上的均衡。三、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12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依据调节手段的不同分为7种:(四)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1.我国职工参与管理的形式主要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制度2.特点是劳动者意志对企业意志的渗透和影响。3.雇员参与管理的要点:(1)以被管理者的身份进行参与(2)参与的是企业内部管理事务(3)参与形式多种多样(组织、代表、岗位、个人)三、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13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依据调节手段的不同分为7种:(五)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规章制度);1.调整对象:劳动过程中的企业和劳动者之间以及劳动者相互之间的关系。2.制定主体:企业(虽有劳动者参与,但属单方法律行为)3.表现形式:企业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4.适用范围:本企业5.特点:体现企业(雇主)的意志三、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14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依据调节手段的不同分为7种:(六)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经劳动关系当事人请求,由依法建立的处理机构——调解机构、仲裁机构依法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的程序性规范。是对劳动关系的社会性调整。1.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工、用人单位、工会代表)(1)群众性;(2)自治性;(3)非强制性(自愿原则)2.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是兼有司法性特征的劳动行政执法行为。三、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15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依据调节手段的不同分为7种:(七)国家劳动监督检查制度1.实施主体: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各级工会2.是为了保证劳动法的贯彻执行,是关于法定监督检查主体的职权、监督检查的范围、监督检查的程序以及纠偏和处罚的行为规范3.具有保证劳动法体系全面实施的功能四、劳动合同的含义与特点16(一)劳动合同的含义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2.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3.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法定条款和协商条款:法定条款: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协商约定的条款协商条款:根据岗位特点双方选择约定的条款四、劳动合同的含义与特点17(二)专项协议和事实劳动关系1.专项协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为明确劳动关系中特定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契约。专项协议可在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订立(如保密协议),也可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间订立(企业劳动制度改革过程中)2.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事实上为用人单位提供有偿劳动的一种劳动关系。四、劳动合同的含义与特点18(三)劳动合同的特点1.主体具有特定性(1)劳动者(自然人)(2)用人单位(法人、非法人经济组织)2.属于双务合同3.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在组织管理上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兼职订立劳务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4.属于法定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或履行一定手续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必须具备法定条款)五、劳动合同的内容19(一)法定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2)无固定期限;(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2.工作内容(工种、岗位、工作地点和场所)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6.劳动纪律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五、劳动合同的内容20(二)约定条款1.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按照合同期的1/12确定;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2.保守商业秘密条款3.培训4.保密事项(重复)5.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6.第二职业条款不能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订立劳务协议(兼职)7.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8.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半年不超过15天1年不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双方各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实现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行为。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六、劳动合同的履行22(一)劳动合同履行的种类1.完全履行2.不完全履行3.延迟履行4.不履行(二)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3.亲自履行原则4.协作履行原则(三)劳动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1.履行不明确条款的规则2.向第三人履行的规则3.履行约定之外劳动给付的规则七、劳动合同的订立23(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协商一致原则4.合法原则(二)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1.要约和承诺;2.相互协商;3.双方签约(三)劳动合同的续订1.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由用人单位送达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2.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3.工作满10年的劳动者续订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同意;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未终止又未续订,劳动关系仍存在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八、法人授权书241.定义法人授权书——又叫代理证书,是委托授权的书面形式,是由法人代表机关制作的证明代理人的代理权及其权限范围的证明。2.内容法人授权书(代理证书)应包括:(1)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2)代理事项、权限范围、有效期(3)被代理人的签名、盖章。。。3.法人机关(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使者)(1)意思机关——权力机关或决策机关(2)执行机关——执行意思机关的决策(3)代表机关——法人的法定代表人(4)监察机关——实施监督的机关九、无效劳动合同251.以下劳动合同无效:(1)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法(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劳动合同内容不合法(3)劳动合同形式不合法(书面形式)(4)劳动合同订立程序不完备(5)意思表示不真实(欺诈、威胁)2.注意事项(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2)如果属于部分条款无效,有效部分有法律效力(3)劳动合同是否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十、案例分析26案例1:P302案例2:P304案例3:P306案例4:P309第二节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管理27劳动关系管理一、劳动合同的变更28(一)定义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达成修改或补充的法律行为。(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自然灾害、迁移厂址等)(三)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的变更仅限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化,而不是主体的变更;2.提出劳动合同的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平等协商一致方可。二、劳动合同的解除29劳动合同的解除——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一)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双方约定解除)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2.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3.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发给经济补偿金(最多12个月)二、劳动合同的解除30(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1.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经济补偿的情况:(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2)-(4)开除、除名劳动者时应遵循的惯例:第一,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不能超过处理时效第二,以开除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征求工会的意见第三,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未被判决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无须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四,违纪和重大损失的判断可依法律,也可依企业的合法且公示的管理规则二、劳动合同的解除31(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2.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并要承担经济补偿的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医疗期期限的具体规定实际工作年限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年)累计计算5以下5-1010-1515-2020以上10年以下3个月6个月///延长一倍10年以上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延长6个月二、劳动合同的解除32(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3.经济性裁员的条件(给予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相关要求:第一,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第二,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二、劳动合同的解除33(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1.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二、劳动合同的解除34(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2.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辞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如下赔偿责任:(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3)对生产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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