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具体实施方案(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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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会议具体实施方案(通用8篇)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接下来网友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会议实施方案【第一篇】200*年10月16日文科楼320教室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材料组(李文婷)1、油印《天水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办法》、《财务、赞助管理办法》45份;油印《天水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刊物管理办法》15份;3、打印专业学术类学生社团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和王定玺在大学生论坛上的发言稿。(二)联络组(杨乐宁)1、收注册表、制活动统计表、学生社团负责人通讯录;2、统计社团党员、团员人数;4、通知与会时间和获奖人;(三)会务组(朱涛)2/291、收集获奖人名单、打印证书;2、准备会场教室,桌布(与秘书处联系)、花盆、座签、笔纸;3、打印更换许可证;4、联系广播站和电视台、照相人员;(一)会务组1、布置场地(黑板);预计与会人数;2、作会议记录和照相;(二)联络组1、活动前负责人签到;2、引导与会人员按预定安排就座;(三)材料组1、发放各类资料(专业学术类社团工作经验交流总结和王定玺发言稿以及刊物管理办法)2、发放纸笔;3、摆放证书;(四)主持工作1、支持人宣布会议开始;2、陈小娟代表社团管理部作03——05年工作总结和05——06学年工作计划;3、学生社团05——07年工作规划;4、宣读表彰04——05学年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的决定;5、颁奖;3/297、更换社团许可证;8、为新成立社团口才与演讲协会颁发成立许可证书;9、社团负责人工作建议;10(休会10分钟);11、负责人进行工作经验交流1)。学习《天水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办法》1、全体新成员写工作总结、宣传组写团讯;2、与社团负责人合影留念会议实施方案【第二篇】随着当前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和高校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国际学术交流日益频繁。参加国际会议已经成为各专业领域学者之间进行学术交流的重要形式之一。研究生通过参与国际学术会议,能够及时把握各领域的学术前沿动态,了解各种学术观点,激发科研兴趣,增加国际科研合作机会。“模拟国际学术会议”活动旨在提高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使其能够运用英语在国际会议上宣读科研论文,展示学术研究成果,通过在各类国际论坛上发言、提问、回答、讨论等形式与各国人士通过英语顺畅交流,开展合作,提高学术交流能力。活动时间:20xx年11月——20xx年12月会议主题:跨学科领域中的研究(横线上内容由研究生根据各自研究领域与方向确定)4/29会议地点:科技会堂(主会场)、外国语学院会议室(分会场)报名资格: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参与方式:1.学术会议发言;2.学术墙报展示会议报名阶段(20xx年11月12日——20xx年11月22日)本次活动采取自由报名的方式,根据模拟国际学术会议主题,向全校研究生征集大会论文摘要。研究生可以以个人或者学术团队两种形式进行报名。特等奖6名,一等奖3-4名,二等奖6-8名,优胜奖若干。会务组成员:张丽萍、袁晓华、蔡建宁、陆娇萍、严培华、陈政武、韩媛媛联系人:韩媛媛会议实施方案【第三篇】1、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机关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组成。2、共驻共建工作中的大事必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付诸实施。3、联席会议设主任1名,由社区共驻共建单位推选,副主任3名,一般在机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产生,成员由社区5/29党组织成员和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组成。4、联席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若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时间上具体定在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12月份。5、联席会由社区党支部牵头组织,共建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由联席会主任和副主任主持。6、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由提议方提出并由社区党支部与其它单位协商确定。7、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主要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共驻共建的文件精神,分析社区党的'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下阶段共建工作任务,讨论研究社区党的建设的有关重大事项,沟通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经验。8、每次召开会议前15天,各参会方均应向社区提出协商议题,由社区协调各方后,确定突出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作为重点议题并报告主任、副主任。9、每次召开联席会议,社区党支部指定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10、各共驻共建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一名正式党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单位党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不定时深入社区并向本单位领导和党员大会汇报有关情况。会议实施方案【第四篇】6/29一、联席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为河西村出谋献策,接受镇党委的工作和业务指导。二、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研究重大决定,及时通报河西村建设工作情况,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季度党建工作任务。三、认真抓好河西村党建规划目标和活动项目的确定和落实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本地区的党建工作。四、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五、积极协调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实际问题,促进河西村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六、建立河西村表彰激励机制,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参与河西村公益活动,及时收集在职党员参与河西村党建工作中的先进事迹,表扬好人好事,发挥河西村党员参与文明河西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西北工业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计算机学院的领导体制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第三条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的决策核心,研究决定学院建设、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院务会议是研究落实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的决议和方案,处理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行政性会议。7/29第四条院党政领导干部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大局、讲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守纪履行工作职责。第二章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责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责是:(一)学习传达上级部门及学校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与措施。(二)研究决定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学院年度经费预算方案;讨论制定民主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三)研究决定院内的机构设置及干部任命事宜;讨论审定学院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的设置和组成人员。(四)审定考核结果;决定院级以上先进个人模范称号的授予和校级及以上先进模范称号的推荐。(五)讨论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六)讨论需提交院教代会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研究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第三章工作原则第六条民主集中制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的领导原则和工作制度,其基本原则是:(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8/29定”的要求,对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必须由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实行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学院日常工作的管理、重要工作思路的提出、重大问题的具体实施由个人分工负责。(三)建立学院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生工作指导小组等组织和专家教授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领导责任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第七条坚持和完善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关键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一)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是院党、政的第一负责人,在集体决策中负主要责任。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据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院,并在重大问题上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二)领导干部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围绕学院中心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加快发展。要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决策的意识、分工负责的意识和主动配合的意识。(三)下级对上级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书记和院9/29长要充分调动副职的积极性,尊重他们的意见。副职既要在正职领导下做好分管工作,又要主动关心大事,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四)领导干部要严守工作纪律、强化遵法守则意识,廉洁自律,勤政为民。防止工作的随意性。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情,任何个人无权改变。第四章党政联席会议的会议规程与议事规则第八条出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人员为:院党委书记、院长、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院长助理、院党政办主任列席会议。另外需要列席会议人员由主持人根据议题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第九条会议议题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商定。其他院领导要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应先报院长书记同意。会议一般按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不搞临时动议。第十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由院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依据议题内容,由院党委书记、院长商定主持人。凡涉及规章制度、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思想教育、机构设置、干部任免、民主管理、表彰奖励等内容的议题一般由院党委书记主持,涉及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经费预算方案、审定考核结果、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以及拟提交教代会审议的重要事项等议题一般由院长主持。第十一条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党政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会议日期和议题要提前一至两天通知与会人员;各主管院10/29领导应对议题做好充分准备,以提高会议效率;党政办主任应做好会议记录,并由与会人员审阅签字。同时,根据需要在会后整理成会议纪要,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会签备案。第十二条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有关议题时应有分管成员参加,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党政办公室主任要及时向缺席成员通报会议讨论结果。第十三条党政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协商作出决定。特殊情况按以下规则处置:(一)与会人员对所需做出的决定和意见不统一、实际情况不允许缓议时,应通过表决的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集体决定一旦形成,少数人可保留申诉个人意见的权力,但在工作中不得有违反决定的`言行。(二)与会成员对讨论的重大问题认识不一致,尚需进一步了解情况、统一思想才能做出决定时,可以缓议,但延后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三)难以安排党政联席会议的紧急事务,可由院党委书记、院长和主管领导商定,但事后应向院党政联席会议报告。第五章院务会议的议事范围及会议规程第十四条院务会议的议事范围是:(一)讨论决定人员选留及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设置及人员的聘任与解聘。讨论学术带头人的配备和重要专家职务的推荐。11/29(二)讨论决定学科、专业的设置与招生计划。(三)审定院内奖酬金、福利、津贴的发放原则及控制额度。(四)研究审定学院的项目建设方案。(五)审定以学院名义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通告及协议等。(六)审批教职工的处分,学生勒令退学以上处分。(七)讨论决定对外合作,联合办学,出国人员选送等事宜。(八)研究确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工作。制定拟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等;审批重大经费开支方案。(九)研究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及学校的有关政策和指示,以及党政联席会议的重要决定。(十)研究讨论各系、中心、实验室请示的重要事项。(十一)讨论院长、副院长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问题;听取院长、副院长重要工作通报。第十五条院务会议由院长负责召集、主持并确定议题。院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位副院长主持。第十六条出席院务会议的人员为:院长、副院长、院党委书记、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助理、院党政办主任列席参加。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由主持人根据议题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第十七条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院务会议的会务工作,12/29并做好会议记录。根据需要在会后整理成会议纪要,由院长签发。第六章落实与督办第十八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主管院领导要按照要求及时组织落实。党政办公室主任要及时了解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向院党委书记、院长汇报。第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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