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司法局的意见和建议范例【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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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对司法局的意见和建议范例【推荐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对司法局的意见和建议范例【推荐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对司法局的意见和建议【第一篇】按照区政协2015年度民主监督派驻工作总体部署,本组在区政协副主席黄松柳带领下,于4月29日进驻区科技局开展民主监督活动。通过与区科技局前期对接沟通,研究制定监督计划,并召开监督工作部署会,进行宣传发动,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在听取区科技局工作情况通报之后,于5月8日至13日进行走访调研考察、召开专题座谈会议、开展现场问卷调查,并深入冠盛、天球等多家科技型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情况,实地察看温州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启动区和温大分园、东经包装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邀请神鹿种业、中环检测等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示范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的科技负责人和区汽摩配协会相关人员参加座谈,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经过讨论和梳理,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一、近年来区科技局工作的特色和成效近年来,区科技局立足实际,围绕大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别是在去年,把技术市场培育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通过整合资源、落实政策、搭建平台、对接成果,2/21实现产学研科技合作,促成一大批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实体经济振兴注入活力,在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完善政策,不断优化科技创新大环境。紧紧围绕省市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区的要求,全面落实《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区的实施意见》,形成并完善“1+1+X”区域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出台了《温州市瓯海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暂行管理方法》等六个政策性文件,建立完善了鼓励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2.连续作战,创成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在成功创建省级大学科技园的基础上,以全国最短的时间创成浙江省第5家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大学科技园现共有在孵企业61家,在孵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53项,其中源于高校项目198项,占%;拥有国家授权专利115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大学科技园孵化器评为市级优秀孵化器,科技窗口评为区级先进窗口。通过几年的努力,大学科技园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显现出来,有效促进产学研结合和“学城联动”,为培养城市创新驱动力、打造核心竞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整合资源,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我区成功迈出科技成果交易市场化探索第一步,为企业打造一个“永不落幕”的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建成省级第一批、市级首家科技大市场,开市当天成交金额万元。作为瓯海科技大市场“网店”的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瓯海区分市场,去年共发布技术难题60项、技术成果和专利项目150项,签约项目53项,合同金额304923/21万元,为此,我区荣获省“2014年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区”称号。4.集成服务,共建瓯海科技金融中心。区科技局与银行、担保公司、创投机构等密切合作,集成科技金融资源和服务功能,共同构建科技金融合作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帮助科技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出台《瓯海区科技金融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强对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与引导,共向银行推荐贷款企业53家,放贷14笔,实现贷款总额2460万元,其中专利质押贷款实现4笔,贷款金额1080万元。5.广纳人才,科技人才培养和储备工作得到加强。通过落实重点人才工作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科技系统人才信息库,吸纳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全区已收集高级科技人员78名。结合“千人计划”、“580海外精英“等人才工作,为企业储备一批急需的人才队伍。在人才技术有力支撑下,2014年申报市级科学技术奖3项,获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温州市维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王贤俊被推荐申报2014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二、科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监督调查过程中,也发现我区科技工作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1.科技创新基础薄弱。究其原因,除与产业结构低小散的状况有关外,突出问题是三个“难”:一是企业用地难。许4/21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扩展后,亟需用地,但是瓯海区存在着用地紧张的现实问题,导致一些发展前景良好的科技企业不得不迁出瓯海。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内企业毕业后同样面临着落地难问题。二是人才留住难。由于温州生活成本、社会文化环境等现实因素,以及企业科技投入不足,缺乏有吸引力的项目等原因,在引进科技人才方面出现引进难、留住更难的问题,高层次科技人才短缺现象较为严重,导致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三是发展融资难。科技型企业往往缺少土地、厂房,融资抵押物不足,现有金融机构对企业融资举措不多,使得科技型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2.防震减灾执法工作相对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区级科技部门有17项防震减灾方面的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1项,为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的审查;行政监管4项,分别为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地震监测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和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防的监督检查,地震应急监督管理。多年以来,区科技局受人员编制、技术力量限制在这些地震执法的法定职权行使上存在较大的空白,甚至出现零处罚的尴尬现象。3.科技项目经费安排审查工作有待完善。按照科技项目立项流程,在文件下达前,需要各个相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文件下达时间明显拖长。自从2012年开始,我区科技项目经费下达纳入了“一票否决”审查范围,不仅对科技进步奖等荣5/21誉类奖励要进行审查,对一般的科技项目立项也要开始审查,审查意见从安监、环保、人社、计生、工商、地税、国税、财政等部门转了个遍,影响办理实效。4.科技创新政策扶持力度仍需加强。虽然近年来我区相继出台多项科技创新扶持政策,但和周边地区相比仍有差距,特别是在资金扶持、鼓励人才培养、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总体感觉“干货”不多,企业没有真正感到实惠。此外,项目立项条件过高,存在小企业小项目申报立项难的问题。三、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区科技局要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区为目标,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注重科技、教育、人才工作协调发展,切实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着力优化区域创新环境,不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瓯海赶超发展、转型发展。1.密切关注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主动帮助企业解决转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暖心助企”行动,开展上门服务,主动帮助企业争取科技优惠政策,及时掌握、切实解决企业在科技创新转型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比如:科技园孵化器内企业“毕业”后面临着落地问题,企业高管难找难留问题,入驻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内的企业交通不便问题等。同时,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广泛发动企业多申报专利、科技项目、科技型企业、专利示范企业,乃至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要积极主动争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切实加快企业科技经费下拨速度,并监督企业用好资金。6/212.加大科技项目研发扶持力度,让“万众创新”有关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切实转变观念,把扶持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心由支持成熟技术向研发初创转变,在科技项目立项申报的初期给予一定的补助。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项目,在人才支撑、资金支撑、项目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继续实施“科技联姻”工程,积极开展产学研对接、院士专家企业行等活动,促进企业与高校院所的技术合作,促进科研成果、技术、资金、人才等优质创新要素有效聚合,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水平和产业核心竞争力。3.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加大执法力度。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努力解决执法人员缺乏的问题,争取增加财政投入,强化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防震减灾法》和《省防震减灾条例》,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法律法规。要按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相关工作的管理,重点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落实行政监管责任制,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实施监管处罚。4.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高工作实效性。建议建立科技项目经费安排联审机制,通过事先发函,一次联审会议审查完毕。对于我区人才政策落后于杭州、宁波等地区的现实,要引起关注,抓紧开展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尤其在解决引进人才后顾之忧上要有实实在在的举措。在知识产权保护7/21方面,要更加严厉地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降低企业的维权成本。对于初创的科技型企业,应制订更加优惠的财税政策予以扶持。在科技项目立项方面,应改变单一的专家评审打分机制,实行打分制与等级制相结合,使小微科技型企业的项目与规上企业的项目处于同等地位,合理安排科技经费,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对司法局的意见和建议【第二篇】为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规范化水平,2015年4月份,在区政协留红光副主席带领下,区政协派驻司法局民主监督小组采取民主协商、听取汇报、组织委员视察、参加延伸帮教活动、开展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民主监督,以及组织有关人员到实地调研、了解情况、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区司法局主要工作进行民主监督。一、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卓有成效1.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护航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由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覆盖城乡居民”这一总体思路,大力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基层化,在梧田、丽岙、娄桥、泽雅分别建立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组建4个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开展对口联系服务,打造“一站式”、组团式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指导23名政府法律顾问为全区63个部门、镇街(开发区)提供优8/21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与全区251个行政村、43个社区签订农村法律顾问合同,由三家律所组建法律顾问团,在原先“一村一居一律师”的工作模式上,探索开展“一镇一街一团队”的工作模式,实行组团式法律服务,实现农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稳步推进“法律服务进校园”工作,指导辖区内律师事务所以律师团队进校园的形式与有需要的中小学校签订无偿法律服务合同。2.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为依法治区提供人才保障。去年以来,区司法局坚持规范和拓展并举,以促进律师行业科学发展为目标,多管齐下,全面协同,切实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服务和管理。现辖区内律师事务所6家,法律服务所5家,拥有职业律师82人,法律服务工作者22人。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组织律师参加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学习会,并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保障,并形成《关于开展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提交相关部门。3.完善“大调解体系”建设,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全力推进调解组织建设,健全三级调解网络,完善区、镇街、村居(社区)调委会三级调解工作网络。不断完善诉调、交调、警调、检调、婚调、劳调衔接机制,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组织网络。现全区拥有诉调室3个、交调室2个、警调室14个、检调室1个、婚调室1个、劳调室1个,共计专职调解员40人。同时,在区工商联和22个行业性协会、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机制,按照调解矛9/21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对人民调解员给予不同档次的奖励,切实解决人民调解员误工费及报酬低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现实问题。上半年,共计发放“以奖代补”工作补贴99670元;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与区委宣传部和区新闻中心联合发起“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寻找10名长期奋斗在基层一线参与调解工作的优秀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两代表一委员”特邀人民调解员工作。4.强化社区矫正动态监管,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率。注重精细化监管,对全区社区矫正人员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排摸。同时,从4月下旬开始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清理清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专用定位手机配备,充分运用GPS定位技术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实时监管;注重规范化管理,专门出台《瓯海区关于规范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请销假制度,建立“不适合在我区进行社区矫正监管”等情况接收前的调查审批制度。建立工作日“温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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