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一篇】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局实际,聚焦整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整治情况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整治工作(一)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委主题教育办通知要求,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对接整治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参与制定关于整治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二)摸排存在问题。以整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摸排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对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基层理论宣讲工作不够“接地气”等主要问题3个,细化问题清单,明确进度时限和工2/21作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推进落实。(三)定期报送进展。按照市委办要求,把开展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衔接起来,定期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二、有效落实整改措施(一)强化理论学习。一是持续掀起“大学习”热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单位定期报送学习情况。将“贯彻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作为意识形态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对各支部督查一次,通过检查学习计划、学习笔记,督促推动局属各单位学习制度落实到位,杜绝学习弄虚作假的行为。二是深化主题教育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全局党员干部通读熟读规定书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认真学习党史和新中国史。三是用好用活学习平台。全力推进“学习强国”平台使用工作,将其作为“学习”活动的重要载体,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养成“每日必学”的良好习惯。截至10月25日,我局注册学员81名,参与度100%,最高分达10637分。(二)规范学习制度。一是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先后制订下发《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遵照执行,对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方式、学习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强化中心组的示范引领和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提升学习教3/21育成效。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学习7次,其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开展3个专题学习研讨。二是开设“道德讲堂”讲座。局长带头上《作一个“四有四讲”的市场监督管理人》、《明初心守初心坚定理想信念》等党课。(三)开展调研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深入一线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郴州市委、资兴市委工作要求,围绕解决本地本部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把调研中查找的问题和形成的对策建议作为改进当前工作的办法措施。3.深入基层宣讲。一是开展党组成员下支部上党课活动。要求党组成员围绕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到各所属支部上党课;二是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创建和扫黑除恶宣传开展“庆七一”红色经典朗诵比赛、到红色基地“铭记历史缅怀先烈”接受教育、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万人合唱《我和我的祖国》和“七一”升旗仪式等多种形式活动,营造浓厚的爱国主义氛围;三是充分发挥宣传载体作用。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站、郴州市及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网站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我局扫黑除恶、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动态。4/21三、下阶段打算(一)稳步推进整改工作。按照市委办要求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三单合一台账,定期报送整治情况,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组织学习宣讲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继续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三)开展督查评比工作。结合主题教育,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并对工作成效不佳、整改到位、单位进行通报并扣分,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完成。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二篇】【监督执纪要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既可能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也可能违反政治纪律。要注重从政治上审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注重检视查摆违纪行为背后的政治站位、政治意识问题,审查带来的政治影响、政治危害与后果。要着力纠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或搞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和机械执行、“一刀切”执行等问题。既要把握问题本质和一般表现,又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准确区分性质,精准监督执纪,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5/21【基本案情】2019年3月,某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完成整改。2019年7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制发《关于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但该区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不到位,对“大棚房”后续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部署不实不细,跟进督促检查、推进落实不到位。其中,区委书记王某、区长付某重视不够,未及时作出具体部署、督促落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某表面上高度重视,连续作出批示,要求抓好落实,实际上既未深入研究具体措施,也未跟进指导推动落实,更没有实地查验工作开展情况,抓落实未见具体行动、一批了之。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某仅于2020年6月24日至8月初安排核查,未再安排专人进行常态化督促核查;“大棚房”问题所在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某作为该镇“大棚房”问题整治巡查工作小组组长,仅在2020年6月16日至9月7日期间带队进行检查;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管理五所所长梁某具体负责该镇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工作,仅开展4次抽查,此后未常态化开展工作,巡查检查敷衍应付、流于形式。当地“大棚房”问题整治后死灰复燃,有44栋陆续出现反弹,严重影响“大棚房”整治成效,致使党中央关于整治“大棚房”问题的决策部署在当地未落实落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该区区委、区政府被责令分别向上级党委、政府作出检查;6/21区委书记王某、区长付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某,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某等3人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管理五所所长梁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相关“大棚房”非农设施全部整改到位。【定性量纪】本案中,对相关责任人违纪行为的认定,主要考虑以下方面:一是区委、区政府部署落实不到位。该区区委、区政府未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对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大棚房”后续监管的要求重视不够、部署不到位,没有及时跟进、督促检查。王某、付某作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思想上不重视,没有作出具体部署,更未督促落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某抓工作浮于表面,习惯于作批示、提要求,口号喊得响、做起来“挂空挡”,既没有进行实质性、具体化安排部署,也没有跟踪问效和督办检查,工作不细不实,致使党中央关于“大棚房”问题整治的决策部署和上级要求在该区未得到有效落实,属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二是职能部门监管督办浮于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大棚房”问题的决策部署,加强日常监管和跟踪督办是常态化工作。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促核查乡镇整治巡查工作,局长赵某思想消极、责任缺失,认为“大棚房”问题整治是短7/21期工作,仅于2020年6月24日至8月初安排核查,此后未再安排专人进行常态化督促核查,抓落实简单化、表面化,监管督办“一阵风”。三是属地巡查检查流于形式。该镇成立了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某为组长的“大棚房”问题整治巡查工作小组,要求开展经常性巡查检查。实际上,李某仅在2020年6月16日至9月7日期间带队进行了检查;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管理五所所长梁某具体负责该镇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工作,仅开展4次抽查。李某、梁某明知常态化巡查要求,身负巡查检查责任,却没有常态化开展工作,对责任区域内出现的问题应发现未发现,失职失察。本案在处理时,考虑到王某、付某疏于管理、不正确履行职责,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党中央关于“大棚房”问题整治决策部署不力,违反工作纪律;刘某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过程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赵某、李某、梁某等人思想消极懈怠、工作敷衍应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应予严肃处理。同时,鉴于王某等人积极配合审查调查工作,采取拆除复垦等措施加以整改等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等规定,作出上述处理。【以案释义】通过上述案例,对实践中有关重点疑点问题进行辨析释义,8/21以澄清模糊认识,准确把握实质,精准定性处理。一是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应如何严格监督执纪?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但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扭曲、发展理念偏差、治理能力不足,导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必须精准监督、准确识别、坚决纠治。当前,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及“十四五”规划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疫情防控、统筹安全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精准识别、坚决整治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提供纪律作风保障。监督执纪实践中,要着力纠治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或搞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和机械执行、“一刀切”执行,或以地方和部门利益至上,贯彻落实不坚决,甚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要坚决纠正违背新发展理念、阻碍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搞本位主义,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项目,急功近利、脱离实际“铺摊子”搞华9/21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要坚决纠治营商环境评估重排名、轻实效甚至用公款买排名等突出问题。同时也要着力纠治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和简单化、乱作为等问题,持续整治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让广大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对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构成违纪违法的,要结合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情况,准确区分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体现政治站位和评价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标尺,是检验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试金石。实践中,要敢于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注重检视查摆违规违纪行为背后的政治站位、政治意识问题,注重审查带来的政治影响、政治危害与后果,对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违反政治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条处理。实践中还需准确把握的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追责问责,应突出领导干部,聚焦领导岗位、有决策管理权的领导干部。要以科学、精准追责问责体现从严要求,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解决,不能动辄问责一大片、搞“沾边就处理”,也不能问下不问上、混淆责任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