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023年承包合同纠纷管辖权_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参考8篇】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这里我分享的“2023年承包合同纠纷管辖权_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参考8篇】”,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承包合同纠纷管辖权【第一篇】身份证号码:xx住所地:xx被告:上海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法定代表人:xx联系地址:xx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70万元;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0xx年12月17日,被告由于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人民币65万元整,约定月利率为1.5%,为方便结算,双方同时约定:利息从20xx年1月1日起算,至20xx年12月31日截止,利息结算时间为20xx年春节前,以后以此类推。原告当日即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向被告支付人民币65万元2/14整,20xx年1月26日(20xx年春节前几天),被告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向原告支付20xx月1日至20xx月31日期间的利息117000元;20xx年2月xx日(20xx年春节前几天),被告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向原告支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息67000元,同时,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称无法及时支付该期间另外5万元利息,并承诺将该5万元金额作为借款本金,加之原65万元借款本金,同时向原告出具合计人民币70万元的收据,并约定自20xx月1日起,月利率为2%。其后,原告因急需用钱,多次与被告协商、发函,要求返还借款及相应利息,但被告都严辞拒绝,原告无奈,只好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于20xx年9月xx日作出判决,以还款期限未到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请,并同时认定,原告可在还款期限届满后通过合法途径再行主张。现被告仍拒绝还款,原告只好再行起诉。原告认为,被告拒绝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70万元,应立即返还,并按约定支付利息168000元具体算法如下:700000×2%×12=168000元(注:暂计至20xx年12月底,并实际支付至付款之日)。在此,原告恳请贵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此致上海市xx人民法院具状人:3/14二〇xx年一月五日承包合同纠纷管辖权【第二篇】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尚欠的37956元货款及利息17696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及理由:原告湖南中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饲用生物酶制剂生产经营的专业化饲料企业。6月1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第一项第二条约定,被告在湖南省涟源市及冷水江部分区域销售原告的产品。合同第八项第八条约定:合同期开始两个月内可以由乙方(原告)铺底,但铺底总额不超过肆万元,以后交易均现款现货,元月1日开始,甲方(被告)专销乙方产品,合同期满时甲方付清乙方所有欠款。原告与被告的合同期限满后,被告却没有按合同的约定,与原告结算清楚,到目前为止,被告还欠原告37956元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总是以种种理由不肯支付。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此致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4/14具状人:湖南中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管辖权【第三篇】起诉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被告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诉讼请求:责令甲方偿付工程款和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一)付清宿舍楼、教学楼拖欠款_______元;以上三项合计,共_________元。事实和理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县建筑工程总公司______公司(原告,以下简称乙方)同______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被告,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标的是乙方为甲方修建教工宿舍楼两幢。承包方式是“议标形式,也工包材料”。承包额为_______元。开工日期定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定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签定后,乙方按时将设备机具等运进工地,但甲方因工地、图纸等原因没有同有关单位交涉好,直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才正式开工。在长达______天之内,由5/14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开进工地的_____余名职工无活可干,机具设备长期无用,给乙方经济上造成损失达________元。甲方虽然承担了_______元的误工费,但尚有_______元到今有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两幢宿舍楼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又同甲方签订教学楼工程的施工合同书。教学楼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三幢楼均经______市建筑工程质童监督站校验合格交付被告使用。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审定后,交______市建设银行校准定这杂,双方无任何争议。甲方应依合同书之规定与乙方结清工程款,但至今甲方仍拖欠乙方工程款_____元。从______年元月开始,甲方要求乙方为其零建工程拖工。经多次协商达成协议,乙方又为甲方修建了汽车房、锅炉房、坝墙等多项零建工程。但价值______元的工租款至今不与乙方结算。因甲方一再拖欠乙方工程款,致使乙方工人工资长期不能支付,被迫于______年______月底撤离甲方工地。为了收回甲方拖欠的工程款,乙方组织专人多次与甲方交涉。开始,甲方以工程资料不全为由予以推拖,乙方只得将自己的全部资料复印交给甲方。后来,甲方又以有关建材差价不合理为由拒绝支付原宿舍楼、教学楼所拖欠的工程款,并推而广之,拒绝审核乙方后期施工的全部零建工程的结算。此致____________人民法院6/14起诉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附:起诉状副本____份;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承包合同纠纷管辖权【第四篇】住所地:石家庄市××路×号法定代表人:李××,系该公司经理电话:××××××被告:邢台××公司住所地:邢台市××路×号法定代表人:王××,系该公司经理。电话:××××××1、依法解除合同,被告返还原告价款100000元;2、判令被告依法赔偿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元。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被告于20xx年订立合同,约定原告订购被告桌椅等办公用品。签订合同后原告预先支付价款100000元,但被告一直未履行合同,致使原告不能按时使用,给原告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依法解除合同,判决被告返还价款,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此致7/14××人民法院具状人:石家庄市××公司×年×月×日承包合同纠纷管辖权【第五篇】法人代表:xxx,系公司经理被告人:xx市xx区xx商店地址:xx市xx区xx大街x号法人代表:xxx,系商店经理案由:追索货款,赔偿损失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元。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3.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原告和被告x年x月x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西凤酒200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x月x日将200箱西凤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8/14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起开始实施《民法典》),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证据和证据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x张此致xx区人民法院起诉人:xx市xx区xx公司(公章)20xx年十一月二十日承包合同纠纷管辖权【第六篇】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工作单位原告姜××男40岁汉承包户××县××乡××制油厂被告刘××男43岁汉主任同上××乡经管会1.履行合同:2.赔偿经济损失。1.双方是怎样引起订立承包合同的?××县××乡办企业制油厂,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至1982年负债累累已停产三年了。我自幼在油厂工作已有近20年的工龄,当时在本县太平川油厂担负生产指导工作。9/14经新建乡武装部部长的介绍来到××乡担起恢复制油厂生产,偿还旧债的重任,由乡经管会直接领导,被告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我的职称是技术员。1984年,油厂已恢复到扭亏为盈,又任命我为车间副主任,主管油厂的生产责任。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企业实际生产责任制,又因偿还了积累三年的旧债,这才主动找我承包。从1984年12月末起至1986年9月末止订两年承包期合同。1985年3月12日立的合同。2.被告为什么中途撕毁了合同?我从1982年来到新建油厂。几年来,我耳闻目睹了油厂的现实,深知其亏损的弊病依然存在。被告刘××与油厂保管员的关系是形成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为此,当被告找我担任承包时,我就提条件,前段事务与承包后必须分清,库存与帐面必须相符,不这样我不承包。被告答应。但提出“先交接帐簿,以后查库存,如有缺少,由保管员负责。这样不耽误生产。”我同意了,由于我要求过前后分清,各负其责。同时,又掌握承包前的厂内的底细,所以,被告就不顾一切了。他在我承包当年的5月7日对我说,油厂不承包了,还象过去一样干,给你按每天工资8元计算,你把合同交回来吧!我不同意。3.被告以权谋私,损害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违法行为,我要跟他争出个事非曲直来。首先,我到县委上访:他们告诉我到县企业局去谈;企业局李局长介绍我到法院;法院金庭长让我请律师代理办;后来县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检查了帐目,作出了承包阶段盈利一万10/14四千多元,豆油少七千多斤,豆饼少一万多斤的证明。我再找县委书记王、罗两领导同志,他们指示到信访办去立案,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刘××说“你告到那儿也得回去处理”劝我息事。我又找信访办主任刘××同志。他把我介绍到县委书记那;县委书记指示: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介绍我去法院。在此期间,被告用威逼利诱的办法,先煽动工人到我家去要工资,拿走我家的电视机,用此逼我交出合同,在我上访的二年中刘××不顾党纪国法,公然下令砸开油库,原料房、生产车间、食堂,收去我承包期间纯利14183.29元,占用食堂粮面1500斤大米10000斤、豆油40斤。又悍然把油厂另行承包给第三人,库存豆油经律师调查时已短少七千多斤,豆饼万斤以上,刘××又想借用承包之机的混乱,以便消灭或减少他利用职权侵吞的集体财富罪责。被告自知他的行为已构成违法以至犯罪,这才又使用欺上瞒下收买等一贯手法,首先盗用原告名义向上级打报告,说我自动撂下不干了,无能经营、亏损等,其用心是为掩饰他片面毁约行为:又蒙蔽乡政府,用乡党委、企业办和他主持的经管会名义联横向县打报告,说是原告自己请求不干。以上就是本案的经过详情,尚有未便记人的事实,留待法庭审理时面述。1983年3月12日,双方签订的合同是一种经营权承包。被告代表发包方把油厂经营管理职能移交给承包人(原告)。这11/14种承包根据法令规定,它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发包方不能再插手经营,只是监督管理而已。在承包期间,承包人依据合同规定应对生产、资金、收益、亏损以及工资和伤亡事故负全部责任。除了每年向上级单位交纳提留费外,承包人有完全自主经营权。然而,被告身为经管会主任,只是为了消灭和掩饰自己经济上的问题,对我还个不跟他合作的人,决计踢开,所以不择手段,毁约违法,此诉讼理由之一。双方签订的合同出于协商自愿,内容清楚,手续齐全,属于有效的合同,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在合同生效后,既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又不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就单方面随意撕毁合同,此为申诉理由之二。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发包方(被告)应承担因此造成停工、丢失等一切实际损害的赔偿责任。发包方就此同一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