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写企业管理制度篇【推荐8篇】如何编写企业管理制度(精选多篇素材稿件)如何编写企业管理制度篇【第一篇】1.培训为了提高公司职工的整体素质,提升公司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的培训管理原则,使职工确立上岗要培训,岗位靠竞争的观念,进行管理、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培训。1.1培训工作的领导与组织1.1.1公司副经理主管公司培训工作。1.1.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1.1.3各项目部、分公司经理负责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并由各部门人资员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培训工作。1.2人力资源部培训职责1.2.1制定和完善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培训制度、考核管理办法;1.2.2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公司的施工情况和各单位的培训需求,每年年底编制公司下年度职工培训计划;1.2.3组织在职人员学习新规程、新制度和新标准。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有序地进行各类培训;1.2.4对技术工人进行技术考核,并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1.2.5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学习和培训;1.2.6组织公司各专业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鉴定;1.2.7定期召开公司培训工作会议,组织经验交流,收集意见,提高培训工作的水平。1.2.8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先进安装工艺。1.3培训分类1.3.1新工人包括大、中专生的入厂、实习培训;1.3.2资格准入培训、持证上岗培训;1.3.3管理干部、专业干部、技术工人的专业和业务培训;1.3.4继续教育;1.3.5企业文化教育及信息讲座。2.培训考核凡经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或委托举办的各类业务、技术讲课、资格培训、上岗培训等学习的人员须参加培训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准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培训档案。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职工培训档案。3.岗前培训3.1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中标一周后开始组织开工前培训。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p3管理、e__p管理等。3.2施工人员:根据施工进度对各分公司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质量、安全及岗位应知应会培训。3.3施工期间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进行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4.资格评定4.1需取得资质的专业人员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社会组织的取证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组织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4.2特殊作业人员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培训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4.3技术工人参加相应的技能鉴定后,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4.4以上人员在取得相应证件后还需同其它人员一起参加由公司组织的项目施工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发给合格人员上岗证书。5.上岗新工人包括新入厂的大、中专学生必须经过厂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专业技术工人和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准予上岗操作。干部、技术人员、工人都要定期进行技术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竞聘和上岗。公司所有参加昔阳工程施工的人员需参加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上岗证书。无上岗证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施工。如何编写企业管理制度篇【第二篇】1、生产调度受分管经理、主管直接领导和管理,日常生产工作指挥、协调、管理行使生产经理权力。当班工作中应按公司管理制度,以全局利益为出发点,抓好安全、稳产,促进系统长周期安全运行。2、认真执行“生产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加强生产调度指挥,搞好安全生产,促进当班中的生产作业和经济指标完成。3、负责当班中各岗位设备、工艺正常运行,抓好煤、水、电、汽、气的平衡调度,指挥协调。生产过程中,有权减量,无权超标。4、加强巡回检查,全面检查、了解各工序指标变化,发现设备、工艺有不正常时,要组织解决,并反馈有关领导。5、认真组织大班班前会,将生产调度例会主要精神传达给员工,并作好当班生产的安全注意事项安排。6、负责当班中系统开停车及设备的停机检修,倒机开车。7、确保安全第一,加强各车间、工序的联系,对生产运行中有疑难问题,有权通知有关车间,部门协同处理。对当班中出现的事故要通知所在车间召开分析会,并拿出事故处理意见。如何编写企业管理制度篇【第三篇】一个企业,不管它是属于哪种类型,影响员工行为的都有三种力量——制度、管理和文化。这三个东西从不同的侧面影响着组织的个体行为及其结果,它们互相配合、缺一不可。第一种力量:制度。不管企业大小,首先必须建立制度。我国古人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就算是两个人合伙开公司,也要约法三章,对不对?何况对于一个人数众多的公司,假如没有了制度,怎能保证大家步调一致?这里说的制度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行为准则,即应该做什么、不应该作什么;二是工作标准,即应该怎样做,包括岗位作业标准及业务流程。前者是强制性的,后者是指导性的,两者应当互相配合,相辅相成。第二种力量:管理,具体的讲是指员工上司即主管的管理行为。一个企业有了制度和程序,难道就能运作起来了么?显然不是,当然还需要组织各阶位上的管理人员发挥作用才行。主管的管理功能大概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控制,一个是指导。控制是指,主管人员依照公司目标、制度、标准和程序,对部属的工作进行安排和监控,使部属的工作在预期的范围内进行运作,以期达成工作目标。当然只懂得控制的主管算不上一个称职的好主管,一个称职的主管还应当懂得指导。指导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导部属怎样正确地执行标准规范以及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二是例外事务的调整与指导。我们应当懂得,制度和标准是死的,而现场的情况是瞬息万变的,有的时候如果按照“标准”做就可能发生问题,这时应当怎么办?员工只可以按规定做,而主管则应当依据经验和“例外法则”(譬如公司核心价值观、客户导向或趋利弊害原则等等)作出判断,对部属的行动做出调整和指导,这才是正确的做法。第三种力量:文化即企业文化。对企业文化无论怎样的下定义其实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正确的看待和运用才是最重要的。笔者在这里必须澄清一个错误的观念,在管理界许多的专家主张说,构建企业制度和企业文化是大企业的事情,这完全是一个误导。一个民族的文化是那个民族精神和物质文明的传承,同样的道理,一家公司的文化当然是这家公司精神物质文明的传承。企业文化不是写在墙上或者是文件的表达形式,而是看不见、摸不着但感觉得到的东西,不管你是否承认,它都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无时不刻地在影响着每一个组织成员的行为。客观事实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给企业以好的导向,不好的企业文化则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或更有甚者可能会毁掉一个企业。老子说,一言能兴邦也能毁国。而且,形成一个企业文化的主导因素是这家企业老板的价值观、习惯与修养,所谓一个企业的文化就是老板文化,我认为是有一定道理的。三种力量中,制度和管理是有形力量,文化是无形力量;制度是基础是硬件,文化是动力是软件,管理是桥梁,制度和文化透过管理(人)发挥作用;制度、管理、文化就是一个系统,它们互相配合、共同发挥作用、缺一不可。我们忽略了哪种力量的存在和影响都将是不明智的。重要的是,我们要认知和承认它们的存在,而且,根据自己企业的情况,用心构建这个系统,通过不断实践、调整,以实现三者的最佳动态的配合,这才是我们的管理者所需要考虑的。制度、管理、文化是管理员工的三种力量,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的三个层次。制度是企业管理的低层次,执行的对象主要是企业的基层员工,因为基层员工的管理职能是作业。员工按照规章或规范做事情,规规矩矩,人众才能步调一致,产品才能减少差异,工作才能减少失误,才能达成工作目标。一个企业必须管理制度化,但制度化的管理绝对不是好的管理,这是中国式管理之父曾仕强教授的观点,我赞同。因此仅有制度化的管理远远不够,还必须有管理和文化相配套。管理的中级形式就是企业的干部即主管人员所实施的管理,这也说明管理是干部的职责。老板一般不应当直接干涉或参与管理,否则干部将无所适从,公司运作将发生混乱。文化是企业管理的高级形式,这是因为企业文化靠老板发起,是老板的责任而不是干部的责任。请试想一下,一家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脱离了老板,没有的老板的认同、参与和支持,仅凭着人力资源部门在咨询师的指导在那里穷捣鼓,无疑是徒劳无功的,必将使得企业文化建设走入死胡同。认识了这些道理,了解了事实真相,管理就变的轻松愉快而有效率了。如何编写企业管理制度篇【第四篇】第一条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对进冀建筑业企业的服务水平,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确保投资效益,根据《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进冀建筑业企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冀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进冀企业”),是指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注册地不在本省行政区域,进入本省行政区域进行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第五条外埠建筑业企业进冀施工,应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冀备案手续。进冀备案包括单项工程备案和进冀企业分公司备案。第六条进冀企业拟在冀承揽单项工程,应办理单项工程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备案申请表(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三)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四)企业营业执照;(五)企业资质证书;(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七)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部成员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八)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市场违规行为的信誉证明;(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七条进冀企业拟在冀年度承揽施工项目超过2个(含2个)的进冀企业,应当设立进冀企业分公司,并办理进冀企业分公司备案,由分公司统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项目。办理进冀分公司备案,除按第六条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外,还应提交:(一)分公司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书;(二)分公司成员的职称及资格证书。第八条办理备案手续按下列程序进行:(一)进冀企业向拟承揽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资料;(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进冀企业提供的备案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发现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三)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进冀企业的备案文件后,应进行登记、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同意上报意见,由申请人持该意见及有关材料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备案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办理使用备案手续,颁发相应备案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作出不予备案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第九条进冀建筑业企业中标(或按规定可以不经招标直接承包工程)后,企业应到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机构)领取《进冀建筑业企业施工服务手册》,并提交下列资料:(一)进冀备案证书;(二)中标通知书或按规定可以不经招标直接承揽工程的证明材料;(三)施工承包合同;(四)选用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证书,劳务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五)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合同。第十条《进冀建筑业企业施工服务手册》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其内容包括:(一)进冀建筑业企业服务指南;(二)建设工程基本情况;(三)进冀建筑业企业和进冀施工人员基本情况;(四)本省建设行政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条进冀企业分包工程,应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并依法和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对分包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二条进冀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筑业企业基本运行情况表》。第十三条进冀建筑业企业享有与省内企业同等的权力、并承担相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本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机构的监督、管理、检查。第十四条进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