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推荐5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推荐5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源头预防和标本兼治原则、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原则、属地管理和务实创新原则,以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立起“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反应机制,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2/25二、工作对象未成年人保护对象为未满xx周岁的公民,重点保护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以下六类: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2.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x个月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上述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3.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4.重残、重病未成年人。5.流浪未成年人。指长期在外流浪的未成年人。6.其他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包括受侵害和虐待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未成年人、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等。三、工作内容(一)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网络1.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机构。在xx县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总体框架下,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各级工作特点和实际,3/25构建上下衔接和统筹管理机制。县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明确有关机构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应职责,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牵头开展区域内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乡镇、村级。设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建立儿童之家,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汇总、统计上报、信息录入及动态管理;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救助保护、干预帮扶、照料安置等;对困境未成年人实行跟踪随访等。2.建立未成年人信息服务平台。依托xxxxx政府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建立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衔接机制,及时受理、转办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咨询、困难求助、帮扶转介等服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处置帮扶“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4/251.监测预防机制。强化家庭的监护主体地位,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政府、社会各方力量为困境家庭提供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随访等保护服务,协助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帮助其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成长环境。加强各部门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政策对接,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获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实现临时救助保护与长效帮扶措施的有效衔接。2.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多渠道发现机制,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做到及时发现。学校、医院、村(居)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了解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和生存现状,建立民政、公安、教育、司法等相关部门信息筛查和通报制度,增强邻里及社会公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同时,要积极发动基础网格长、志愿者队伍、社区群众等对辖区进行定时巡查,及时发现线索,主动向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报告困境未成年人信息。3.评估转介机制。落实困境未成年人评估制度,对重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建立家庭监护评估、风险等级评估和需求评估标准,实施分类帮扶。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转介至救助管理机构;对遭受家庭暴力、人身侵害,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转介至公安部门;对遭受严重伤害须紧急救治的,联系5/25送医院救治;对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对失学辍学的,同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通报的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吸毒、强制戒毒,以及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4.处置帮扶机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救助帮扶工作制度。对贫困家庭帮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就医、就学、法律援助等政策;对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关爱、教育辅导、监护随访等服务;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开展委托监护、替代照料等服务;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屡教不改的监护人,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预措施,转移监护权,落实国家监护责任。(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县要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开展政府向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岗位,用于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对社会组织申报成功的中央、省级未成年人服务项目,要按上级政策落实好配套资金。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内部力量协调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民政自身优势和工作资源,引进、培育、孵化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切实发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提供专业机构、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支持;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益慈善等6/25力量资源的融合,实现互补、互动、互助。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个案管理及专业服务等组织协调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二)注重教育宣传。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及工作情况,制作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和保护工作的相关内容,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按照上级要求,确定每年x月份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三)强化督促检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恶劣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为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7/25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儿童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开展“主题宣传月”、专题学习培训、领导专家访谈、网络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全面宣传中国共产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党史知识,大力宣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基本常识,强化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努力营造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良好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党史、感党恩,将自已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活动内容(一)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1.举行“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将2021年6月作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宣传主题为“合力守护,关爱成长”。各市、县(区)于6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举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发布系列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资料,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咨询、宣讲。2.组织开展现场宣讲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重点内容,组织各地儿童工作力量、承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深入村(居)、学校、企业、工地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8/25活动,宣讲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相关内容,推动村(居)委会、家长等有关方面履行好法定职责。3.营造浓厚的“主题宣传月”氛围。一是充分运用传统宣传阵地。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打造文化墙、设置“文化小景”等,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二是挖掘传统媒体宣传力量。通过邀请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录制宣传短视频等形式,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宣传领域,连载播放、滚动宣传,深入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三是开拓新媒体宣传高地。依托“法治福建”“海峡法治在线”等宣传平台、知名媒体和相关单位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制作发布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主题的普法微课堂节目,制作推送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短视频、典型案例、政策解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新媒体矩阵宣传格局。四是投放主题公益广告。制作投播“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主题公益广告,在全省各地新闻媒体、重要地段LED广告牌、地铁公交电视、出租车顶灯等宣传平台滚动播出。(二)举行专题学习培训4.开展专题学习。把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质量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对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儿童福利工作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9/25政策进行梳理,通过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会、政策解读会等方式,专题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光荣传统,激励和动员广大儿童福利工作者在回顾优良传统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抓住历史机遇,创新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5.开展专题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民政系统全体干部,尤其是儿童福利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培训,重点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要义和涉及民政部门的主要制度设计及职能职责,确保应知尽知、依法履职。(三)开展系列主题活动6.“领导专家话未保”。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党政干部,采取录制视频、撰写理论文章等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谈认识、谈体会、谈工作举措,并通过报刊、网站等形式进行刊发展播。7.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依托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儿童之家、福蕾行动计划服务室(站)、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巾帼文明岗等机构和阵地,以及省“12349”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在提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时,即时、常态开展法治宣传。8.开展普法知识竞赛。将网上普法知识竞答作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开设专栏,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网上普法知识竞答活动。10/25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