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岗位职责【推荐5篇】2023/X/XX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岗位职责【第一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创新农村和街道社区无职党员的教育管理方法,进一步规范无职党员行为,切实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农村和街道社区更好地贯彻执行,结合全市农村和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第二条农村和街道社区无职党员,是指不担任党内和行政领导职务的农村和街道社区基层党员。在农村和街道社区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要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标准化社区建设这个中心,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党员参与村级事务和街道社区事务管理、带头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激发他们服务党员群众、模范践行宗旨的工作热情,为他们发挥“一个党员一面旗”的引路导向作用和体现先进性搭建平台,使他们真正成为“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组织者和推动者。第三条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必须坚持以下四条原则:体现“三个代表”要求的原则,即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新时期检验党员是否合格的唯一尺度,把党员能做、会做以及需要党员发挥作用的地方,作为设置党员岗位的主要目标;与党员权利义务相衔接的原则,设岗定责必须依据《党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合理合法;与村组和街道社区干部职责相区分的原则,要把设岗定责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通盘考虑,有利于村两委会和街道社区开展工作;防止利益驱动的原则,对发挥作用好、成绩突出的上岗党员主要采取表彰奖励的办法予以肯定和激励,绝不能以给报酬的办法进行物质诱导。第二章岗位设置及要求第四条设岗对象。参加设岗定责党员的条件为:不是村和街道社区领导班子成员的农民党员和居民党员;党员本人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热爱党的工作,有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开拓创新精神和一定文化水平;能积极为党组织分忧,为人民群众服务,在村组和社区居民中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威信。第五条设岗类型。具体岗位设置为四大类11个岗位,也可以依据各村和街道社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另定岗位。经济发展类包括:科技推广示范岗和招商引资信息咨询服务岗。政务监督类包括:党务监督岗、政务财务监督岗和计划生育监督岗。公共事务类包括:信息咨询服务岗、社会治安维护岗和公共设施维护岗。思想政治工作类包括:参政议政岗、民意收集岗和文明新风岗。第六条在定人上岗工作中,把握好“群众信任、本人乐意、能履行职责、方便就近”四个原则,在安排推选党员上岗时做到“四个不”,即不合格党员不安排上岗,本人不乐意的不安排上岗,年级太大的不安排上岗,体弱多病的不安排上岗。第七条岗位设置的要求:(一)科技推广示范岗党员:每年示范推广新科技2项,组织村、居民开展各类民间形式的技术交流和参观学习活动2次,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不少于30次,帮助农户解决生产环节的技术难题。(二)招商引资信息咨询服务岗党员:每年收集项目建设方面的信息5条,积极为项目建设建言献策;对外宣传本地的招商引资政策和资源优势,认真协助招商人员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三)党务监督岗党员:了解党务工作程序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参加并协助党支部组织开展各项党内活动,督促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四)政务财务监督岗党员:熟悉政务、财务有关知识,对村组和街道社区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审查村组和社区财务开支的合理性、真实性,督促村委会和社区每季度对财务、政务进行一次公开。(五)计划生育监督岗党员:积极宣传并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法规和有关政策,并监督他人自觉遵守;经常了解育龄妇女的生育状况,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及时向村组或街道社区报告。(六)信息咨询服务岗党员:每年收集有利于发展的相关信息不少于20条,向村、居民提供务工、就业及农产品销售信息、科技生产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不少于30次。(七)社会治安维护岗党员:熟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村规民约;每年开展两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密切关注和掌握群众意愿,做好集体上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组织群众搞好群防群治,制止和预防偷窃、抢劫、投毒、等违法现象的发生;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辖区内治安问题、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八)公共设施维护岗党员:对村组和社区内的公共设施经常进行察看,制止破坏公共设施的一切不良行为,发现公共设施被破坏的现象,及时向村委会和街道社区报告,并协助做好公共设施的维修工作。(九)参政议政岗党员:熟悉党的大政方针和基本政策,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影响面较广的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宣传活动;主动参与本村、本社区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经常帮助党支部出点子、想办法。(十)民意收集岗党员:能经常性地深入村民和居民当中进行专题民意调查,认真收集村组和社区居民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每年收集意见和建议不少于10条;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意愿,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十一)文明新风岗党员:带头解放思想,移风易俗,积极引导群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优生优育,支持殡葬改革,不参与;积极与社会不良风气作斗争,引导村、居民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第八条除以上岗位,各村和街道社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其它岗位,其职责根据岗位设置情况自行制定。第三章操作程序第九条科学设岗定责,具体分四个步骤进行:设置岗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设岗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党员岗位。岗位设置中的每项目标既要有履行工作职责的定性要求,又要有量化考核指标;既科学规范,又便于操作,便于考核。自我认岗: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及岗位职数,由无职党员结合自身的年龄、文化、体能、特长及居住地等实际状况,自我选择一个岗位,并向支部申报。竞争上岗:在党员个人自选申报的基础上,支部向全体党员公布和介绍每个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表现、特长等情况,采取由党员大会民主推选(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每个岗位确定2—3个得票较高的党员,作为上岗党员初步候选人;组织开展演讲答辩,竞争上岗,确定上岗人选,签订上岗责任书,颁发履职证书。公示明岗:对无职党员认岗定岗情况和岗位职责要求,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公开栏、黑板报或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向党员和居民群众进行公布,公示期为3天。第十条党员上岗后,由村党支部和社区党支部集中时间对上岗党员进行岗前培训,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加强指导。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制订改进措施。为保证在岗党员能履职、履好职,建立在岗党员集中培训、情况交流、定期考核、工作督导等制度。在模式选择上,一般可分为全员上岗、竞争上岗两种。全员上岗是指所有的农村和社区无职党员全部上岗履责,各司其职。全员上岗有利于调动和发挥每个党员的积极性,适用于党员人数较少而素质普遍较高的村组和社区;竞争上岗党员比例一般应掌握在无职党员总数的50%左右为宜,以利于奖优汰劣,及时调整和优化上岗党员队伍。无论是全员上岗,还是竞争上岗,均可采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和一岗多人等三种类型,上岗人员一般以自然村和社区为单位划定。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一条建立上岗党员“一证一册两簿”制度,即上岗党员佩带《上岗证》、有《工作手册》,党支部建立《上岗党员情况反映登记簿》和《上岗党员履责情况评议簿》。第十二条党支部根据上岗党员的岗位要求和本村、本社区工作实际,负责制定每个上岗党员年度、季度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接受上岗党员的情况反映,填写《上岗党员情况反映登记簿》,定期检查《上岗党员工作手册》,及时掌握上岗党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第十三条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上岗党员履责情况工作汇报会,研究分析履职情况,督促指导工作,同时上岗党员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创造条件履行职责。第十四条每名党员干部负责联系指导1--2个类型的岗位,通过组织上岗党员交流经验、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为无职党员指路子、教方法、解难题。第五章考核办法第十五条上岗党员工作考核坚持平时与定期相结合、支部意见与群众意见相结合,坚持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注重实绩、注重群众认可的原则。考核分半年考核与年度考核,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和老市区工委、玉门镇街道办领导要参与上岗党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以上岗党员的目标管理内容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具体包括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爱岗精神、履责实绩,重点考核履责实绩和效果。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社区基本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较好: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社区基本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开展各项活动,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一般: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责能力较弱,工作业绩一般化。差: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工作失职,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民主测评不胜任票在1/3以上。第十七条考核的基本程序为: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大会,由上岗党员进行述职,与会人员根据党员述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在深入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并在公开栏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考核结果记入《上岗党员上岗情况评议簿》,以书面形式通知上岗党员。第十八条年终考核等次为好和较好的上岗党员,由乡镇党委或老市区工委给予物质、精神奖励。考核等次为好的,可作为评定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实际较为突出的年轻党员优先列入村级或社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考核等次为一般的上岗党员,由村、社区党组织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提高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考核等次为差的上岗党员实行待岗制,对待岗时间达到半年仍不符合上岗要求的,经乡镇党委或老市区工委、玉门镇街道办认定,调整下岗。上岗党员履行岗位职责考核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岗位职责【第二篇】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党章对党员的责任和要求,更好地保持和发扬党员的先进性,更好地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党员岗位职责。1、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切实将学习收获实践于工作之中。2、树立终身学习思想,拓展知识领域,提高业务能力,改进工作态度和方法,工作中善于总结和积累,胜任岗位要求。3、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勇于挑重担,不怕苦,不怕累,不推诿,不扯皮,不计较个人得失。4、认真参加党员大会、组织生活和主题实践活动。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应提前向支部请假,履行手续,及时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5、严以律已,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参加民主评议工作。6、关心帮助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工作意见和要求,维护合法正当利益。7、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和蔼社会建设,讲团结,讲大气功,讲大局,讲协作。8、党员享有党章赋予的权利。在支部建设中,党员应积极主动对支部建设提出建议和倡议。9、在新的历史时期,党支部以推行“党员承诺制”、延伸和深化承诺制内涵为重要抓手,通过亮出党员旗帜,建立承诺载体,严把承诺内容,给党员提供了施展才能的舞台,搭建起党员教育和管理的`活动平台,为推动学校健康发展“培育一股旺盛的人气,打造一支团结的队伍,营造一个安定的环境”。10、我是党员,我承诺:党员身份亮出来,平日工作看出来,关键时刻站出来,危难面前豁出来,工作业绩干出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人后己,乐于奉献,鞠躬尽瘁。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岗位职责【第三篇】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在连队(社区)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工作,充分发挥我团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和扩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党支部基层组织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依据,以设岗定责为载体,积极探索连队(社区)无职党员分类管理、参与连队(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