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露天矿、露天矿区辅助企业部分条文说明前言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1987)国土[建]字第144号)和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1989)国土〔建〕字第169号)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一九八八年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制订修订计划》(计综(1987)2390号)的安排,由煤炭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煤炭工业部沈阳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露天矿、露天矿区辅助企业部分》,经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1998年3月19日以建标〔1998〕55号文批准为全国统一指标,发布全国施行。为方便有关部门和咨询、设计、科研、建设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建设用地指标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的规定,现将《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露天矿、露天矿区辅助企业部分条文说明》予以印发,供国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1998年3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条阐明编制本建设用地指标的目的。土地是有限的自然资源,是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基础。我国地少人多,随着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矛盾日趋突出。因此,露天矿、露天矿区辅助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同所有的工业工程建设一样,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强调既要适应建设需要,又要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用地。编制本建设用地指标规定了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基本原则、措施和建设用地的量值,为加强露天矿、露天矿区辅助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提供了依据。第1.0.2条本条阐明本建设用地指标的作用。它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建设用地的依据,是编制核定和审批初步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尺度。一个建设项目的实际用地面积,因建设条件各有差异,应以编制本建设用地指标规定的建设条件相对照,衡量用地的合理性,凡建设条件基本相同的,则不应超过本规定的用地指标;某些条件不同的,对不同部分具体核算后予以增减。根据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1989)国土〔建〕字第169号文颁发的《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精神,本建设用地指标是在平均先进的生产工艺、规划设计、技术经济水平和通常的场地条件下编制的。结合露天矿、露天矿区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指标主要体现以下几个特点:一、生产规模大。露天矿的生产规模,附表1一1的17个生产露天矿统计资料表明,小型露天矿数量只占35%,中大型露天矿数量占65%;矿区的生产规模,12个矿区统计资料表明,小于10Mtla规模矿区的数量仅占29%,大于10Mt/a规模矿区的数量已到71%,甚至个别矿区规模已达60Mt/a(设计规模)。鉴于露天矿、露天矿区这一发展趋势,确定本建设用地指标只能采用较大的生产规模和较多的分类形式。二、指标采用平均的先进生产工艺。这一特点的意义有二:其一,平均生产工艺,即指露天矿(或矿区)每一规模档次里所有工艺组成个体,在平坦地形(即自然地形平均坡度都划归到等于或小于4%的地形坡度)、单位产量下实际用地的平均,即为平均生产工艺。具体如下表1.0.2所示。其二,先进生产工艺。即指露天矿(或矿区)每一规模档次里单就先进生产工艺(即联合工艺、连续工艺、单斗―汽车工艺)所有组成个体,在平坦地形、单位产量下的实际用地平均,即为先进生产工艺。具体如“指标分析比较”表第二行所示,该值为采用指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的理由:一是平均生产工艺水平落后,平均生产工艺是包括单斗―铁道工艺在内的所有工艺水平,由于有单斗―铁道工艺的参与,使得它较其它工艺的指标相比都来得大。根据附表1一2的17个矿、附表2一2的12个矿区统计资料表明,露天矿的采掘场较其它工艺平均要大1.35倍,排土场平均要大1,24倍;矿区的机修厂较其它工艺平均要大1.20倍,行政与服务设施平均要大1,18倍。如要贯彻节约用地的国策,就不能采用平均生产工艺;二是先进生产工艺能适应新技术发展。众所周知,先进生产工艺具有生产能力大、设备数量少、效率高、生产费用低及易于管理等优点,并在国内煤炭露天矿已有广泛应用。统计资料表明,90年代前采用先进生产工艺的矿有29%,90年代后采用先进生产工艺的矿已发展到71%,采用先进生产工艺的矿区几乎达100%。根据这一发展趋势,指标只能在先进生产工艺中选取;三是先进生产工艺用地少。根据统计资料,露天矿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指标的采掘场较平均生产工艺的指标要减少26%,排土场要减少19%,矿区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指标的机修厂较平均生产工艺的指标要减少17%,行政与服务设施的要减少巧%。如要按“分析比较”表1.0.2第二行与第一行相比较,先进生产工艺的指标较平均生产工艺的指标同样要减少。事实说明,先进生产工艺用地确实节省。基于上述种种理由,本建设用地指标确定为平均先进生产工艺略高的水平,并以此为根据进行模拟验算证实,平均先进生产工艺水平的指标是经过努力可达到的先进的用地指标。三、设施多而布置面广。露天矿的设施多,据统计资料分类就有五大类,五大类中所包括的主要项目有14项之多,加之没有统计在内的一些项目,其总数将更多,这和矿井10项指标比较显然要大得多。设施布置面广,由于露天矿设施多且规模较大,布置又不象矿井那样规则,只能就近分散布置,这样就带来了用地数量大、布置面广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为减少占地,采用了尽量向占地少的集中布置方式靠近的办法来解决。如安太堡露天矿总平面布置就是采用将生产系统、煤加工、机修厂、仓库等大部分主要设施集中布置在靠近出人沟口的东部,而把小部分辅助设施,如停车场、组装场、储煤场等分散布置在采掘场、排土场中间的空闲地带,这样布置较分散布置减少了用地约7%。四、贯彻专业化协作精神。为减少项目建设用地,生产设施各项指标均按能协作的就协作,不搞“大而全、小而全”的精神考虑。如霍林河坑口维修区就是按照只承担露天矿采运排设备的保养、小修和拆换总成的日常维护性检修而设置的,其发动机的大修及旧件修复均安排在矿区机修厂、汽修厂进行;挖掘机、汽车、电动轮的大修也均外委。这样做既避免了建厂的“大而全,小而全”的弊端,同时又发挥了邻近专业化厂的协作长处,减少了建设用地。五、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变化大。地形变化,露天矿、露天矿区场地地形有的地形线平直且坡度小(2%一4%),有的地形线曲回坡度大(19%一24%);地质的变化,有的场地地质结构简单且地下水影响小,有的地质结构复杂且地下水影响大。对于上述各种变化,是很难编制出与之完全相适应的指标来。为使指标便于使用,需要将这些变化的情况划归到可比较的标准条件下来处理,此标准条件即为指标的通常场地条件。具体是:地形坡度按‘4%确定;地质按场(厂)区内不存在不良地质地段及不考虑湿陷性黄土、膨胀土、溶洞、砂井等影响;场地是按场(厂)区外形较规整,区内原有设施,如穿越区内的城镇管线、灌渠、排洪沟等可迁至场(厂)外,不计人用地。总之,编制本建设用地指标是利用了生产露天矿、露天矿区先进经验的成果,基本体现了(1989)国土〔建〕字第169号文的要求和煤炭工业的技术经济政策,以及当前的规划设计水平。第1.0.3条本建设用地指标适用于煤炭工业新建的露天矿、露天矿区辅助企业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情况较为复杂,多数是在原有场地条件下进行建设,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一般是在不违反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情况下,做到安全生产和总平面布置合理,故在本建设用地指标中规定: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露天矿、露天矿区外独立生活区用地按照1993年建设部发布的《工矿企业生活区建设用地指标》执行。第1.0.4条新建露天矿、露天矿区辅助企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具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复垦规定》等。在实施中,一般是应按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办事,从工程项目选址、确定建设规模、采用生产工艺水平、确定生产协作项目、以至规划设计、总体布置等各个环节都要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切实做到科学、合理和节约用地。第1.0.5条编制本建设用地指标,已综合贯彻了总图运输、防火、卫生、环保、道路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执行本建设用地指标时,同样要符合现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标准、规范和指标的规定。如《露天煤矿工程设计规范》、《煤炭工业露天矿建设标准》、《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设计规范》、《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一矿井、选煤厂、筛选厂部分》、《煤炭工业矿区辅助企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规定。随着技术发展,标准要适时地进行修订。在执行时,应注意遵守新的标准,避免发生矛盾。在对项目建设用地进行具体核算时,也要遵守相关的标准。第二章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基本规定第2.0.1条露天矿、露天矿区辅助企业工程项目建设立项,要经过充分论证,避免不合理的建设与重复建设,造成投资和土地的重大浪费。对经过充分论证,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要综合考虑矿产资源、土地、动力和市场等条件,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规模过小,关键设备利用率低,经济效益差;规模过大,建设投资多、周期长,不能尽快发挥投资效果。编制本建设用地指标拟定的建设规模,是根据我国国情并总结此类矿山生产经验基础上制订的,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第2.0.2条工程项目使用土地的优劣是在选址阶段确定的。设计是在既定的场(厂)址上进行,只能决定具体用地面积的数目。因此场(厂)址选择除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外,还应将土地使用的优劣作为场(厂)址比选的重要条件,可以利用荒地、劣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和经济效益高的土地。第2.0.3条水土保持工作是国土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前这项工作没有得到重视的原因,不是因为经费预算紧张,就是强调没有法律可遵循。其结果是露天开采的不少土地遭沙化和流失,恶化了生态环境。为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少水、早、风沙灾害,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国家于80年代发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标准等,其意义不仅是要求有关方面对水土保持工作高度重视,更重要的是把这项工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去贯彻执行。不仅设计中的场地选择、地面布置要执行,就是工程建设、使用及日常管理中也要执行。第2.0.4条、第2.0.5条采掘场、排土场是露天矿用地大户,如能科学合理的减少它们的用地,对露天矿总用地的节约是会有显著效果的。一、采掘场节约用地的途径。采掘场的用地是由它的地表境界表征的。它的确定,通常按境界剥采比小于或等于经济剥采比先确定底部境界,再在此基础上按选择好的最终边坡角确定出地表境界。影响采掘场地表境界的因素主要是底部境界和最终边坡角。在底部境界一定的条件下,最终边坡角就是一个决定因素。如何在保证采掘场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大最终边坡角以节约用地?其一为合理压缩采掘、运输平台宽度,避免宽打宽用;其二为加强最终采剥台阶边坡、疏干防排水,进而加大最终边坡角。例如,某露天矿采掘场深为l00m,底宽为40m,上盘最终边坡角为320一340,下盘最终边坡角为18°~24°,地表长约3.0km,宽约1.0km。根据前述条件,按最终边坡角320(上盘)、180(下盘)圈定的采掘场面积为356.35hm?,如按分别加大10的最终边坡角所圈定的面积为337.56hmz,两者比较,后者较前者减少18.79hm?。事实表明,加大后的最终边坡角所圈定的面积要节约。现在我国多数露天矿采掘场的用地都有些偏大。其主要原因就是确定采掘场地表境界的最终边坡角小的缘故。如要节约采掘场的用地,就应该在合理加大采掘场最终边坡角上下功夫。二、排土场节约用地的途径。根据多年来设计和生产经验,排土场节约用地主要途径有二:(一)宏观上1、优先施行内排。在缓倾斜煤层或长大露天矿分区开采所形成的采空区尽早进行内排。它不仅可以缩短运输距离,降低运输成本,而且可节省外部排土场所占用的大面积土地。所以在煤层底板稳定和适合内排条件的采空区应优先内排。2、将内、外排土场联合起来使用。即在内排前(或在内排较晚施行时)必须有外排土场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