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3分钟范例【精选4篇】我最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3分钟【第一篇】我喜爱的艺术形式有很多。比如:电影,音乐和小说。先说说电影吧。曾在1篇文章中看到,电影就是傻瓜都看得懂的艺术形式。虽然这句话带有贬义,但却真真切切的证明了电影是一种能为大众所理解,所喜爱的艺术形式。人们不需要有怎样高深的艺术修养,只要在大荧幕前观看,就能理解电影所表达的深刻含义。电影能够将故事情节身临其境的展此刻人们面前,经过演员的精湛演绎,将人物的心理,人物所应对的情境直接呈现给观众。前阵子,我看了电影《十月围城》,讲的是清末孙中山先生为了革命冒险来到香港,为了保护孙先生,人民日报社长陈少白带领一群民间革命人士,誓死保卫的故事。电影情节虽然简单,可是却感人至极,以至于好几次我都没能忍住眼泪。我至今都记得那群革命党,他们勇敢,他们热情,虽然最终一个个倒在了血泊之中,可是他们的精神将长存于人世。这就是电影的魅力,简单,直接,深刻。再说说小说。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是《飘》。我最喜欢小说里乐观的女主人公斯嘉丽。无论有多少的艰难险阻,她都能挺身而过。在小说最终,她的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便成为了我的座右铭。人生其实很短暂,人们往往会抱怨人生的不如意。在阅读了很多的小说之后,我们便会发现,在漫长的历史河流之中,个人的不如意又算得了什么呢,只可是是过眼云烟。小说能让我们领略到不一样的世界,不一样的文化,就好像是一种穿越,让一个人的一生放大,体会不一样的生活。最之后说说音乐。在宁静的夜晚,请你放下手上繁重的学习和工作,打开播放器,倾听一曲曲安静舒缓的音乐。你会觉得无比放松与惬意仿佛周围所有的压力都消失了一般。此时的你能够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在音乐中沉沉的睡去。我喜欢安静的音乐,它能让我坚持平静的心态,缓解工作的压力,让我感到很简便。一曲悠扬,使得一天的劳累伴随压力而去吧。我最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3分钟【第二篇】我最喜欢的文学作品是诞生于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笔下的书名叫《狼国女王》的一本小说。我喜欢这篇文学作品是因为四个原因:细节描写多而深刻,剧情精彩,也有动物的思想感情的叙述,也正是因为这种打破常规的写作方式令我十分喜爱这本书,并且这本书的词语运用也十分恰当。这本书的主角,竟然是一只母狼,写狼的小说通常不都是公狼吗?为什么是一只母狼当上了狼王呢?当我翻开这本书时,一个小细节吸引住了我,狼王死了,母狼紫葡萄继位的时候,我就会想:线狼继位,那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呢?狼群是覆灭,还是繁荣?中间有没有公狼来挑战母狼王的权威……,我带着这几个未解的问题,饶有兴趣地读下去。我读着读着就能发现许多问题,作者写出了狼的思想,狼的对话,狼的.行动等等,也让我间接发现了狼群团结合作的精神。我把公狼和母狼做个比较:公狼力气大,有铁石心肠和铁的手腕,敢于迎战挑战者并毫不示弱;而母狼心思缜密,有计划,可力气比不过公狼,并且心地过于善良,有些不太适合当狼王。但在《狼国女王》这本书中的母狼紫葡萄有思想,心思缜密,但也有铁石心肠和铁的手腕,行动能力强,有负责心,勇敢。紫葡萄的表现让我十分吃惊并感到不可思议,她同时拥有公狼和母狼的优点,可以说她是狼中的“女强人”。一个动物小说家能把这部小说写得如此细腻,动作细节描绘得也很到位,让读者们感觉到主角的美好,发自内心喜欢这个女狼王,这就是我喜欢这部小说的主要原因之一;并且作者还埋下伏笔给小读者们想象猜测的空间的写作手法,也让我喜欢不已。我最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3分钟【第三篇】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小说有趣、好看、吸引人,许多人都很爱看,我也很爱看,因为它能以细致而鲜明的人物、完整而多变的情节、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完整地向人们展示一个既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复杂世界。首先说细致而鲜明的人物描写吧。小说中的人物不仅有神态、语言和行为的外在表现,而且有思维、意识和心理的内在活动。小说的特点之一就是作者能对各种各样的人物作细致而鲜明的描写。就拿曹雪芹写的《红楼梦》来说吧,书中描写的人物,个个性格各异,细腻鲜明,像柔情似水的贾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泼辣的王熙凤等等第二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是完整而多变的。小说的情节一般按照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这四大步骤来编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小说的情节又是多变的,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偶尔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乎意料,扣人心弦,总想方设法吸引住你,让你爱不释手地把小说从头看到尾。第三就是小说中感情的描写丰富而细腻。小说中对感情的诉说有时细腻得让你感同身受,如同亲临其境一般;其主人公的遭遇有悲有喜,有时会让你哭得死去活来,有时会让你笑得肚子直发痛,有时还会让你哭笑不得,心里憋着直难受,真可谓感情丰富也。世界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现实的人是多种多样的,我可以通过小说去了解丰富多彩的世界生活,可以透过小说去洞悉现实中各种各样的人,这就是我爱看小说的最好理由吧。我最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3分钟【第四篇】书就像我的朋友,就像我的知己,就像我的老师。我十分喜欢看书。童话书、科普书、笑话书……数不胜数。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是一本长篇浪漫神魔小说。主要讲了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历经艰辛,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修得正果。一路上妖魔鬼怪甚多,还好唐僧唐三藏收了三位法力高强的徒弟。大师兄美猴王,法号悟空,别名行者;二师兄猪刚鬣,法号悟能,别名猪八戒;三师兄沙和尚,法号悟净,别名沙僧。虽其相貌丑,但是心地善良,为人老实。这本书中让我最入迷的环节还是大战红孩儿部分了!这红孩儿是大力神牛魔王和铁扇公主的儿子。红孩儿的大名叫圣婴大王。红孩儿为了吃唐僧肉,故意把自己绑起来引诱唐僧。把唐僧捉住了,孙悟空连忙去救唐僧,结果被气得七窍生烟昏了过去,最后观音收了红孩儿,才救出了唐僧。在一次考试中,我正好做的是一张关于《西游记》的试卷。因为之前当我看到那大红色的一百分时,我心里除了激动,更多的是对书的喜爱之情。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你看的书越多,你的视野就会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