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至2022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的整改情况报告区审计局:根据《审计报告》(X〔2023〕X号)要求,区委组织部高度重视,主动认领,通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现已完全整改到位,现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区审计局于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2月16日,对XX区委组织部2020年至2022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延伸审计了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4家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反馈的2个方面2个问题,区委组织部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二、关于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针对党费收缴方面“部分党组织未按时交纳党费”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抓好业务培训,确保从严管理党费不变通。于5月4日召开XX区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组织区属各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党务工作者开展党费管理业务培训,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及大额党费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每年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一次党费收缴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党费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抓好党费督查,确保党费收缴标准不走样。区委组织部实行每月提示、季度催缴、半年督查,督促基层党组织及时足额上缴党费。基层党工委每月对所属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1次督查,每季度进行1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基层党支部每月提醒和督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并在支部进行公示。区委组织部每年组织专门力量,结合基层党建调研、区委巡察等工作,同步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检查,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党费收缴票据和帐目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对党费收缴不按标准、不及时,漏缴、少缴、瞒缴和不按规定使用党费的,及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针对党费使用方面“大额现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规范使用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党费使用和管理,组织区委组织部干部深入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理》,加强对现金使用规范的了解,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相关要求,在党费的支出过程中规范使用现金,对起定点1000元以上的支出,严禁使用现金。同时,以本次党费专项审查为契机,坚持依章办事,组工干部必须做到把文件读懂、读透。在实际工作中,注重规范工作流程,把握工作标准,明确党费使用范围和管理要求,努力提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工作质量。三、下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根据审计报告的审计建议,区委组织部将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加大对区属各党工委的日常监管力度,从严从实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一)持续强化党员交纳党费意识。加强党组织和党员思想教育,认真落实“党费日”制度,不断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党费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科室的沟通配合,及时核对党费缴纳情况,完善台账资料,保证党费及时、足额缴纳。(二)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关于印发《XX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共XX区委组织部区管党费户财务管理规定《试行》两个文件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指导,规范党费会计核算、现金使用管理,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交纳党费清单、收据等原始资料的审核工作,确保会计凭证报账附件齐全。(三)加大党费督促检查工作力度。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党费管理人员责任,做到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切实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党费督查制度,加大对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检查,做到党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党费收缴、管理规范,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