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第一篇】一、重大事项决策清单(一)党的建设1、按照建立实施第一议题制度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指示批示精神的意见措施;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重要决定的意见措施;3、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答复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公司党建规划、党委年度总结和工作计划;5、巡视巡察、审计和公司党委书记抓党委会党建述职评议等方面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6、党建制度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方面的重要事项;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面的重要事项;8、公司党委工作机构设置与调整、职责、人员编制和党务工作经费保障;2/219、公司党代会、代表会议、党委会工作方案及有关重要事项,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委员候选人名单;10、出席上级人代会的代表和政协会的委员候选人;11、公司基层党组织设立和调整、按期换届和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12、落实党建责任制,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方面的重要事项;13、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14、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宣传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16、公司基层党组织和公司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核查及处置、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17、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机构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18、职代会、团代会、妇代会工作方案和出席上级工会、团代会、妇代会代表名单;19、群团工作重要问题;20、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21、统一战线、老干部、党校、保密、维稳和扶贫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3/2122、公司级表彰(根据事项),向上级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23、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二)战略规划1、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2、公司专项发展规划;3、公司重大战略合作方案;(三)体制机制1、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修改方案;2、行政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3、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兼并重组和对外合作等事项;4、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子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5、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6、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的修订完善;7、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子分公司(按管理关系)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根据事项);9、子分公司章程、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四)经营计划1、公司执行董事报告;2、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3、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4/214、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方案5、公司经营计划和年度经营目标6、公司投资方案7、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9、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五)经营管理1、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2、决定公司资产负债率上限3、聘用或者解聘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4、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5、决定公司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6、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公司重大责任事项追究(包括安全责任、环境责任、法律纠纷案件责任、稳定责任等8、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釆取的重要措施、应急预案(六)资产管理与资本运营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2、〔2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产权置换事项、资本布局结构调整3、〔2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非股权性资产转让5/21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清单(一)公司领导班子建设1、上级党委决定的公司有关领导人员任免事项2、向上级推荐公司领导人选3、向上级报送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兼任本公司出资企业领导职务或按规定外部兼职的意见(二)公司领导管理人员1、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岗位任免(聘解)2、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年度绩效综合评价工作3、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评价4、公司纪委委员任免(三)公司其他人事1、公司领导人员层级体系有关方案2、公司领导人员后备人选有关工作3、公司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4、公司援藏、援疆、扶贫领导人员确定等三、重要项目安排决策清单(一)固定资产投资1、(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固定资产投资2、(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重大工程项目3、(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重大维修和技术改造4、(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重要设备和技术引6/21进5、(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二)长期股权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转让出资、对所出资企业的增资和减资)(三)权益性融资(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权益性融资(四)担保1、〔200万元以上的〕公司年度预算外的公司内部所属企业之间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及其他担保方式);2、公司外部担保四、大额资金使用1、〔100万元以上的〕公司资金使用(不含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2、〔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年度预算外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3、〔100万元以上的〕公司超预算资金调动和使用4、公司年度预算外的其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5、〔10万元以上的〕公司对外捐赠或赞助五、日常决策事项1、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拟订公司兼并重组、产权转让及改制方案7/213、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4、拟订公司三项制度改革方案5、拟订公司经营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经营风险管理解决方案6、拟订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7、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8、拟订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子分公司等分支机构设置方案9、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10、公司具体规章制度及规程规范11、聘任或者解聘除应当由公司聘(任)或者解聘(免)以外的管理人员12、公司职工聘用、解聘、调整、晋级、奖惩方案13、公司职工技能技术培训项目14、〔100万元以下的〕公司产权置换事项15、〔100万元以下的〕公司非股权性资产转让及处置16、〔100万元以下的〕公司资金运作(不含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17、〔100万元以下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18、公司拥有控制权的规定额度内的境内主业投资项目和投资额在规定额度内的不拥有控制权的境内主业投资项目19、〔100万元以下的〕公司工程项目8/2120、〔100万元以下的〕公司维修和技术改造21、〔100万元以下的〕公司设备和技术引进22、〔100万元以下的〕公司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23、〔100万元以下的〕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转让出资、对所出资企业的增资和减资)24、〔50万元以下的〕所属子分公司权益性融资25、〔50万元以下的〕公司长期融资(不含发行企业债券、集团债券等中长期债券)26、〔50万元以下的〕子公司除债券发行外其他融资方案27、〔50万元以下的〕公司内部所属企业之间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及其他担保方式)28、〔50万元以下的〕公司对外捐赠或赞助29、〔100万元以下的〕公司技术研发、创新、应用和推广30、〔30万元以下的〕公司广告宣传和对外宣传31、公司车改方案32、其他应当由总经理决定的生产经营日常决策事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第二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包括:1.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9/212.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3.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4.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但尚未调查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5.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表决情况要记录在案。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通报有关部门(单位)。6.领导班子可根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内容,邀请相关科室部门(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扩展资料:三重一大目的:为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质监系统实际,制订我局领导班子贯彻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适用范围1.研究决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10/21和措施。2.研究决定质监事业发展规划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3.研究决定市局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4.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的财务预算、大额度资金管理使用、重要项目的安排等重大事项。5.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大事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第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防范决策风险,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集团公司境内外子企业遵照执行,并根据本办法制定或修订本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第二章主要范围第三条本办法中的“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11/21及其他涉及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额度详见附件。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包括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资委重要决定;党的建设的重大事项;发展战略、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收入分配、机构调整、破产、兼并重组,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包括集团公司副处级及以上人员、集团公司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任免,以及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干部和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等。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包括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重要设备技术引进,以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的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等。第三章决策要求第八条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和经理层应当以召开党委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的形式,按照有关议事规则和职责权限,对属于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集团公司党委应对党委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和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拟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形成决议12/21或意见建议。第九条“三重一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研究,经过专题会或专项审查会等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第十条在紧急情况下无法按程序进行集体决策时,“三重一大”事项可由部分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临时商议决定,事后应及时按程序予以追认。第十一条在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与会人员应逐项进行充分讨论,发表明确意见,主要负责人应最后发表意见。若存在严重分歧,应当推迟做出决定。第十二条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履行决策程序。第十三条进入集团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党委委员和党员,应当遵循集团公司党委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出的决议或意见建议。第十四条“三重一大”事项中涉及集团公司党委委员或者经理层成员时,有关人员在决策时应当回避。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党委要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群众,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三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