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党章》 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课讲稿)、机关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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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党章》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课讲稿)、机关党建带工建情况调研报告两篇机关党建带工建情况调研报告供借鉴一、基本情况市直机关工会组织128个,其中直属工会76个。下属工会组织52个,其中:市公安局12个;市场监督管理局6个;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10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个;市城市管理局11个;市生态环境局1个;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11个。在职职工数为8643人,其中干部6915人,工勤1138人,女职工2424人。76个直属工会未换届的有3个,未配备工会主席的有3个;成立女职工委员会的41个;设女职工委员的30个。二、调研情况为强化市直机关党建带工建,发挥工会组织服务大局的作用,我们把“市直机关党建带工建,提升工会服务能力”确定为研究方向。研究制定了调研方案,从市直单位中抽调骨干力量专门成立调研小组,对市直机关党建带工建、提升工会服务能力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对策和建议。调研中,一是组织调研组学习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等。二是采取以点代面的方式,调研小组深入市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等10余家基层单位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掌握情况。三是向市直机关73家市直单位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工会组织和职工需求情况。经调研小组梳理、分析及研判,形成了报告。三、存在问题近年来,市直机关工委通过开展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带动工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工会工作纳入机关党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出台了《市直机关基层工会换届工作规范(试行)》,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满足职工需求、提升服务能力,着力从完善组织设置、建设干部队伍、服务干部群众等方面提升服务质效;组织开展了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推广职工互助保障、推动职工疗休养、职工技能竞赛、“五一”劳动奖章等先进评选等工作,工会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为市直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调研中发现机关党建带工建还存在薄弱环节,表现在“带”不到位、“建”不到位、“服务能力不强”三个方面。(一)“带”不到位党建带工建,“带”是关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赋予了机关党组织“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的职责。从各级的“三定方案”中,凡是设置机关党委的,机关党委的职责表述已成“定式”: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这一表述也突出了机关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抓机关党建和领导群团工作。“领导”的实质就是“带”。怎样“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必须负起政治责任,加强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而实际工作中,市直许多单位的机关党组织则“带”不到位。一是把“带”的职责上交。调研中发现,我市多数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认为工会的重大活动或经费支出,机关党组织没有决定权,因而一般不研究,即便研究,只是走程序、流程,最终需要报本单位党组(党委)会议或者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因此,机关党组织只当“甩手掌柜”,把“带”的职责上交给单位党组(党委)。二是把“带”的职责闲置。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除了负责机关党建与群团工作外,还承担了其他大量工作。有的市直单位机关党委,承担宣传、机关效能建设、妇儿工委、未保委、预青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双拥、“政风行风热线”等;有的还承担了乡村振兴、意识形态等。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下,诸多繁琐庞杂的事务性工作,势必冲淡主责主业,很难在工会工作上投入较多精力,因而把“带”的职责闲置。(二)“建”不到位党建带工建,“建”是根本。从调研的情况看,“建”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上。一是思想建设不到位。调研中,除检察院、市财政局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团中央的青年大学习,市税务局青年干部旁听中心组学习、旁听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市人社局每月开展线下“青年大学习”,日报社、市场监管局将党外职工全部纳入支部学习范围外。市直其他单位机关党组织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覆盖面上,没有与时俱进,只注重党员群体,没有将党外职工一体纳入支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之中。二是组织建设不到位。经调查,市直机关直属的76个工会组织中,设工会委员会的41家,占比53.9%。有工会主席职数的仅教育、住建、文广旅体等8家产业工会。其余的工会委员会均无工会主席职数,有7家是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占比1.7%。到期应换届而未换届的3家,占比3.9%。(三)服务能力不强机关工会组织的服务职能,总体来说就是“两个服务”,即服务于机关单位的中心工作、服务于职工。在服务中心工作方面,机关工会组织通常让位于机关党组织、让位于单位的行政命令。主动组织职工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多。多数单位都是按照上级工会给定的名额推荐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仅交通运输工会、文广游体工会、市场监管工会等10余家单位开展了职工技能竞赛大比武活动,提升服务中心能力办法不多。在服务于职工方面,主动作为不够。多数单位工会只是按照文件规定,做好慰问品的发放、职工疗养等,在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上思考不多、创新不多,主要看文件有没有规定,不敢越“雷池”一步。四、原因分析(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依靠。工会的地位、作用与重要性可见一斑。少数单位党组(党委)对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不够,认为工会工作能够过得去就行,习惯于用行政思维来推动工会工作。少数单位的机关党组织对工会组织的建设也没有上升到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认为机关党建才是主责主业,工会会员福利有人发放、相关活动有人组织就行。甚至许多干部职工对工会的性质、地位、作用了解也不多。至于是否加强政治、思想、组织建设也不是大家关注的重点。(二)体制机制不完善党章党规、工会法等对工会组织的性质、地位、职责、作用、隶属、自身建设等作出了相关规定。《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明确指出:机关工会接受同级机关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同级机关党组织领导为主。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市委对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时,重点关注党组(党委)是否把群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是否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并按期换届、是否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在考核所属机关党组织时,重点关注内容与市委类似。而机关工会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质量如何?怎样评定?则缺乏细化的标准与要求。(三)干部配备不到位《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机关工会应当根据职工人数相应配备专(兼)职工会干部。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配备专职工会主席。规定:机关工会设专职主席的,一般按同级机关党组织副职领导干部配备;设专职副主席的,一般按相应职级的干部配备。机关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应当具备提名作为同级机关党组织常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73家市直单位,除8家产业工会有市委编办批准的工会主席职数(1名正科级)外,其他单位都没有工会主席职数,因而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其他同职级人员兼任。兼任工会主席的专职副书记事务多、责任大,加之本身就是正科级,基本上没有动力再去抓工建。其他同职级兼职的,在职级晋升没有空间,动力不足。因职数等限制,认为工会岗位重要性不敌业务岗位,合适的人到不了工建岗位。五、对策建议落实党建带工建责任,切实加强机关工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发挥工会组织服务大局的作用,提升工会组织服务能力,注重从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履行“带”的职责《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分别赋予了党组、机关党组织、党支部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职责。1.坚持政治上“带”。党组(党委)要责无旁贷地肩负起主体责任,要领导机关党组织带领机关工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单位党组(党委)要领导机关党组织把党建带工建列入年度党建重点目标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不能让机关党组织只当“甩手掌柜”。2.坚持思想上“带”。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安排机关工会主席列席。机关党组织要把职工的思想教育融入到党员的教育之中,利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党内行之有效的组织生活载体,探索职工与党员互联互学机制、共同学习机制,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委最新部署,筑牢思想基础。(二)履行“建”的职责要把“建”作为党建带工建的工作重点,切实落实“建”的职责。1.加强对“建”的领导。出台市直机关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会)建设若干意见,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举措、领导和保障、群团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等。商市总工会、市委编办,探索单独核定市直人员较多单位机关工会主席职数或从职级职数中调剂。2.加强对“建”的督促。把市直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列入市直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提高权重,细化标准与内容。进一步核实市直各单位机关工会情况,对应成立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对未按期换届的、对工会干部未及时配备的,下发提示单。探索建立市直机关工会主席由党组织书记或者委员兼任制度,强化党建与工建融合、交流。(三)提高服务能力无论是“带”,还是“建”,根本目的是提高机关工会的服务能力、发挥服务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市直机关工会干部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工会干部培训,尤其是加强新任工会干部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强化工会干部理论和业务培训。拓宽培训渠道、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学习交流,组织工会干部观摩、学习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和做法,拓宽工会干部视野,提高工会干部业务素质和干部队伍整体水平。2.服务中心工作。围绕中心工作,探索建立市直单位工会主席列席本单位党组(党委)会和行政会议机制。围绕中心工作广泛组织职工开展有特色、聚合力的岗位练兵活动,提升职工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识和能力。3.聚焦职工需求。一是探索建立单位“领导联系职工直通车”机制,以党建联系点、谈心谈话等为载体,单位领导定期了解职工需求,面对面听取职工意见。开展征集职工合理化意见、建议活动,了解职工所思所想,以便“对症下药”,及时解决职工关注的问题。二是结合职工需求,探索创建职工特色活动品牌,每年创立1-2个职工特色活动品牌,并搭建市直机关工会活动交流平台。三是充分保障职工权益。认真落实职工互助保障、职工疗休养等政策,以职工权益保障成效激励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为推动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凝聚更广泛力量。供参考深入贯彻落实《党章》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课讲稿)同志们: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集中体现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对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从一大党纲体现对纪律问题的高度重视,到二大以后多次对党章纪律有关内容进行重要修改,党章的发展历程体现了党的百年自我革命伟大历程,展现了党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党的二十大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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