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队伍建设的客观问题范例【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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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队伍建设的客观问题范例【范例4篇】纪委队伍建设的客观问题【第一篇】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如何,对反腐败成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我们就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相关情况进行了多方了解,并就主要问题和改进对策汇报如下。一、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同级党委监督难。行政和党内职务比同级党委主要领导低,人力、财力以及政治前途掌握在同级党委手中,得罪了同级党委自己就成了费力不讨好的人。因此,纪委监督同级党委不过是形同虚设。一句话,纪委无权也不敢监督同级党委,要查处同级党委腐败几乎是不可能的。2、干部顾虑多。尤其是查办案件工作,什么能查,什么不能查,要查哪些案,查哪些人都得考虑清楚,得看同级领导们的态度,有的查出了结果,处理意见也得同级党委领导的表态,使干部工作起来缩手缩脚。3、认识不到位。一些领导思想上仍然将纪检监察机关单纯地看作是党委和政府下面的一个职能部门,而没有把纪检监察机关看作既是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一个专门机关,又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机关。他们布置的工作直接下达到各部门、单位,不同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制定政策、作决定,人事任免不能真正考虑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以致造成执行党政方针、路线的混乱,造成用权、财、人等方面的不正之风。4、协调难度大。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待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决定和协调意见等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各取所需、为我所用。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拖延推诿,甚至干脆置之不理,对事关全局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也不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既无济于事,又显得十分无奈,从而导致反腐败斗争的成果不得不大打折扣。5、自身建设不够。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门的党委和政府的监督机关,人员配备与所担负的任务不相适应,存在着“小马拉大车”的矛盾。6、查案技术设备落后。当前腐败现象比较隐蔽,取证难度大,进行“暗箱操作”。但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几乎没有配备用于案件侦察的先进设备,谈不上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进行调查取证,致使办案工作难度较大。(二)自身建设中的问题。1、报喜不报忧的困扰。当前较为普遍的现象是,一些单位在工作总结中,容易看到工作的进展,而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重视不足,容易对成绩估计过高。这种思维定式下的工作总结模式通常纪检监察工作,使得思想上对工作效果重视不足。2、任用干部工作需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任用没有一个统一的资格标准,导致机关干部精通财务、审计、法律、电子技术等专业人才缺乏,复合型人才更少。再加上纪检监察干部流动慢,内外交流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3、能力素质提升较慢。特别是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财会、法律、心理等专业知识方面提高较慢。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对策建议1、建议推行垂直管理。县级纪委书记由上级纪委提名,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检组人员组成由县纪委监察局提名。其组织关系和工资归属上级纪委。2、推行干部交流。建议推行包括主要领导和一般干部、上下级纪委之间和县与县、乡与乡间的交流机制,特别是上级纪委要派干部到基层任职。3、提高干部的待遇。建议纪委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地域和行业差别。同时,建议各级纪委书记享受同级党委正职待遇,副书记、副局长在任职满一定年限后享受同级党委副职待遇,提高干部的政治待遇。4、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建议推行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招录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有相应的任职资格,资格较低或不具备资格的,要进修学习。5、保证办案经费。建议纪委办案收缴的违纪资金按一定比例上缴,并保留一定比例作为纪委办案经费。纪委队伍建设的客观问题【第二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都对反腐败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纪检工作的要求,把抓好纪检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的思路,切实做好贯彻落实纪检工作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在认真抓好纪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由于种种原因,某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改进措施。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缺乏坚定的理想信念,思想懈怠。俗话说,“人无志则不立”。如果一个人没有志向,没有目标,做什么事情都不会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兢兢业业。面对日趋复杂、任务艰巨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我们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思想消极、工作懈怠,缺乏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存在精神懈怠的问题,导致行动上找不准方向、盯不准目标,干工作没思路,抓落实没招数,逐渐丧失了锐意进取的战斗力和战胜困难的信心,遇到问题不敢碰硬、不愿担责,世界观、人生观出现偏差,甚至犯下严重错误。2、缺乏执政为民的优良传统。“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执政为民”是各级官员的标准。官员是代表国家来行使权力的,这个权力来自于人民,是人民赋予了的权力;所以作为官员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但目前的实际是,某些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对群众的诉求敷衍了事,不是深入群众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困,而是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有的部门和行业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败坏了人民公仆的形象。3、政治和业务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思想决定行动,认识决定成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加强理论学习、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显得更为重要、更为紧迫。但有的纪检干部对理论学习不感兴趣,导致理论水平不高;还有的干部学习不够深入,满足于一知半解,不在用心领会精神实质、研读理论原著上下功夫,导致思想水平不高、理论功底不深、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强等现象。另外在纪检干部队伍中还存在办案工作水平低、效率低,处理问题的技巧掌握不够等现象,不能沉下心来走近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为群众排忧解难,存在浮躁心理和奢靡之风。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4、办案不公,不能秉公执纪。有的纪检同志在处理工作时存在人情心理,往往在处理上级领导、同事、熟人、朋友等利益方面,看人脸、讲人情。其主要原因有下面几个:一怕得罪上司,在上司面前畏畏缩缩,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既担心得不到领导的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引火烧身;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管严了、限制多了,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于是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四是在查处有关涉及领导的案子时更是没有主见,不能秉公执纪、维护社会公正,甚至有歪曲事实的行为,最后走上执法犯法的道路。二、纪检监察工作的改进措施1、坚定理想信念,把握时代方向。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是立党强党的一个重大原则。理想是人们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追求。对党忠诚,这是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政治操守。纪检监察干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不动摇,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最高信仰。纪检监察干部要永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共同奏响新时期党员干部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忠诚于组织的时代颂歌。2、改进纪检工作作风,树立纪检监督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一项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在新的形势下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服务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新要求。我们要带着责任和感情与群众打交道,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求真务实,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进取、量力而行,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克服浮躁心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高风亮节和浩然正气。3、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提高本领。练就过硬的工作本领,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一是要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坚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自觉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特别要信奉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做到敬业、乐业、勤业、精业。二要提高业务素质。我们在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要拓宽知识面,掌握多学科知识;同时还要立足本职,努力钻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多方面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4、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坚持原则、公正无私是恪尽职守的基本前提条件和重要思想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具有公平正义的政治情怀和大公无私的高尚情操,始终坚持秉公执纪,以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坦荡胸怀捍卫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做到在法纪原则面前人人平等,不偏不倚,不徇私情、不畏权势、敢于碰硬,不公报私仇、不假公济私,勇于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毫不妥协的斗争。在处理督察大案要案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始终坚持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用权为民,公正执法。总之,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把握时代方向,改进纪检工作作风,树立纪检监督良好形象,不断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提高本领,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才能真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纪委队伍建设的客观问题【第三篇】乡镇纪委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建国以来,乡镇纪检组织机构不断发展,呈现出一种比较健全的网络格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积极向上,生活廉洁自律,工作恪尽职守,有一定的战斗力,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驾护航,为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社会与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宏观背景及其所引发的各种客观因素,给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给人们的思想观念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渗透到了乡镇纪检干部的头脑中,使得基层纪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问题。一、存在的问题(一)客观方面的表现一是纪检干部难以做到专职专用。这是一个最为普遍且非常突出的问题。几乎所有的乡镇纪委书记,都难以做到专职专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现实,使乡镇纪委干部都分管了其他大量的工作,主要的精力难以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而是忙于中心工作。纪检工作则成了一种“副业”,有时只是象征性地过问一下,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有位乡镇纪委书记说,他的本职工作,不及他所分管工作的五分之一。另外,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理论上是对纪检工作的加强、重视,实际上却削弱了,纪委书记更是难以做到专职专用。二是干部队伍不稳定影响业务素质的提高。基层尤其是乡镇纪委书记变动频繁,几乎每过两、三年,干部就要全部换成新面孔。乡镇纪委干部交流快、业务培训少、从事业务工作的时间、精力不多。因此,普遍存在业务知识不足,对自己从事的纪检工作职责不清,目标不明,工作找不到抓手,开展工作缺少思路和办法。再者,由于多数乡镇纪委书记和成员均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杂,部分人员纪检业务不熟,出现“不会办案”的现象。在办案程序、办案方法、材料要求定性量纪等环节上都把握不准,稍稍复杂一点的案子就要依靠上级纪委,以致不少人虽然做过纪检监察干部,但对纪检监察工作仍然是个“门外汉”。三是纪检组织机构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就目前情况来看,从乡镇到村组,都有纪检人员,乡镇有纪委书记、纪检干事、纪委委员,村有纪检员,组有纪检信息员,且形成了一种网络格局。应该说,纪检干部的数量不可谓不多,其网络的覆盖面不可谓不广。但是,除了乡镇纪委有业务工作外,其他纪检人员却很少开展活动,很少业务培训。致使纪检人员有数量没质量,有组织机构却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名不符实,形同虚设。四是队伍建设尚未走上法制化轨道。相比来说,公、检、法、税等一些执法人员,都建档立卡、统一身份或服装编号。而纪检干部办案时,唯一可证明身份的就是一纸介绍信。除此之外,纪检监察干部好象属于“编外”人员。所以,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建设一支什么样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怎样建设纪检监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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