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作方案范例【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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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人才工作方案范例【参考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人才工作方案范例【参考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人才工作方案【第一篇】根据《贵阳市高级人才引进办法》相关规定,经贵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公开审查引进高级人才。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公开审查引进原则和程序。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选择优秀的原则,按照公告、申请、资格审查、审查、体检、政审、公示、录用审查的程序进行。学院成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人才引进工作。二、评价引进的职务、人数和要求。计划公开审查引进相关专业博士学历人员10人。(食品科学和工程(重点引进: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和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和贮藏、食品营养和卫生等,园艺、果树学专业从事园艺产品加工、贮藏领域研究)、药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微生物和生化药学等)。三、审查引进的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2/222.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年龄要求:45岁以下,个别专业年龄不足可适当放宽四、公开审查引进的程序。(一)注册。1.注册时间:无限期,随时注册。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在线注册: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应聘资料(包括教育、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等)扫描件发送贵阳学院组织部邮箱。食品和制药工程学院招聘邮箱:3.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李老师,王老师。(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情况,组织、人事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育院(部)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者所需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审查。(三)审查。主要采用试教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审查内容是专业知识、授课能力、能否承担高中教育。根据综合成绩选择优秀的录用。由引才集团负责组织实施。3/22(四)医院党委研究讨论。审查合格者提交医院党委研究是否引进。(五)体检和调查。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国家、省招聘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市级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由主要医生审查体检结果,制定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字,盖医疗机构的印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立,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果第一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本人可以申请,经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再审。2.考察: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组织部、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法律、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六)公示、审批与备案1.公示: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对拟引进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向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请示,并附拟引进对象考核、考察、体检和公示等有关材料,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术证明材料及相关资料。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同意的,附引4/22进批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请示、批复办理引进聘用手续。3.备案:引进聘用工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五、博士聘用后的待遇:1学校一次性给予20-30万元安家费(税后,根据个人业绩而定);2学校科研项目资助:十万元(结合个人研究方向,必须与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研究方向相符),学科点根据研究内容再给予三至十万科研经费资助,其他条件面议;3校内享受副教授待遇(从试用期满起至应正常晋升副教授时止);4每月享受贵阳市现行人才津贴800元(连续5年);5住房、家属问题面议;6学术带头人、科研业绩突出者待遇面议。六、监督检查引进高层次人才到贵阳学院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有关人员和引进对象,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人才工作方案【第二篇】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实壮大“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农业实用人才队伍,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5/22中施展才华、建功立业,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升“昆仑英才”行动计划质量效益的实施办法》(青人才字〔2020〕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农业农村科技攻关人才及团队。从在青开展技术科研,或在县域开展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创新的省内外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团队中,遴选支持20名个人和5个团队,发挥高端人才的“领头雁”作用,提升返乡入乡创业效能。——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人才及团队。从专门从事农牧业技术教育推广、社会服务等专业性工作的省内外技术骨干中,遴选支持30名个人和5个团队,不断强化农牧业技术推广对现代农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农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领军人才及团队。从为我省县域经济发展、农牧民增收致富作出积极贡献的涉农涉牧经济组织(含种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含引进人才及团队),遴选支持50名个人和5个团队,鼓励引导其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效应。——“候鸟型”人才工作站。遴选支持3个“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吸引省内外企业家、专家学者、技术技能人才到基层一线开展科技推广、技术指导、决策咨询、项目合作、联合攻关、人员培训等活动,鼓励引导技术技能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6/22二、遴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热爱乡村,扎根乡村,奉献乡村,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创新创业、服务基层等形式,较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申报条件——农业农村科技攻关人才及团队申报人应具备下列条件:1.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一般应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农牧业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对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4.具有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团队协同攻关。5.在我省开展技术创新、课题研究、项目合作,且项目或技术在我省落地转化。6.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向引进的优秀急需紧缺人才倾斜。7/22申报团队应具备下列条件:1.团队中的核心成员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涉农涉牧工作5年以上。2.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3.团队需从事过或正在从事某一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选育研发。4.团队所选育研发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在我省落地转化,得到同行认可并广泛推广。——农业农村技术推广服务人才及团队申报人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1.在农业农村一线、农牧业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牧场中,研究、应用和推广科技成果,并有较高技术水平,开展科技承包与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2.善于钻研技术、注重技术创新、注重技术成果的总结和转化,在本职工作中具有解决关键问题和技术难题的能力。3.从事推广服务工作累计10年以上或连续在乡镇站所从事农技推广工作5年以上(不含以行政编制身份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时间),近5年为服务区域引进推广重大农牧业技术(品种)2项以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规范,普及应用率高;示范推广重大集成创新技术、区域内具有独特性和引领性,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4.在一线从事科技扶贫工作且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优先推8/22荐。申报团队应具备下列条件:1.团队核心成员须开展涉农涉牧技术推广5年以上或从事涉农涉牧产业3年以上,获得相关技术技能证书。2.团队须从事过或正在从事某种涉农涉牧优势品种、产品、技术的推广或社会化服务。3.所推广和提供服务的优势品种、产品、技术对当地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致富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得到群众高度认可。——新型经营主体领军人才及团队申报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团结和带领群众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作用较好,所带领村人均收入增长率超过当地人均收入增长率的村集体经济负责人。2.在当地创办领办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并形成一定规模,在当地起到较好示范带动效应的负责人或管理人员。3.依托当地优势农牧业资源,从事农畜产品加工、销售、运输,且解决当地20人以上就业的中小企业经营人员。申报团队应为在当地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取得明显效果,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从业人员人均收入较当地人均收入明显增加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经营主体。9/22——“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应具备下列条件:1.位于“候鸟型”人才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具有一定辐射面的地区,配备必要的办公服务设施设备。2.配备1名以上专门管理人员或2名以上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工作流程、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有稳定、长效的资金来源和经费保障。3.因地制宜创新“候鸟型”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与区域内“候鸟型”人才保持经常性联系,充分发挥工作站职能作用。三、遴选认定(一)发布通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年度遴选工作总体安排,发布申报通知。(二)推荐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根据个人申报项目类别,向所在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申报。(三)资格审查。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照条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后报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复审;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并经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四)专家评审。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组建乡村振兴人才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会议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考虑区域、领域、专业分布等因素,提出拟入选名单。拟入选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10/22日(按规定不予公示的除外)。(五)确定入选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提请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昆仑英才·乡村振兴人才”项目予以支持。四、支持措施“昆仑英才·乡村振兴人才”项目支持周期为3年。(一)给予农业农村科技攻关人才每人10万元研究经费支持,给予每个团队20万元研究经费支持;给予农业农村技术推广服务人才每人8万元研究经费支持,给予每个团队15万元研究经费支持;给予农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领军人才每人5万元经营经费支持,给予每个团队10万元经营经费支持;给予每个“候鸟型”人才工作站15万元经费支持。所有支持经费按年度发放。(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领军人才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进入村“两委”班子或纳入村级后备人才队伍进行重点培养,在创业致富能力素质提升、承接新农村建设产业项目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和支持。(三)对创办领办家庭(专业)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电商实体及其他各类小微企业的,给予一定额度的创业贷款及贴息支持;对创办农副产品深加工、现代商贸物流、特色观光旅游等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就业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增加信贷及贴息支持力度。(四)每年组织省内外专家人才与入选者(团队)开展项目对接活动,举办1—2期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管理等专题11/22培训班,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市场信息及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提供支持。(五)入选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五、考核管理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做好入选者(团队)的联系服务和管理监督工作。(一)入选者(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明确支持周期内的目标任务、合作方式、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二)入选者在合同周期内转换工作单位或辞职离岗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省农业农村厅。(三)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省农业农村厅进行指导和综合管理,重点对入选者(团队)的业绩、成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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