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建设(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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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建设(8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建设范文汇总15通过制度的规范,人们可以更好地遵守合理的行为准则,避免出现不合理的行为。接下来给大家分享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建设,希望对大家写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建设有所帮助。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第一篇】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一、员工录用1.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2.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3)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二、应届毕业生的招入(聘用)公司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三、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1.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2.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四、劳动合同的签订1.公司招入的`应届毕业生,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2.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3.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1.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2.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1.离职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2.辞退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3.开除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七、保险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1.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2.员工保险费按员工个人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为缴费工资投保,该基数由公司财务行政部统一设定,员工须服从无异议。该基数应不低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上限。公司财务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员工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员工亦须服从无异议。3.员工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比例按《深圳市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4.职工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在职工当月薪水体现,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计算标准。5.对已离职、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人员不再缴交各类保险。6.因工作关系,凡调入公司的员工,养老保险金缴交时间从该员工转正起开始缴交,如需补交入公司前或试用期(非正式录用)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缴交。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第二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第二章任用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经理部门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销售主管部门职员——承办员第四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分为四职等(一)一等:总经理、副总经理。(二)二等: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秘书。(三)三等:部门主管、助理。(四)四等:业务、美容师、内勤等办事职员。(五)试用员、临时雇员、实习生等均不列等级。自过试用期,升任办事职员时为正式职员。第五条每一职位均设置“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第六条职员之任免、调迁、奖惩等事项,均以正式文书发布。第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第八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第九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二)经理——由总经理任免。(三)主管及其他人员——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报请总经理任免。第十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程序:部门申请单→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核准→招募培训。第十一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至少不得低于一个月。第十二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业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七日者,不给工资。第十三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四)试用同意书。(五)人事资料卡。(六)其他必要的证件。第十四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一)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吸食毒品者。(四)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七)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八)与公司员工有血缘关系亲戚关系者。第十五条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工作协议书或劳务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第三章保证第十六条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第十七条填写保证书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第十八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得担任保证人。第十九条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付赔偿及追缴的责任。(一)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四)拖欠账款不清者。第二十条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第二十一条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找到连带保证人。(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三)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四)不欲继续保证者。第二十二条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第四章工作第二十三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二十四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四)不得泄露业务或服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五)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七)不得携带公物(包括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八)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九)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卫生。(十)员工在工作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抽烟,以期增进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险。(十一)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品质,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十四)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第二十五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营业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第二十六条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第二十七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员工考勤管理细则》处理。第五章待遇第二十八条本公司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第二十九条员工待遇分为:(一)基本工资。视从业人员的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其工作性质而定,从业人员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通知或公布)(二)津贴:岗位津贴、通讯津贴、工作津贴等。(三)奖金:效率奖金、目标奖金、全勤奖金、年终奖金。第三十条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员。月薪人员,每月五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两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发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资。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记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第三十一条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第三篇】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第一章招募甄试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具有一定忠诚度。(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同,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一)、笔试包括下列: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2.心理测试(适合)。(二)、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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